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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牍通论》之民国公文用语研究

时间:2024-06-04

梁露露

【摘要】《公牍通论》是民国初年徐望之先生撰写的一部文书学著作,书中对民国时期公文的体例、类别、语言、撰拟方法等都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在第八章,作者重点讲述了民国公文用语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因民国公文用语的影子在现代公文中还依稀可辨,故将现代公文用语与民国公文用语进行比较研究,可使其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得以显现。

【关键词】公牍通论;公文用语;民国

公文在长期的写作实践过程中形成了许多模式化、程式化的语言,使公文形成了与其他文章相区别的显著标志,这些语言可以称之为公文用语或公文术语。虽然现代公文与民国旧式公文大径相庭,但是现在很多公文用语仍沿用旧程式用语。徐望之先生的《公牍通论》为我们研究民国时期的公文用语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对象。在本书第八章“用语”中,作者不仅详细介绍了民国时期各种公文术语的用法,还研究了某些术语从古至今含义用法的发展演变,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一、徐望之与《公牍通论》

徐望之,浙江湖州吴兴人,曾在商务印书馆供职,后到河北训政学院授课。这期间,有感于公文“词芜义晦,影响于政化之进行;体例全乖,条教亦因之而捍格”,因而根据《公文程式》编写了《公牍讲义》。后来经商务印书馆公开发行,被命名为“公牍通论”。而这部书的出版是成为了中国文书学诞生的标志之一。

徐先生作此本书的本意是教授公文写作,所以全书中贯穿着这样的主旨思想:“盖公牍之中,有品,有学,有识,有文……在上者固当以此取才,在下者亦取即以此自立。如此则党治人才,必能辈出……”。因此, 他希望各级官吏通过学习此书“明白治理,晓畅公文”,能够“事必躬治,牍必亲裁”。全书共九章,第一章主要是为公文下定义。第二章则分别从等级、政治、名称三个方面讨论了公文的分类。第三章开始转入公文写作的内容。“体例”“储养”“撰拟”三节注重公文写作的理论的探讨,“结构”“公文之叙法”“用语”“程式”四节则详细论述了公文的写法。书后还附录了民国政府关于公文的各种规定,类似于现在书籍最后附录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等文件,在当时很实用,可谓是一本严谨翔实的公文写作参考书。

二、民国公文用语与现今公文用语的相似之处

《公牍通论》在第八章开篇讲到:“公文用语,浙东吴芝泉先生会谓与其他种文字用字造句,有绝不相同之处:有承讹袭谬者,如查,准等字是也……此外用语,亦于文字中,独树一格,或借以标起讫,或用以别尊卑。”这段文字不仅介绍了民国公务人员学习公文用语的必要性,还表明了作者的研究范围。通过对本章的考察,我们可以找出民国公文用语与现今公文用语的些许相似之处。

(一)用语的严谨、准确、简明、不可混用。公文的应用性决定了公文用语要严谨、简明、不可混用。在现代公文中,常用的术语数量多,并且用法是固定的,不容混用。如征询用语“妥否”,表示是否妥当,正确与否,经常与“请批示”搭配,组成“妥否,请批示”来作为请示的惯用语。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指示的一种上行文,这种惯用语便不能出现在下行文中。而民国公文用语也有这样的特点。《公牍通论》的第八章将用语分为三款,即术语、成语、约语。其中,约语就是为表达简约凝练,由术语和成语缩减而成。如:“案奉”由“案查前奉”四字所约成。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成语不是一般代表故事或典故的词组和短句,而是在公文中表示特殊意义,在其他文种中所不适用的词语。如表请示用的“是否有当”,表驳斥用的“殊难照准”等。并且同一含义的用语不能任意使用:“下行之文,如果拨用失当,不独自损尊严,抑且易招菲薄;上行之文,所用成语,择用尤难,即不宜故意高亢,亦切忌一味谦卑过与不及。”由此可以看出,在民国公文用语中,很多固定用法也不能混用。

(二)现代公文用语对民国公文用语的沿用。在现代公文中,沿用了很多民国公文用语。有的用语保留了民国公文用语原来的结构、意义和用法。有的则保留了部分字的意义,之前的词语结构已废弃不用。比如:在《公牍通论》中,“术语”一款中又分为“起首语”等九个小节;“成语”一款分了“请示语”等十二个小节。在每小节之内又按逻辑详细的列举出各个词语的含义以用法。这些丰富的用语中,有些意义、结构和用法与现在相同。如:“等因”和“奉此”多在现代公文中被分别用于结束和引起上级来文。在《公牍通论》中,作者指出:“等为多数之概称。因即原因……故论事必有因,行文必有据。凡节引其所言皆是因,故曰等因。等因一语,紧接所叙上级或同级机关来文之后……”同时,作者还援引了吴芷泉先生的观点,探讨“因”的用法是否源于佛典。“奉此”一词被认为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代名词,指“所引叙上级机关之来文而言”。有重述之意,有时也可以省去。由此可见,“等因”和“奉此”在民国公文与现代公文中的用法是类似的,并且结构、意义都相同。另外,很多民国公文用语现已被舍弃,可却保留了其中个别字的意义和用法。如:“悉”字,在现代公文中是“知道、收到”的意思。多用于批复、复函的开头,常见的有“收悉”、“阅悉等。而在民国公文中,有“据呈已悉”“呈暨附件均悉”等等用法,这些用法现在已不用,但其中的“悉”也是表示“知道”或“收到”的意义。另外有一些民国公文用语,已失去原有的意义,只是一种固定用法。如“窃”,多用于上行文中来引起正文,本来是作动词当盗窃讲,作名词是盗贼,作形容词是浅的意思。但在公文中,“窃”只是作为一个发语词而已。

(三)现代公文用语与民国公文用语分类的相似性。现代公文用语一般的分类方法是将其分为开端用语、过渡用语、结尾用语等十几类。而《公牍通论》中,“术语”和“成语”部分对用语的分类与此类似,如“用以为起首者”“用以为归结者”“用以为线索者”等。

三、民国公文用语与现今公文用语的不同之处

二者的不同之处主要在用语数量、范围、结构方面。在数量方面,《公牍通论》所载用语数量多且繁雜,大致近300个。而现代公文常用术语大概在100个左右,且范围也缩小了很多。同时,现代公文用语多为2个字和4个字的词语,由介词构成的短语或句子只占很少一部分。而在民国公文用语中,短语和句子结构也占据着很大的比重,如:“据呈称……等情已悉”等。

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大致有两个:第一,1840年以后,随着白话文运动的不断发展,公文在不断地废除民国公文的弊病,不断革新,来顺应现代化发展的潮流。第二,国家行政党政体制的变化。公文的发展变化与政治活动密切相关。在《公牍通论》中可看出,民国公文行文方向不同的文体,各有不同的套语。含义、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套语,在面对不同层级的领导时,选用的字句是不同的。所以说,它也是一种区分官员尊卑高下的语辞符号,是一种封建社会等级思想残余的体现。而在现代,公文用语多是礼仪性质的,没有三六九等之分。

总而言之,《公牍通论》不仅“熔铸经史,贯通百家……又杂采近代切于实用诸作,并自拟令文表式,以示楷模”, 而且为我们研究民国时期的公文提供了蓝本。公文用语研究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它在公文研究其他的方面的价值还亟待我们去寻找发现。

【参考文献】

[1]陈伟.《公牍通论》评述[J].北京:北京档案,2009(9).

[2]侯吉永.简论民国公文的旧式套语及其简化进程[J].南京:档案与建设,2013(6).

[3]徐望之.公读通论[M].上海:商务印书馆,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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