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4
文/吉林市人民广播电台 李然
档案服务工作,是广大档案工作者在长期的理论探讨和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是档案事业最有作为、最具生命力和最受社会瞩目的重要工作环节。档案服务工作,不仅是衡量一个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档案馆(室)的工作最有效的尺度,也是衡量每一个档案工作者工作状态的试金石。
我们党的历代领导集体,都非常重视档案和档案工作,多次提出档案服务工作的要求。早在建党之初,毛泽东同志曾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直接从事党的文书档案工作。1951年全国解放初期,他在同中央秘书部门的同志谈到这一问题时,曾经指示:档案文件应该“分门别类,便于保存和寻找。”邓小平同志在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夕,曾经亲自负责红军战士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从而使许多珍贵的历史档案得以保存下来。周恩来同志是新中国档案事业的奠基人。在一次接见外国代表团时曾经谈到:“档案工作的目的是为现实革命斗争服务的,”他还强调档案工作“要为今天,也为未来服务。”胡锦涛同志在接见全国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代表时,要求档案工作者“要振奋,扎实工作,使档案事业得到新的发展,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温家宝同志也在讲话中指出:党的档案工作合适的指导方针就是要为党的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在不同历史条件下都强调做好档案服务工作这样一个共同的思想,充分说明档案服务工作对于我们党的建设和发展,对于我们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有着极端重要的作用。
做好档案服务工作,是档案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档案事业是国家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系统工程的组成部分,和其他各项事业一样,坚持发展、利国利民的实际社会效果,是衡量档案工作优劣的标准。档案服务工作只有符合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更好地寻求发展的动力,实现健康、科学、协调的发展和进步。
做好档案服务工作,是提升档案工作社会地位的唯一途径。过去,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档案和档案工作并不为社会所知晓,更不为广大群众所关注。经过千百万劳动人民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所直接形成的历史纪录——档案,只能长久的“睡眠”于档案库房这一存储地中。我认为,这种职能的封闭和服务机制的落后,档案工作与社会实践的脱节,是造成社会各界对档案和档案工作冷落的根本原因。我们要取得社会的认同,就必须彻底改变传统的思想束缚和工作方法,走出自我封闭的格局,主动参与到轰轰烈烈的小康建设的巨大洪流之中,充分发挥档案在参考、凭证、教育、引导的资源优势的作用。各地档案部门利用自身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信息的优势,在编辑画册、或出版书籍、或制作电视片。在整个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不断地发挥着自己特有的作用。这种变革,使“死”档案,变成了“活”信息,建立了社会和档案广泛的联系,为我们档案工作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地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国社会结构中的各个领域都在不断地发生着深刻的变革。档案工作要突出服务的主题,就必须明确每个时期档案服务工作的着力点,并且要善于在做活上下功夫。在这方面,各地都积累了很多经验,我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起强烈的服务意识。工作方法上由封闭半封闭向开放型转变,步入社会大循环,投身到社会发展的主战场;管理手段由行政管理型向法治管理型转变;工作重点由单纯的业务建设向强化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并重的方向转变。
其次,要找准档案服务工作的着力点。要做好档案服务工作,就必须找准切入点,围绕中心转。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国发展的高度出发作出的英明决策。在这伟大的社会实践中,我们这里的档案工作者就要从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服务工作。
档案服务工作,是一项充满生机和活力,又极具时代特色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关键在人,关键在档案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做好队伍建设,要注重培养忠于职守的档案干部、形成独具特色的行业作风、创建鼓励先进的管理机制。
培养忠于职守的档案干部。这是档案事业发展过程中极为重要的内容。档案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没有一批又一批忠于职守的档案干部,档案事业就谈不上发展,也就更谈不上创新。
建立鼓励先进的管理机制。我认为首先要建立起政府表彰奖励的机制、系统表彰奖励的机制和单位表彰奖励的机制;其次,要真正地注重工作实绩水平,注重解决问题能力的专业职务管理机制;三是要建立起绩效挂钩、岗位设置与职务工资相结合的新型的分配机制;四是要建立起年度考核和年度奖罚的考核机制;五是要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用这些机制来管理队伍,用这些机制来调动大家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这样,档案服务工作才能不断发展,不断创新,才能为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1]刘国能.体系论——中国档案事业体系[M].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06.
[2]李景仁.图书档案保护技术手册[M].档案出版社,1992.03.
[3]国家档案局.中国档案分类法[M].中国档案出版社,19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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