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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外交突发事件与应对策略分析(上)

时间:2024-06-04

桑 竹

20世纪前半期的中国是一个贫弱之国。弱国无外交,但弱国更需要外交。在以实力为后盾、弱肉强食的国际外交舞台上,弱势的一方更需要切实可行的外交国策,以灵活的外交运行机制,出色的外交队伍,为国家民族折冲筹划。在遭遇重大外交突发事件时,尤其如此。

民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内政外交事件频发的多事之期,1927~1949年间,由于国力的衰弱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曾发生大小外交危机和涉外突发事件数十起,南京国民党政府从当时的条件、环境和自身的需要出发,对这些涉外突发事件主动或被迫地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最后导致了事件处理的不同结局,其中成败利弊皆可作为历史的借鉴。以下我们择取其中六个具有代表性的外交突发事件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济南事件

1928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决定继续进行二期北伐。5月1日,北伐军占领济南。就在蒋介石率军准备继续北进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驻济日本军队忽然向北伐军发起全面攻击,占领全城,并大肆屠杀中国军民,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济南惨案。

面对日本的出兵,中国政府进行了抗议与交涉,但中国政府的所有努力,都没有取得成效。5月3日,日军在济南各处制造流血事件。疯狂的日军“遇中国人,不论兵民,即开枪射击,一时尸体满街”。由于部分中国军队奋起抵抗,日军就更肆无忌惮,而且不顾国际公法,闯进外交部驻济南交涉署,残杀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外交特派员蔡公时等17人,更用大炮轰击北伐军驻地和济南市民。据调查,在这次惨案中,中国军民死亡3254人,受伤1450人。

面对突如其来的惨案,当时中方在济案发生后所采取的应对之策,主要在两个层面进行,一是蒋介石在济南采取避战措施,与日军就地交涉;二是由国民政府进行外交交涉和全面应对。

惨案发生后,蒋介石即派外交部长黄郛到日军司令部进行交涉,不料黄郛因拒绝日方无理要求,竟被拘禁18个小时。4日晚日军用飞机和大炮向济南城内轰击,向北伐军发起总攻,限令城内守军一小时内缴械离城。面对侵华日军第六师团长福田彦助的蛮横态度和日军在济南城对中国军民的疯狂屠杀,蒋介石不得不放弃在阵前与福田彦助交涉的打算,要求国民政府“立即向日本政府提出严重抗议,并以此事实宣告全世界”。

济南惨案发生后,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委员会连续召开会议,决定北伐继续进行,济案由外交部继续提出抗议,严重交涉。同时制定了一系列应变指导方针,比如,国民党采取了指导各地民众团体游行抗议、组织抵制日货活动等行动,甚至组织军队也参加游行示威。在上海、南京等地就成立了对日经济绝交委员会。

6月8日,国民革命军占领北京,北洋政府统治结束。此后济案的交涉由国民政府外交部与日方进行,历经多次变化,直到1929年3月中日双方才达成协议。该协议内容没有追究日方的军事责任,而只决定了两个月内,日军从山东撤军和共同组织中日调查委员会另行调查双方损害问题等事项。济南事件由此结束。

纵观济南事件中日交涉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国民政府与蒋介石对事变的应付之策只想妥协退让,完成第二次北伐。先采取的是就地解决方法,不行则诉诸外交解决,辅以内部动员抵制日货等民众运动。但这种一味地妥协退让的交涉方式,使得日军愈发肆无忌惮,济南一度为日军所占,中国人民遭受到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国民政府这种做法,既不能获得公正解决的结果,又让国内民众觉得失去了尊严,自然引起了民众的不满。特别是从此开启了南京国民政府对日妥协外交的大门,使得日本今后在中国大地上一再重复上演类似的突发事件。

二、中村事件与“九·一八”事变

1928年国民政府宣布统一全国后,日本加快了侵华步伐,他们不断派出间谍在东北各地活动,为发动侵华战争做准备。

1931年2月,日本参谋省情报科情报员、陆军大尉中村震太郎等四人潜入我国禁区黑龙江兴安屯垦区猎取情报,被我驻军第三团关玉衡部捕获,当场搜出地图等证据。中村在受审时武力抗拒,与我军人搏斗,被打死。驻军考虑到如与日方交涉,软弱的当局最后将会屈服,情报将会被日方取走,随即决定将日谍全部处死。

关玉衡将情况和证据向当时在北平的东北军副总司令张学良做了报告,但他却没有向沈阳东北长官公署主持政务的参谋长荣臻报告。

8月初,日本驻沈阳领事向东北长官公署提出抗议,要求中国方面调查,9月上旬,中国政府被迫承认了处死中村等人的事实。

在东北方面,由于张学良与荣臻也没有对此事及时通气,更没有研究应变的对策,荣臻没有思想准备,以致日领询问时,荣以不明真相含混其辞。日本军部乘机大肆制造舆论,在军事上咄咄逼人。于是,张学良向荣臻指示了对中村事件的方针:“俟该事件充分调查后,根据事实,决与圆满公平解决,并充分地努力,使两国国交不发生阻碍。”这一目的在日本蓄意挑衅之下是不可能实现的。

中村间谍罪行确凿,中方代表据此与日方据理力争。在确证面前,日本领事的态度顿时大变,转而提出要中方道歉、处罚责任者、赔偿损失和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的四项解决条件。中方以请示为由拖延之。

事实上,日本外交谈判不过是掩盖战争准备的手段,在此期间,日本军方决心用军事手段占领东北,已经悄悄完成了侵略中国东北的军事部署。

1931年9月18日夜,日本关东军借口南满铁路遭到破坏,突袭东北军沈阳北大营,进而出兵侵占了中国东北全境,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件。

对于南京国民党政府来说,“九·一八”事件是一起典型的遭受外敌入侵国土沦陷的重大突发事件。

“九·一八”事件后,蒋介石确立的应付原则仍坚持一贯的妥协方针,可概括为“忍”、“韧”、“拖”三个字,即军事上不抵抗—“忍”;外交上不屈服—“韧”;不绝交,不宣战,不与日本直接交涉,不签丧权辱国的条约,尽力拖延与日本直接摊牌的时间—“拖”;同时诉诸国际联盟,将事件国际化,争取国际同情,希望通过国际干涉,迫使日本撤兵。

具体运作,则分为以下几个层面:

一是加强对外宣传,控制国内舆论;二是调整运作机制,成立专门决策机构来应变;三是对日本方面只提抗议、提要求,不与之进行谈判;四是在军事上忍耐的前提下,将日本侵华真相诉诸国际联盟,希望西方列强主持公道,强迫日本撤兵。

日本对此采取反诬手段,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亦向国联申诉中国挑起事端。从1931年9月到次年秋,国联多次召集会议听取双方陈述,并曾派以英国李顿伯爵为首的调查团到东北实地调查。在得知事件真相后,国联多次做出决议,要求日本从中国撤兵。但日本拒不执行,反而迅速占领东北全境。后来干脆宣布退出国联,使南京国民党政府依靠国联迫使日本撤兵的计划完全破产。

国民党对应日本制造的中村事件与“九·一八”事件方法成败因素,有几点值得注意:

1.战前的日本是一个极富侵略性的国家。近百年来,他对中国的基本政策就是尽一切可能来破坏中国安定统一,阻止中国富强,其做法就是不断在中国制造内乱和矛盾,破坏中国的政治与民族团结,欲陷中国于永久的一盘散沙状态,以利其侵略蚕食。所以,对于中国的在野派反对势力,不论是孙中山的革命党还是北洋军阀,他们都给予庇护、支持、援助,而绝非出于同情中国革命。日本为了国家的利益,无视国际组织、国际法与已订立的条约,一旦回避不了,就做片面解释,蒙骗不了则耍起流氓手段,宣布退出国联,欲让中国“有冤无处申”。他还特别注意舆论宣传,凡是有利本国的就大力宣传,凡是不利本国的就回避或歪曲,以蒙蔽本国民众,在国际上混淆视听。如中村间谍案中因事实确凿,日本心虚,便在其控制的《盛京时报》等报刊上或不提原因,或歪曲事实真相,纯系淆惑世人听闻,企图推卸其间谍活动的责任,并在国内掀起战争狂热。

2.就中国而言,当时在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指导下,国民党当局上下对日本的侵略行为忍气吞声,一味忍让,出了事怕事,越怕越出事。如中村事件中,本来中国方面事前已向驻东北各国领事发了照会,不许外人进入禁区,有言在先。事件发生后,中村间谍罪行确凿无疑,中方本可以通过舆论将日本的间谍行为昭告天下,争取主动,占据话语权,但东北当局始终将事捂着,开始时不承认,当事实无法掩盖了,才承认处死中村的事实,还一厢情愿地要“以镇静与稳慎的态度,希望和平解决”。在思想和行动上都十分被动。蒋介石也不敢向日本提出抗议,反要将行使正当职权的关玉衡“进行军事审判,予以严惩”,想以“自虐”来换取日本的让步,“与虎谋皮”的结果客观上适得其反。

3.在处理外交突发事件中,东北地方当局内部及其与南京国民党中央上下之间缺乏通气与协调。如中村事件中,关玉衡及时向张学良做了报告,但是张既未向国民政府报告,也未与在沈阳代理副总司令职务的荣臻等通气,更没有准备应付的办法。待到日方提出抗议后,沈阳方面的荣臻与在北平的张学良及南京的蒋介石对此事件的看法与说法各异,使日本有空可钻。“九·一八”事变后,南京与东北联系也不顺畅,中央忙于核查事件情况,对日应付总是慢一拍,因而陷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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