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谭萌萌
摘 要: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不仅对上市公司日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还关系到信息使用者能否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因此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势在必行。尽管国家已经对证券市场加大了监管力度,但是仍然存在着信息披露不充分、不真实,以及信息披露时间滞后的问题。鉴于此,要规范信息披露内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并且要加大处罚力度。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28-0087-01
引言
在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现状中,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呈现出一种弱势趋势,上市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很难通过其在市场中披露的信息反映出来,使得信息使用者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了信任危机,这将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可否认,我国将信息披露质量作为研究对象的时间滞后于国外的发达国家,经过二十几年的不断规范与完善,仍然存在着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如信息披露不充分、不真实,以及信息披露的时间滞后。这些问题的存在为上市公司对会计信息进行粉饰提供了便利,每年都会有关于信息披露的负面新闻出现,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势在必行。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存在的问题
1.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的充分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要满足投资者决策在数量和质量方面的需求,但是上市公司为满足自身筹资以及发展的需要,倾向于将不利的会计信息刻意隐藏起来或视而不见,没有将客观事实进行适当的陈述,言简意赅、充分性不足;而对于表现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会计信息进行过多赘述,吸引投资者,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筹资机会,稳定现金流。对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充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粉饰企业的偿债能力,把不利于表现经营状况良好的过期债务有所隐瞒,从而误导公众投资者做出不恰当决策;二是刻意回避对公司不利的重大事项,如哈慈集团未就2003年过多占用资金5.8亿元这一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披露;三是对企业的关联方以及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有所回避,进行不充分披露;四是利润来源有待考量,很多企业借与其关联方存在的关联关系,将关联方的利润逐步转化为其自身的利润,未将利润的来源与组成进行充分的说明,使投资者在利用会计信息时造成困扰。
2.信息披露不真实。真实性是确保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的生命线,但我国仍有很多的上市公司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冒着违规的风险,粉饰财务报表,主要通过高估收入、低估成本等手段,着重披露对企业有利的财务信息和事项,营造一种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如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通过虚增应收账款的发生额进而导致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低估原材料的成本发生额,通过员工的名义借款进而掩蓋公司的控股股东非法占用企业资金的事实三种手段,使其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失去了应有的真实性,非法筹集资金高达两亿多元,这是对公众投资者的欺骗,对合法权益的侵害,对证券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公然挑衅,尽管事后成为了在创业板上被强制退市的第一股,但到目前为止,仍有很多上市公司不吸取教训,违规披露会计信息,使得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受到挑战,这与我国外部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控制薄弱有着必然联系,如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还有待加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等。
3.信息披露时间滞后。我国的会计准则明确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做出了规定,使公众投资者能够及时的掌握会计信息,为其决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反之若上市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会计信息进行披露,那么就会损害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这一重要价值,使会计信息使用者面临困扰,误导其做出错误的决策,对其各方面利益造成严重侵害。大多数的上市公司能够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对外披露会计信息,但是总会有一些公司屡教不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会计信息进行披露,这可能是由于一方面信息披露及时性这一规定没有引起上市公司的足够重视,另一方面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及时披露会计信息会对企业发展不利。此外,信息披露的不及时性还表现在上市公司优先考虑对企业发展有利的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对于企业发展不利的会计信息则是能拖则拖。
二、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对策建议
1.规范信息披露内容。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应当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广泛性需求,提供真正对信息使用者有用的信息,使其能够更加全面具体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态、未来的战略规划,以及管理层和大股东的基本信息等。为此,需要上市公司更多的披露非财务信息,如企业未来的经营目标、发展战略和股权激励等,既有对企业过去经营业绩的详细阐述,也有对当前经营状态的充分说明,还有对未来发展的明确规划,使得信息使用者对某一上市公司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增强公众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感。此外,还可以间接有效地约束一些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做出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行为和决定。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企业的重大决策多是由董事会来审核批准,为此有必要通过加强董事会建设来提高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通过建立董事会责任追究制度来增强各董事会成员之间的连带关系,若其中的某个董事不顾法律的约束违规披露会计信息,考虑到其他股东会为此而受到牵连,就会形成彼此约束的局面,上市公司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时就会更加谨慎。此外,还要完善相应的独立董事制度,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拥有自己的独立董事。然而,独立董事在选择聘用的机制上与保持独立性方面都没有建立有效的科学体制。因此,必须要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由独立董事成立的专业委员会一定要履行相关方面的职责,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点进行细致的说明,考虑实施必要的监测程序,以确定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是否与企业的实际状况相适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使其应有的监督职能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3.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对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负有责无旁贷的责任,但是在企业的会计信息对外披露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也是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一道防线,正确地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约束职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反之,若注册会计师与企业管理层沆瀣一气,则会导致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大大降低,最终的受害者会是广大的公众投资者。因此,从我国当前的实际大背景出发,加强关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制度建设势在必行。会计师事务所在选拔和任用人才上要更加严格,重点关注应聘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否淡薄,是否有足够的专业素养和胜任能力,是否有正确的道德观。正式聘任后,仍然不能放松警惕,定期组织关于法治观念、道德意识和专业素养的培训,使其在未来的审计过程中能够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努力确保企业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4.加大处罚力度。尽管国家的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对上市公司违规披露会计信息进行查处惩罚,但是通过媒体报道不难看出仍然有很多上市公司对会计信息进行虚假陈述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如曾经占据微博热搜榜的“赵薇事件”就是由于违规披露信息所导致的,2015年12月31日,祥源文化与上海快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在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异常波动的前提下,仍然声称不存在未披露的事项。究其原因,就是证监会对虚假陈述会计信息的惩罚力度不够,而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极其低廉。对于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要将主导违规披露会计信息的管理层或主要负责人、参与违法违规披露行为的公司员工、试图掩盖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会计信息这一事实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政府官员进行惩罚,加大惩罚力度以敲响警钟。
[责任编辑 陈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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