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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产权理论谈国企改革和创新发展

时间:2024-06-04

楚小霞 李亚晋 何乐 张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再次表明新时期国企改革始终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从提出国企改革到全面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皆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面,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对此,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国企改革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结合产权理论在国企改革和创新中的作用,给出了国企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产权理论的特点及作用

从理论发展来看,对产权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两种最基本的理论:一是以马克思为代表的产权理论,一个是以罗纳德·科斯为代表的西方现代产权理论。马克思产权理论是以生产资料所有权为核心而展开的,不仅包括所有权,还包括使用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不可侵犯权等一系列权利。而现代产权理论是20世紀30年代以来,以罗纳德·科斯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者在对正统微观经济学和标准福利经济学的根本缺陷进行思考和批判中形成的。

马克思产权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主要特点是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最终要依赖于生产力的发展,认为资本主义私有财产起源于异化劳动,是人的劳动对象化的结果,私有财产的本质在于对他人劳动的无偿占用。马克思产权理论通过分析产权的本质、产权的基本范畴以及资本社会中的财产关系,详细阐明了社会产权制度变化的发展规律,反映了私有财产制度最终会被公有制取代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然而,现代产权理论主要研究市场经济中产权安排及其结构对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的影响,它的理论基础是交易费用,主要特点是着重从人们的交易活动出发,研究经济活动中呈现出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利益的交换关系。罗纳德·科斯提出的“任何稳定和完善的市场经济都有赖于适当的法律制度安排”思想,始终坚持和不断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这也是我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

二、当前我国国企改革现状及问题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要求,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经历了一系列改革。总的来看,国有企业改革主要经历有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78年到1992年的“放权让利”和承包责任制改革;第二阶段为1993年到2003年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抓大放小”引入竞争淘汰机制,提升国有企业的市场效率;第三阶段为2003年到2012年的国有资本管理和深化产权制度改革,2003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使得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化阶段;第四阶段为2013年以来的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以适应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的发展阶段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趋势,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的融合度不断提升,经营效率大为改善。

经过40多年艰苦探索和发展,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心环节之一的国有企业改革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取得了重大进展,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一是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进一步规范,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多数国有企业进行了公司化改造,从国有独资的工厂制转变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一部分已成为上市的股份公司,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初步形成新的治理结构;二是在管理体制上,我国国有企业基本上实现了政企分开,企业已经初步成为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三是初步建立起职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由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改革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一是一些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产权制度尚不完善;二是一些国有企业管理混乱,公司法人治理结果不完善,委托代理机制不健全,内部人控制、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三是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四是垄断性行业的企业改革滞后,出现既得利益固化倾向,效率不高。

从以上国企改革现状可以看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问题。这其中既包含国有企业本身存在的弊端,也包括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从具体原因分析来看,一是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管理水平不够高,缺乏动态管理,致使服从上级的行政干预执行性管理偏重,灵活性较为缺乏;二是我国国有独资和国家控股的企业占比较大,致使产权主体较为单一,产权主体多元化还需进一步推进;三是当前我国国内经济和市场环境规范性不够,市场竞争机制尚不健全,导致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不彻底。

基于此,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还需加大力度,要敢于改革尚未触碰的实质问题,尤其是产权问题和国有垄断企业改革,必须拿出真正能产生实效的政策和措施,既要改得动,又要产生效果。

三、产权理论在国企改革和创新方面的作用

无论国有企业改革采取何种模式,改革的目标最终都应该落脚在提高整个经济系统内的资源配置效率。大多数理论家和实践者都肯定了改制对企业绩效的促进作用,但是以社会总福利作为衡量标准,在低竞争度的行业中,改制可能不利于社会总福利的改善。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顺序进行研发及产量竞争的情形下,当企业中的非国有资本比重较低时,企业间主要进行产量竞争,此时更低的行业集中度所实现的社会总福利更高;而当企业中的非国有资本比重提高后,企业间竞争的重点将逐渐转向研发竞争,在更高的行业集中度下,企业的研发投入将更大,实现的社会总福利也更高。在市场化改革后短期内,能够进入市场的非国有企业数量较少,与只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相比,虽然非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更高,但只有当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非国有资本比重超过某一比重后,市场化改革后短期内实现的社会总福利才会优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结果。在市场化改革后长期内,数量更多的非国有企业将进入市场,所能实现的社会总福利将高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市场化改革后短期内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

相对于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国有企业由于所有制缺位以及代理问题在创新领域意识不足。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在国有企业中引入集体、民营、外资等非国有股东,能够实现股东多样性并增强股权的融合程度,非国有股东降低了国有企业的政治负担、加强了对管理层的监督,提高了其决策权和话语权,解决了国有企业一股独大、代理链过长等问题。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股权多元以及股权融合程度能够实现异质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提升国有企业的创新水平。相对于集体性质的股东,引入民营、境外股东能更有效地推动企业发展。这是因为,一方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它在地方国有企业、政府放权意愿较强、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上市公司中更加明显,而在中央国有企业、政府放权意愿弱以及垄断性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促进效应不明显。另一方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形成的股权多样性以及股权制衡机制。它能够通过抑制股东资金侵占来缓解代理冲突,进而提高企业创新水平。

结合现实经济背景,国有企业改革路径为首先对国有企业进行结构化改革,提高国有企业所在行业的行业集中度,进而在国有企业中引入非国有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礎上启动市场化改革,以更强的市场竞争压力实现更高的研发绩效以及资源配置效率。此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是有效的,其能够带来创新效率的提升,且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深层次领域带来的股权相融能够提高企业价值,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结论

本文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现状和面临的问题,基于产权理论的作用及特点,得到如下三点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建议:(1)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必经之路,应继续扩大其广度和深度。宏观上把握方向,微观上把控质量,合理引入投资主体,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造,推进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资本有序混合,从而将国有资本自身的资源基础与其他非国有资本的知识溢出相结合,在根本上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2)在地方国有企业、政府放权意愿程度高以及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企业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作用更加突出。因此,要真正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政府应着重推进分层、分类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使其趋于优化,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从而在时间和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加快国有经济的高质量发展。(3)混合所有制改革形成的股权多样性以及股权融合能够抑制资金侵占、增强企业创新投入与效率并提升企业价值,因此国有企业应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程中注重引入多元股东并形成股权融合机制,发挥股东之间的制衡作用,真正实现国有企业机制改革,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

(执笔人:楚小霞  李亚晋  何乐   张萌)

(作者单位:航天科工通信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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