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4
卫世全 等
建筑业“四新技术”是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四新技术”最早是在建设部重点推广新技术的文件里提到的,后来被推广到其他行业,成为新的行业发展的方向和标杆。随着当前我国建筑施工技术水平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尤其是这几年的时间里,很多建设工程里涌现出新的工艺、新的设备和新的技术,突破了以往传统的建造水平。这些新的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以往建造工艺不能达到的技术水平,这些新的建造技术带来了新的建造工艺和建造设备,让建造效率得到了很大进步,同时节约了建造成本,缩短了工程周期。中国建筑“一创五强”发展目标明确指出加大新技术应用,促进产业升级。中建五局安徽公司为落实“跨越发展”主题和“六个专项行动”要求,推出多项适应建筑发展的新设备、新工具推荐应用清单。
一、研究概况与研究意义
***总书记强调,“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都更加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背景下,我国社会经济的运行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也对如何保持经济持续增长提出了更高要求。放眼未来,以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显得尤为迫切。
住建部在2017年发布了最新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总结建筑行业多年的技术积累,很好地指导建筑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中建五局从2018年开始累计发布四批快速建造新设备推荐应用清单,累计发布191项新设备、新工具,涵盖基础结构、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基础工程等多方面,为安徽公司的技术应用指明了方向。
2020年7月,安徽公司下发第一批“四新技术”应用清单,“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已落实到企业推广层次。针对项目“四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遇到的难点、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及可推行的亮点工作,中建五局安徽公司总工程师陈洪根、技术BIM中心主任卫世全分别到皖中分公司合肥高新区文化中心、合肥520广场、合肥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项目、皖北分公司机关开展“四新技术”推广应用调研活动。调研方法包括听取项目部汇报、开展座谈研讨和现场考察、科研创新思路分享等多种形式。
调研的意义在于梳理项目“四新技术”推广应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症结所在,了解“四新技术”实际应用效益,获取基层一线关于“四新技术”的建议,掌握项目关于新技术的诉求。下一步,公司将着力强化应用效益好的成果推广和根据新技术的诉求推广安徽公司第二批“四新技术”,强化企业的科技应用水平。
二、 问题及症结
1.面对新技术,存在老旧惯性思维,不愿意变革。目前“四新技术”推广遇到的惯性思维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存在“四新技術”推广中遇到“单兵作战”的惯性思维,造成推广应用能力制约。突出表现为劳务个和分包“应用要花钱,学习耽误进度”的应用困境。主要原因是总包管理人员和劳务分包管理人员对新技术了解不到位,单靠自己摸索,初次投入高、新设备收益不明显,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和明显节约效能。二是存在生产资料“占有”的惯性思维,造成生产资料和要素制约。突出表现在传统建筑工人难以适应新技术新设备引发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变革。传统建筑工人不愿意采用新技术在施工现场进行应用,固守本人多年的工作经验,对新技术的应用有抵触心理。各劳务分包面对新技术的应用固守传统,对新技术不了解,存在抵触心理,夸大困难、忽视收益。
2.部分设备初次投入大、劳务购买积极性不高。要想实现“四新技术”推广,建筑工程应该应用最新的“四新技术”,使新设备、新技术本身有很高的节能增效效果,从根源上提高生产效率。虽然我国建筑“四新技术”的成本、相关研究和开发人员设计费用都比较高,导致部分“四新技术”应用成本较高。就建筑行业目前状况来看,大部分设备由劳务和各分包购置,新技术、新设备初次投入高,部分提质增效效果不显著,很多劳务和各分包购置意愿不强烈。
3.被动式推广,未能很好贴合具体项目要求。现阶段,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经常沿用的是经典的“自上而下”的政府法令式和企业总部红头文件推广方法。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忽视了各个项目在推广体系中的主体地位,项目处于被动的接受地位,无法自我分析、自我消化、自我发展。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造新技术推广机构在建筑产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中有义务和责任帮助项目和分包劳务,解决所面对的困难和难题。应当根据各个项目自身的特点,来制定施工新技术的推广方案及推广措施。
4.宣传不到位,基层劳务分包工人缺乏了解。基层农民工和劳务分包对“四新技术”基本没有认知了解,而农民工是建筑业生产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他们都是在施工生产一线的实际操作者。他们对建筑工程新技术的认知、接受应用的能力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的表现。由于培训和宣传目前还仅仅停留在公司和项目层面,对下面工人劳务缺少培训讲解。
5.培训不足,部分项目自学性差。公司对“四新技术”的推广一般采用协同发文和群里通知的形式,项目自学性差,对新技术的学习认识不足。同时项目工程技术部门在推广部宣传教育工作上,普遍重视不足、有所懈怠,向劳务、分包和工人的培训基本不到位,同时没有考虑到工人的实际接受能力,技术优势体现不出来,这样势必会影响到新技术推广的实效性。
6.劳务分包合同无约定,现场无实施计划。目前与劳务和分包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对“四新技术”的使用无强制约束要求,导致很多劳务和分包不愿配合购置新设备,致使推广困难。
三、对策建议
1.成立常务办公室。施工企业的“四新技术”推广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涉及施工企业中生产、预算、材料、技术、财务等多个业务部门,因此需要设立一个常务办公室来协调新技术推广过程中各业务部门之间的问题。常务办公室的设立,需要结合建筑工程的复杂性、长期性、规律性等特点来设立。建筑工程新技术的推广,常务办公室必须从源头开始介入。熟悉新技术的特点、性质,进行新技术的方案评定。重点从新技术的经济性、适用性、可推广性等方面,进行先期调研,方案比选,做好准备工作。在新技术推广过程中,由于推广新技术可能会带来项目成本的超支、操作人员不愿接受、工序衔接混乱等问题,但也可能带来更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这就需要施工企业内部的新技术推广部门从中协调和平衡各方的利益。牺牲一部分利益,但能带来更大、更长远的利益,这就需要常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断地做工作,以保证新技术推广渠道的通畅。
2.扩大宣传力度。做足“四新技术”推广的宣传教育,尝试用多种渠道共同宣传。注意对新技术实用效果的宣传,尝试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尤其那些思想落后的分包劳务管理人员和工人,可通过实地观察、现场作业的方式,让基层真正感受到使用新技术带来的便利,提高其接受新技术的认可度。
3.加大合同约定。量化使用指标,强制实行。在分包劳务合同中明确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若采用将给予奖励,若不采用将采取强制处罚措施。对运用的新技术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劳务分包提前购置准备新设备,及时运用到具体项目。
4.加强培训。目前,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建筑工程新技术推广的主要实施者,正是这部分素质低、知识面窄的劳务人员。施工企业为了顺利推广新技术,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对劳务用工人员的培训教育。除了对劳务人员完成培训外,还应对施工企业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施工企业可以通过观看视频、观摩优秀工地成果、请科研人员教课等多种形式,让项目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了解新技术、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技术。最终是指导劳务人员,进行新技术的
5.总结应用效果,提出改进要求。及时对完成应用的新技术成果总结,并作新技术应用综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分析、收集,真理好应用新技术资料,留作今后再次应用时参考,以求取得更好的成果。在项目工程施工中,积极探讨“四新技术”的应用,坚持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劳动强度的要求,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
6.相互协作。在施工企业内部,打破部门分割,统筹科学规划。要克服“短期行为”和“部门分割”,形成合力促进施工新技术在现场的推广。
四、总结和展望
通过本次调研,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科技创新要持续为经济注入动力。需要科技人才保持知識的更新频率,从而延长人才的创新生命周期。需要我们在建筑工程的建造环节中,对“四新技术”的优势和特征进行发挥,有效控制施工成本,在保障施工进度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进行提升。也是把更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经济发展动力,才能更好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执笔人:卫世全 陈洪根 陆孟杰 蒋小军)
(作者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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