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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式供应链:绞杀生意伙伴

时间: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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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雷军对赌10亿元,董明珠的信心从何而来?

用知识共享式供应链模型简单阐释——你雷军的模式风险太大,万一人家生产厂家不给你做了,怎么办?你能找到一个“完美备胎”吗?

原来的价值链甚至价值网模式中,下游采购方为了明确自己的采购要求,反复向上游生产商阐述自己的技术标准;上游生产商为了满足对方采购要求,反复向下游采购方解释自己的技术约束,商议出双方接受的生产方案。此时,双方之间的私有知识逐渐变为共享知识,且这个部分越来越多,形成了一种双边黏性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否则新的合作者又要经历这个学习过程)。

更重要的是,任何一方都不能完全保护自己的知识(除非用专利池,苹果就是用这个攻击安卓三剑客,但专利之外也有保护不到的知识)。因此,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完全以知识来参与竞争,保留生产变为了必要。

新竞争中,我们喜欢谈“价值网”,所指的是企业归核后缔结的四通八达的合作关系,指的是小单元更大范围内的合作。但由于合作需要磨合而形成,一旦形成之后,如果解体,又面临巨大的沉没成本和重购成本,这种合作仍然是一种点对点的联盟,仍然是“链条式”的。

变量X

知识共享式供应链存在的基础是知识差,互联网却让信息趋于对等。这意味着,在互联网时代,处于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之间充分了解,从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合作伙伴。这就是新的竞争规则,亦即模块化生产。

当产品结构实现了模块化时,一个企业可以同时向若干上游企业进行采购,因为,采购的模块是标准化的,采购关系可以实现灵活地缔结和解体。因为模块化,企业归核后的小单元可以真正实现自由组合,即使是一时发生合作伙伴的选择错误,也可以自由纠错,而不必担心浪费巨大的沉没成本和重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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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化生产网络,就是将一个产品切分为若干个产品模块,而后再由不同的组织、团队,甚至个人去承接不同的产品模块生产任务。这样做的好处是,任何的生产力都可以进入生产结构中,产品创新和生产变成了一个社会化协作模式。

因为产品模块之间界面很清晰,各股生产力不在一个企业里,但做买卖半成品模块的生意仍然很方便,交易成本相当低。当模块化网状生产结构解决了沉没成本和重购成本的问题,你就会觉得董明珠的理念很荒谬。雷军为什么要担心,他为何不可以代工?他找富士康和英华达代工,难道代工商就这两家?难道他真的和代工商爱得死去活来(沉没成本和重购成本)?况且,富士康和英华达为毛要跟钱过不去,如董明珠所说“不给他做了”?难道仅仅因为耍性格?

换个角度来说,模块化生产模式中,具有知识优势的企业可以主动推动“脑体分家”,将生产任务切块后分别进行下沉外包,将自己打造成为“脑袋企业”,也叫系统整合者,而若干的外包企业则成为“躯干企业”,也就是模块供应商。当然,这种规律下,躯干企业也不愿甘当配角。躯干企业在它所在的层级上再次将生产进行下沉外包,自己成为次级“脑袋企业”。以此类推,模块化价值网形成了一个以最大的脑袋企业为核心,在其四周辐射若干条此类链条的“蛛网”。

你认识了这张蛛网就会明白,没有生产是常态,生产已经被下沉到最底层的环节。

案例:

零部件企业助推器or终结者

正如100多年前,单一车款、单一型号的“T型福特车”曾主导了全世界。今天,单一品种大量生产的年代已逝去,模块化时代的大潮彻底终结了亨利·福特的偶像地位。

模块化简单来说就是“数线并产”,每条生产线产出不同的模块,最后将所有模块拼装整合,工作效率以数量级方式提升。比如大众采用的MQB平台就是将发动机、变速箱加上前轴和前悬挂放在同一模块内,再和车身等模块总装。通过模块化平台应用的加深,大量的汽车零部件实现标准化,在不同品牌和不同级别的车型中达到共享,从而实现生产从A00、A0、A到B四个级别车型的共通生产。

随着模块化生产概念的不断深入,现今的分级采购模式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模块化整体采购。现在各大主机厂采购的是一个个零部件,日常接触和交易对象可能是大零部件供应商,也可能是小零部件企业。而模块化采购的交易品是高度集成的各种模块,对象是模块集成供应商。因此,模块化采购使得与主机厂发生直接关系的供应商数量大为削减,并由此改变模块供应商与其他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关系。

毫不夸张地说,模块化生产会将许多规模小、产品类型单一的供应商企业冲击得七零八落,市场上航母级的零件供应商可以趁机重新划定市场版图,吞并无力支撑的中小型供应商,重组企业关系,最终完成“模块”帝国的最后一块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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