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通知》明确,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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