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石家庄050024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石家庄050061)
西蒙认为,在现实世界中,人的理性通常会受到以下条件的制约:信息的不完全性、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在这些客观条件的制约下,人们认知的能力和 “理性”程度不可能是 “无限的”,而只能是“有限的”。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会计信息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是会计行为的结果,会计行为是在内部动因和外在环境刺激下,通过会计行为目标的驱动,由会计行为主体应用现代会计理论与会计计量等技术方法和手段作用于会计客体,生成、披露和利用会计信息,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和外部控制,但同时又受客体影响和制约的具有能动性的、有目的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会计行为具有经济后果,会计行为产生的会计信息被使用者用于经营决策与外部控制,在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
会计规则指的是用以规范会计信息生产的法律规章制度。客观世界的无限性和不断发展性,决定了人们无法对所有的经济现象作出完整、充分的理解判断。作为会计行为主体提供会计信息依据的会计规则是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情况制定的,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经济事项,存在着主观性和滞后性,其本身存在着公共领域。会计规则可分为原则性规定和规则性规定,二者相互联系,原则性规定对规则性规定形成指导,并融于其中。规则性规定的制定,以原则性规定为指导,并体现原则性规定的要求。
对于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事项,即使对于确定性会计事项,在规则性规定作了具体说明的情况下,由于规则性规定公共领域的存在,会计职业人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以及对具体事项判断的不同,做出不同的处理结果。比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的选择,会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判断选取其中的一种。对于不确定性的会计事项,由于没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会计人员在原则性规定的指导下,只要不违反原则性的规定,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对会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这是原则性规定存在的公共领域。由于会计规则公共领域的存在,对于同一事项的处理,不同的会计人员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而且会计规则的公共领域是一个永续的动态的过程,随着人们对客观世界认识的不断加深,原有的公共领域在不断被发现和消除,而新的公共领域又随之出现。会计规则随着人们对客观世界认识的不断加深,在不断丰富和发展。
会计行为作为会计主体有目的、有指向的会计实践活动,其客体应为会计行为主体实施会计行为的物质承担者,也就是会计行为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客观事物。具体说,就是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运动是物质普遍具有的根本属性,它的主要标志是事物总处于相对静止和显著运动状态;显著运动的主要标志是运动的多样性,运动的不同过程、状态和趋向;变动的结果(即发展)反映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不断更替和生成的过程。正是因为事物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所以变化中的事物普遍存在着不确定性,事物的不确定性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无处不在。可以说,运动的相对静止反映事物的确定性,是相对的;而显著变动则反映事物的不确定性,是绝对的。会计行为客体受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宏观会计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受企业所有制性质、企业领导者素质等微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决定了会计行为客体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而且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经济环境变得日益复杂和多变,新业务层出不穷,会计行为客体更加复杂和不确定。
约翰逊和金屈来认为:“会计是在某一经济环境中进行的,在这种环境里,不确定性是一个特点。只要有不确定因素存在,就不会有完善的认识。”这说明了会计信息系统所处的环境是不确定的,必然对最终形成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产生影响。会计信息是根据会计规则反映实际发生的 “客观事实”,“客观事实”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不同的人在对同一“客观事实”的认识上存在着差异,所以,形成的会计信息也就不可能真实地反映“客观事实”。
古典厂商理论认为,经济人(厂商)应该拥有关于需求函数和成本函数的完备知识,市场是完全竞争的。而西蒙则认为将风险和不确定性引入需求函数和成本函数,或者假定厂商对备选方案只是具备不完全信息,或者由于环境的复杂性,厂商无法确定最佳行动方案,就可以证明“经济人”不可能具备完全理性。人类之所以不具备完全理性,那是因为人类在开发、验证和应用知识上只具备有限的能力。无知是人类存在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柯武刚、史漫飞,2000),是人类存在的一个构造性要素,从而决定人类的理性是有限度的。可见,由于知识问题的存在,人类不可能存在完备理性,而有限理性更加符合人类实际的假设,它是人类存在的构造性要素,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不同思路和行为。
会计行为主体在认知能力上的有限性,决定了其在对会计规则的理解上存在着偏差,再将理解的并不透彻的会计规则用于反映经济活动时,决定了人们不可能真实地反映外界事物,反映一定会存在误差,只是这种误差程度在不同的人之间大小不一,并可能会随着人们的研究和经验的积累逐步缩小,但永远不会消除。况且会计规则存在公共领域,而且公共领域随着时间、环境的变化在不断变化。所以,会计行为主体是将理解的并不“透彻”的会计规则运用于经济活动。
会计行为主体在反映经济活动时,应以客观存在的经济活动为根本依据,而其自身的复杂性决定了他的实质不可轻易获取,会计行为主体必须经过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等一系列抽象思维活动才能真正把握其精髓。同时,客观经济活动也具有动态的特征,受制于会计行为主体认知能力上的有限性决定了其不能恰如其分地反映复杂多变的经济活动的实质。即使会计行为主体能够正确理解会计规则并对其具体运用做出了正确的判断,也不能保证他对经济活动的反映是完全正确无误的,因为会计行为主体会受到成本效益原则等因素的影响,妨碍他的行为与他的想法的一致。
会计行为主体就是会计行为的实施者,会计行为主体首先是“经济人”,因此,他的行为必定要遵守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在向外披露会计信息时,其成本主要是指会计信息加工、处理、编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对企业不利的信息成本,如竞争对手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了解和掌握不利于企业的竞争。而企业通过信息披露亦会获得一定的收益,通过披露有关公司前景的信息,有助于企业发行证券并降低其融资成本。Myers and Majluf(1984)指出,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发行证券通常被投资者看成是高成本的融资方式,参与资本市场交易的经营者通过自愿披露来降低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公司外部融资的资本成本。有能力的经营者通过披露盈利信息,以显示他们不同一般的才干(Trueman,1986)。而且当业绩不佳时,通过信息披露,向投资者解释企业业绩较差的原因,降低了公司价值被低估的可能,从而减少了董事会以业绩不好为由更换经营者的频率。当企业业绩较好时,投资者、债权人及企业职员由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良好会决定继续持有企业的股票和债权,与此同时吸引潜在投资者的投资,进而使企业股票价格攀升、企业价值增长。企业必定要在通过披露信息获得的收益与成本之间进行权衡,只有在确定了收益大于成本的条件下,才会自愿提供财务信息。而在向外披露信息时,亦存在着提供真实信息与虚假信息的成本与收益的衡量,当提供虚假信息获得的收益大于由此可能发生的成本时,企业可能会选择恶意提供虚假信息。
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人们认知的能力和“理性”程度的有限性,西蒙强调经济学中的效用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理论,不应追求理想的“最优解”,而应追求适度的“满意解”或“次优解”。会计行为主体即使没有提供错误会计信息的主观故意,客观上由于提供会计信息的依据存在着公共领域,所反映客观经济活动的复杂性,认知能力上的有限性,使其在执行会计规则的过程中可能使会计信息偏离客观经济活动的实质。因此,会计行为主体根据会计规则提供的会计信息一般是满意的方案,而不是最优方案,并且满意方案也会随着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与环境的改变而变化。所以,会计行为主体应加强自身的学习,以弥补在知识上的欠缺,在反映复杂的经济事项时,提供相对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发挥会计信息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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