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王 双
(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40)
表1 全国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旅游产值情况
表1显示2006—2014年森林旅游产业增长速度较快。整体看来,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9年来增长稳定,从2006年的49 050万元到2014年的633 513万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3.7%。龙江集团、大兴安岭、吉林集团、内蒙古集团的产值也逐年增多。其中,龙江集团增长速度发展最快,增幅最大,尤其在2010年之后增长速度呈阶梯状增长,这与近年来林区体制改革及2010年后的大幅减伐等倒逼机制从而为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创造发展机遇密切相关。吉林集团的森林旅游业产值虽然每年都在增加,但增加幅度最小,2014年产值比重仅为10.2%。森林旅游产业产值还需进一步提高。
1.区位商
区位商(location quotient),又称专业化率,区位商的大小体现了产业集群效应程度的高低。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LQ为区位商系数,ei表示某区域总产值中i产业所占份额,Ei表示全面i产业的总产值。数据分析,LQ数值越大,说明集群效应越大。一般说来,当LQ>1时,产业专业化程度高,超过了全国水平;LQ<1时,产业专业化水平低于全国;当LQ=1时,产业化水平与全国相当;当LQ>1.12时,表示高水平的专业化。新兴的产业集群通过区位商系数不能识别,虽然集中度低于全国水平,但增长潜力无限,往往通过LQ系数的增长趋势来分析新兴的产业集群化程度。
2.产业集群指数
Sijt为j地区产业i产值的平均增长速度,Sit为全国该产业产值的平均增长速度。Qij0表示j地区i产业期初的产值,Qijt表示j地区i产业期末的产值。在S>0的前提下,若A≥1,表示该产业发展速度高于全国水平;若0≤A≤1时,表示该产业也在成长,但成长速度低于全国水平;若A≤0时,说明该产业出现了萎缩。
图 1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相对于全国森林旅游产业的区位商和产业集聚变动情况
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旅游产业的区位商系数均小于一,产业集群效果不明显。森林旅游业是新兴的产业,而区位商指数不能识别小的或新兴的产业集群。新兴的产业集群的集中度远远低于全国水平,但是在未来会有很强的发展潜力。从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区位商系数的增长趋势来看,区位商系数逐年呈递增趋势,高度产业化水平在未来还是有很大的发展潜能。但就目前来讲,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旅游产业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
表2 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不同森工集团森林旅游产业的区位商情况
龙江集团和吉林集团在2006—2014年间森林旅游产业LQ系数均小于1,专业化水平低于全国;内蒙古集团只有在2011年区位商指数大于1,产业相对专业化,达到一定程度上的集群效应,这与国家政策有密切关系。大兴安岭地区从2011年来区位商系数一直接近或高于全国发展水平,是整个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产业集聚水平最高的地区。这主要是因为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林区发展迫切需要新的产业来支撑,森林资源尤其是森林旅游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自然就高度重视,产业集聚水平就相对较高。从产业集聚指数来看,除了龙江集团,其他重点国有林区的产业集聚指数均大于1,尤其大兴安岭地区的产业集聚指数达到2.19,发展速度大大超过全国水平。
以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为比对基准,龙江集团2006—2014年的区位商指数均大于1,专业化水平大于整体东北内蒙古重点林区的专业化水平。但吉林集团的森林旅游产业区位商指数均小于1,专业化水平低于整体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专业化水平。
我国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各森工企业长期以来侧重于在强调国家政策对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的引导,忽视了市场调节给森林旅游带来的促进作用。这种“政策依赖”症极易导致市场功能退化,创新动力减弱及经济波动潜在风险加大等不利后果。再加上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有特殊的生态职能和经济资源型等特点,同时也面临着资源优势负担的潜在困扰,这些风险是单单依靠政府政策的决策和调整所不能解决的。
虽然国家实施全面停伐政策给森林旅游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但是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旅游产业起步晚、发展速度慢,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或者是先进的森林旅游产业体系,森林旅游规模小、发展能力弱。
森林旅游服务化还处于较低水平,服务体系不健全,包括一些森林旅游景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等,由于资源性的缺乏,导致森林旅游相比较与成熟的旅游区域来讲服务产品的高度差异化,服务质量的低水平化以及森林旅游硬件实施的低配置化都是成为森林旅游产业能否实现集聚和专业化的重要影响因素。
要想建立更加完善的森林旅游产业,就需要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其发展,当前国家政策在资金方面的扶持还不能够支撑其森林旅游产业健康发展,而依靠森林旅游自身力量在市场的自由发挥下也不能很好地与其他金融行业进行融资渠道的开发,造成资金融合渠道的堵塞,从而进一步造成资金链的断开,影响产业集聚。
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应本着市场引导,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强化管理的原则,来提高总体的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旅游设施标准和社会服务标准。例如,可以建立一些电子讯息系统,以金融服务类为重点,以其他类别电子信息技术为支撑,努力建成快速化、网络化、高质量、优服务的全方位的旅游网络体系。
积极探索旅游开发和森林生态旅游景区的管理体制、投入机制和运营模式,总结和推广各单位森林生态旅游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并做好相关的总结以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对于组织层级内部可以采用一些绩效等激励机制来提高员工自身服务水平,从而能够使森林旅游产业的服务化水平提高,进一步达到产业集聚的目的。
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不仅仅需要产业自身的调整,同时也与关联性产业的发展,如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息息相关。林业产业相关部门领域的发展情况也会影响森林旅游产业的专业化水平。将森林旅游产业与其他服务行业、工业以及农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加强区域内的社会联系,在集群区域内逐渐完善旅游产业链,发挥产业间联动效应,从而提高产业集聚水平。
政府层面来讲要从政策上实施森林旅游扶持政策,加强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持,使旅游线路更加通畅、交通状况保持良好。在森林旅游景点内部可以增加一些栈道、运输小车等多种交通方式,而不是仅仅单纯依靠主干路线。同时,为了进一步达到集聚效应,也要促进各个森林旅游景区的区域联系,在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为森林旅游产业集聚化提供便利。
森林旅游产业的集聚效应对于当前国有林区产业合理调整经济转型起到重要的作用。本文对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旅游产业的集聚水平进行了相关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对于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来说,单纯的圈林圈山并非产业发展长久之计,应将成熟的市场运作模式与现代生态旅游资源的创意开发相结合,这样才能够在真正意义上促进国有林区森林旅游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在此基础上,针对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旅游产业集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与解决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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