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 文 《法人》见习记者 王映整理
2014年7月22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改委确实已开展针对汽车产业的反垄断调查。调查内容则聚焦在车企为获取高额利润而达成有关划分销售市场、规定产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等方面的协议所形成的垄断性价格方面
湖北物价局在召开的规范汽车销售中的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上,通报了武汉市场4家宝马汽车经销4S店协商统一收取PDI检测费构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问题,以及依据《反垄断法》对4家宝马汽车经销4S店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鄂宝、中达江宝、汉德宝、宝泽4家宝马汽车经销4S店分别收到93.79万元、34.16万元、19.72万元、15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PDI即车辆的售前检验证明,是新车在交车前必须通过的检查。)
国家发改委召开“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发改委已经完成了对日本12家企业实施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案的调查工作,并将依法进行处罚。
其中包括,对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8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4家日本轴承生产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
湖北省物价局网站公布消息显示,在国家发改委价监局指导下调查发现,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部分奥迪经销商在湖北省内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并已做出处罚决定。其中,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4858亿元;对湖北鼎杰、湖北中基等8家奥迪经销商罚款共计2996万元。
同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宣布:上海市物价局已对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上海地区经销商上海越也、上海名创、上海信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价格垄断行为分别做出了处罚决定。其中,对克莱斯勒公司处罚款3168.20万元,对3家经销商处罚款共计人民币214.21万元。
江苏省物价局官网发布《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公司价格垄断案做出行政处罚》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奔驰南京、无锡和苏州三地的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
江苏省物价局调查发现,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驰公司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奔驰公司通过加大对经销商的考核力度,对不执行限价政策的经销商进行约谈警告、减少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种方式,促使垄断协议得以实施。
这是目前为止,国内汽车行业反垄断中金额最高的一笔罚款。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在其组织召开的相关筹备会上正式宣布,中国正式启动汽车业反垄断指南的研究起草工作。发展改革委价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南的制定将促进反垄断执法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
同时列入时间表的六部反垄断指南内容涉及知识产权滥用、汽车业反垄断规制、宽大制度、豁免程序、中止调查程序以及罚款额的计算等。
在新政酝酿的同时,国家发改委对汽车业的反垄断调查工作并未停止。有媒体报道,在此前一系列反垄断处罚过后,目前亦有多家零配件及整车企业正处于新一轮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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