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 文 《法人》见习记者 王映
时至今日,世界上对儿童安全座椅的强制使用进行立法的国家已经超过了40个。但是,我国全国性的儿童乘车安全法律尚未出台
2015年6月16日下午三点,花家地小学门口热闹如常。放学的孩子们兴奋地奔向等候的家长,各式车辆将本就不宽敞的街道填得更加拥堵。然而,《法人》记者仔细观察,却几乎未见有车辆为孩子配备专门的安全保护措施,比如儿童安全座椅。
根据公安部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64亿辆,其中汽车1.54亿辆。而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的城市已经多达35个。在如此庞大的数据面前,儿童乘车安全全国强制性立法的空白显得越发尴尬。
“我儿子刚刚周岁,小孩子都看起来可爱又脆弱,我不想新闻里发生的事故惨剧发生在他的身上。”刚刚晋升为父亲不久的曹阳为儿子购买了后向式的儿童安全座椅,他告诉《法人》记者,这是为孩子第一次出远门准备的。他认为自己虽然已经有了足够的安全意识,但还是忘了在孩子出生之后从医院回家的路上使用安全座椅。
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年有超过1.8万名14岁以下的儿童死于交通事故,是欧洲的2.5倍,且事故大多与儿童安全座椅的配备缺失和使用不当有关。
儿童的生理特征决定了需要为其提供特殊的乘车和交通安全防护。由于儿童身体各部位机能尚未发育健全。根据成人身体所设计的汽车安全带、安全气囊等常规防护措施不仅不能为儿童乘员带来保护,还可能构成安全隐患。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机动车辆安全研究室副主任周文辉向《法人》记者解释,儿童的颈部脆弱、头部质量比例较大、动作无法预期而且容易进入视野盲区,因此要对其进行特殊保护。
许多实验都证明,儿童在车内无论高速还是低速都必须束缚在儿童座椅上,当事故发生时任何措施都不及儿童安全座椅更能够避免对儿童的伤害。
而在实践中,周文辉观察到交通事故中儿童受到伤害,多是因为监护人和看护人没有尽到义务。就儿童乘车安全而言,怀抱儿童乘车是家长经常出现的错误与疏忽。“实验证明,20公里时速下碰撞,手里的儿童重力加速度增大20倍,无论多小的孩子,家长根本抱不住。”根据周文辉所做的调查显示,虽然70%的家长认为怀抱儿童乘车是不安全的,但仍有很大一部分家长在采用这种方式。
由于社会对儿童乘车与交通安全关注度高,同时,这一方面的防护又存在特殊性,比如儿童难以从整体交通环境中有效识别和隔离。因此,周文辉认为:“道路交通领域最严格的标准应当运用到儿童交通安全领域里来。”
“中国多数一线城市已经是成熟的汽车社会,但对于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仍然没有树立起足够的意识。”大众汽车集团(中国)执行副总裁张绥新博士对《法人》记者表示了他的担忧。
2014年,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与大众汽车集团对北京、广州等11个大中城市儿童道路安全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乘坐私家车成为有车家庭中儿童出行最主要的交通方式,儿童乘车安全隐患相对较多。在受调查城市中,儿童私家车安全座椅平均配备率为17.8%,使用率为11.5%,而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其使用率超过了90%。
对于以上配备率,周文辉认为比实际中要高一些。“因为这个是针对有车的家长,如果有车没车的都算起来,可能比率是2%~3%。”
每天都在和孩子们打交道的北京市东城区崇文第三幼儿园园长袁春芬也注意到了这一现象。“我们幼儿园大多数家长也是开着车送孩子上幼儿园,但是我目光所及的地方,真正能够坐安全座椅的是少得可怜。我觉得家长的安全意识确实急须提高。”
虽然目前我国对儿童乘车安全意识仍不容乐观,但在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教授王宏雁看来,现在已经有了一定的进步。
“我们在2008年做了一项客观调查,就是站在高速公路口上看1000多辆载儿童的车,里面儿童的状态是什么。当时我们看到的是只有不到1%的车使用了儿童座椅,大概只有两辆车。”王宏雁关注儿童乘车安全领域已经六七年了,在2014年,她在同样的地点观察了1000多辆车,发现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的车辆比例有所提高。
确实,从我国儿童安全座椅市场的成长可以看出,很多家长已经从没有意识走向了有意识购买的阶段。而据有关调查显示,在经济发达地区、东部地区、城市地区、家长文化程度高的家庭中,儿童安全座椅的配备率高。
不过,在王宏雁看来,现在的问题是很多人买了但没有坚持使用下去。
“安装过程太过复杂”和“儿童哭闹不愿意使用”是家长们给出的没有坚持使用下去的理由。对此,王宏雁认为,要通过引导儿童,让儿童从小就培养出使用安全座椅的意识。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儿童安全座椅立法一事前景很乐观,前路却艰难。”周文辉曾对媒体感叹。目前,业内已经对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立法达成共识,但法律相关细节仍然缺失。
2014年3月1日,经过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新增“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驾驶座位”,以及“未满4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应该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规定。
继上海成为中国首个儿童安全座椅入法的地区之后,山东、深圳两地也先后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此外,各地方两会也有代表针对儿童安全座椅立法提出建议,多地已经进入了讨论环节。
但对于目前各地的相关立法,王宏雁认为效果有限:“上海的法规还是倡导式立法,缺乏强制性。”
而深圳的相关立法将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列入了罚款三百元的情况之中。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许亚萍告诉记者,在实际执法中仍然以教育为主,罚款的情况很少。
时至今日,世界上对儿童安全座椅的强制使用进行立法的国家已经超过了40个。但是,我国全国性的儿童乘车安全法律尚未出台。
其实对于儿童安全座椅立法,社会态度一直都很积极。据周文辉介绍,调查显示,95%的家长愿意进一步了解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而70%的家长对相关强制立法表示支持。
“目前,我们已经将相关的立法方案报给了公安部交管局,将由公安部提出立法草案。”周文辉向记者透露了最新立法进程。全国性的儿童乘车强制保护已经列入了国家交通安全法的议事日程,这意味着儿童安全座椅的全国性立法已经开始进入程序。
不过,在张绥新看来,立法快速落地并不乐观,由于立法仍处于调研阶段,在人大的立法日程中还需要“排队”,因此距离法律正式出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除了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尚须形成合力推动立法之外,调查和执法过程中暴露出诸多细节问题也仍待解决。使用安全座椅的标准如何确定,是根据年龄还是身高?对于使用安全座椅的年龄如何确定,对12岁以上14岁以下的具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家长不一定能够完全控制,执法中应当如何操作?
周文辉向媒体表示,目前在公安部最新修订的《交通安全法》草案中新增规定:0~4岁儿童乘车时,必须使用儿童安全约束设施,违者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而对于以上问题,周文辉建议参考台湾地区逐步扩大年龄范围的立法模式。
业界普遍认为,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的普及和立法将是全社会长远的任务。王宏雁说:“儿童安全问题,应该是365天全年无休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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