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叶佩颖
当前市场环境下,各家银行竞争激烈,银行为了发展,信用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信贷风险也随之扩大。在这种背景下,商业银行在审批公司贷款时,会持较为谨慎的态度,企业也面临着资金短缺和资金成本过高的问题。所以,在企业与银行合作中,如何达到共赢的目的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本文重点对银行信贷管理中的授信审批环节进行了简单介绍,并针对其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了完善银行审查审批制度的若干意见,以期使授信审批工作更好地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提供帮助。
我国银行授信审批综述
一、含义
银行授信是一种由银行给非金融组织的顾客所发放的贷款,或为顾客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或为与之有关的经济行为进行担保,主要内容有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其中,表内业务包括贷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贸易融资、透支以及各项垫款等,表外业务包括承兑汇票、签发保函、贷款担保、出售未用资产的权利贷款责任,以及其他业务。信用可以分为短期信用、中期信用和长期信用,客户将授信相关资料提交给银行,由客户经理根据客户实际需要设计授信方案并按照银行的审批制度申报审批。
二、银行授信审批制度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银行对贷款审批与审计体系进行了改革,同时也在努力参考研究和汲取国外的先进经验。在银行自身不断探索改进过程中,逐步形成与自身的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审查和审批体系和架构,其基本特征为:1.将贷款前、贷款中和贷款后的各种关系进行分离,并对这些关系进行约束和控制;明确各个部门间的管理体系,明确管理目标、任务和要求。2.各银行为其提供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使其岗位的分工更加细致、责任更加清晰,从而使其工作效率和组织运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3.建立信贷专家审批机制,遴选出信贷专家补充到审批队伍中,授权给有关的个人或组织,使得有关专业人士可以更加接近市场、更加人性化地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4.各环节均有量化考核体系,考核成绩与员工工资直接挂钩。5.实施分级授权制,按照审批人员的资质、能力授予其一定额度的审批权限,并定期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审批权限进行动态调整。
银行授信审批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尽调不清、专家决策较易不接地气
在实践中,我国银行的职务设置存在着“重审批、轻调查”的现象,基础调查工作基本上由客户经理和支行行长来完成,支行员工素质参差不齐,一人多岗,缺乏相关专业能力、背负考核指标压力和营销客户的难度,往往调查工作做得不是很到位,上報的材料未能如实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在银行审批制度中,传统审批主要是由委员会开展集体讨论,根据讨论结果制订授信审批决策方案,参会人员主要由银行里的管控风险、推动业务、合规管理、内部审计等条线数个部门的走行政序列的部门领导组成,由于委员会由不同条线人员构成,专业差异性较大,相对容易受到行政干预和业绩压力的影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多数采用专职审批人审批制度,但此种审批机制也存在弊端,譬如有的审批人员未从事过基层信贷工作,实战经验不够,制订的方案可能更多的是重风险防范,不是发展最优,偏离市场竞争,使得授信批复与实际业务不匹配,难以投放,跟市场环境和实际的客户需求存在较大的偏差。
二、目前是“集体决策审批”占主导,“独立审批”占从属地位
现如今,我国很多商业银行的授信审批决策采取了专职审批人制度,通过引入大量专职审批人,或者内部发展培养专职审批人的方式,扩充审批部门的队伍。在银行的发展实践中,银行的审批虽然实行的是专职审批人制度,以专职审批人审查为主,审查具体的业务,但具体决策还是产生于集体会商。这个决策机构的参与委员和传统模式比较有一些变化,但实际运行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委员构成有兼职审批人(由行政职务的人员担任,如风险总监、审批部门领导)、专职审批人。由于有行政职务的人员会考虑到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及其岗位压力,在做出决策时并不会仅仅基于业务本身的财务指标、具体经营情况来予以分析,而会站在更高的站位上予以思考,给出的结论可能与专职审批人大相径庭。兼职审批人的存在是把双刃剑,有可能会使最终的结论更贴近市场,更利于银行发展,但也可能由于迫于压力或缺乏相关的知识储备,且兼职审批人往往岗位上是专职审批人的上级,会一定程度上给其带来压力,如果决策失误,会为银行带来风险。委员会集体会商审议的方式经过长期实践和不断完善,实践证明在我国商业银行授信审批决策中具有普适性和实用性,能较好地保证稳步、有序地进行授信体制改革。但独立审批占比少,并不能充分发挥专职审批人根据授权专业审批、独立审批、高效审批的优点。
三、没有职责权利相匹配的监督管理机制
国内不少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尝试采取专职审批人体制,然而就具体实际情况来说,与该制度相配套的管理制度还存在很多弊端:一是没有充分的激励机制。在多数银行里,没有完善的报酬、提升、培养等方面的激励制度相匹配。报酬方面,专职审批人往往是采用普通专业技术序列,与其他岗位的普通银行员工相比,采用的薪酬或者是业绩考核体系并没有很大区分。晋升上,授信审批专职审批人序列的定位比照其他银行后台部门,滚动评聘间隔年限会比前台营销部门(如国际业务部、公司部等部门)时间要久,通常需要2―3年才能申报评聘。培养上,并没有对专职审批人专门制订专业性培养计划。二是责任压力大。基本上对公授信业务都要通过授信审批部门来进行审批,对于最终审批结论,专职审批人往往要直接承担审批责任,对专职审批人自己来说,负责的岗位有极高的危险性。三是难以有效落实监管。专职审批人具有一定的审批权限,在权限内,可以作出同意或者是否决再议的判断,身处少激励、多问责的压力下,专职审批人可能在授信审批时做出否决再议的判断,或者是强化重重担保,来规避个人风险。做出的未必是银行最优风控方案,未必是客户所需的最优金融服务方案。
四、审批缺乏配套科学的管理机制
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银行应当保持其调查、审核、审批以及其他有关的流程的一致性,审批的执行应当以相应的调查、审查合格情况作为依据和标准。但是有些银行在进行商业授信审批时,实际的调查、评估和审批流程并不符合实际,尤其是在基层银行的管理中,对调查工作的开展和业务风险的管理并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出现了审批结束后再补充相应调查数据的现象。
风险防控视角下加强银行授信审批的有效措施
一、严格按照授信审批的有关原则
为使授信审批业务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与规范,授信审批的实施应当遵守如下基本原则:1.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建设相匹配的授信审批机制。传统审批模式或者专职审批人模式,都是基于各自银行的发展特性应运而生,各有优缺点,谈不上孰优孰劣。商业银行可以选择“集体会商审议”与“个人签批”相互结合,提升审批效率,如复杂、数额大、争议性强的表内贷款可采取会商审议,低风险业务可采用双人、三人签批模式。既要发挥专职审批人的效率优势,又要合理利用集体会商中各位参与人的头脑风暴、集思广益优势。2.对专职审批人队伍要制订专门的培养计划。为保证审批人员的稳定,应对专职审批人的岗位特点制订一套差异化的培训培养方案,包括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宏观经济政策的解读分析、行业特点分析等,最好定期开展与行内政策制定部门的交流沟通。定期开展对先进制造业、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等领域的探讨研究。同时应组织专职审批人对区域市场、国家重点支持行业、重要戰略客户等深入调研,实行上挂下派制度,可下派经营机构,可上挂去总行等部门跟进学习,使专职审批人能更贴近市场前沿,在审批时综合考量风险与市场需求的平衡性。配套适当的问责制度,在审批人严守合规底线、尽职履责的情况下,在其自身的风险容忍度范围之内,应当对审批人采用合适的问责策略,以保证其工作积极性。在职业晋升的问题上,应该多维度考量专业审批人的审查能力,不仅仅单纯地满足固定年限才可以晋升,可以为其制定晋升的绿色通道。3.垂直管理。建立“总-分-支”的垂直经营体制,信用担保的授信审批,由各级授信审批机关与审批人依据其各自的权限授信审批。
二、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在授信评估与审批流程中,必须有一个信息化的事前风险防范机制。为了解决银行在进行信用扩展时所面临的沟通不畅、信息渠道闭塞、共享效率低下等问题,银行必须持续强化自身信息管理系统的变革,使用云管理技术来完成对客户信息的采集和识别,从而让银行在授信审批过程中与其有关的人员进行信息交流。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信贷风险的早期预警,为有关部门提供信贷风险的判断信息。在建立信息机制的过程中,银行要持续地强化对银行顾客信息的专门管理,建立起一个完备的审批数据库,并由专门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来对有关信息进行专业化的管理。为了对有关资料进行初步确认与有效分析,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资料库。
三、制定授信约束机制
我国银行信贷规模不断扩大,信贷额度不断增加,授信约束机制也应日益完善。严格梳理与授信审批有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职责,让每个部门都可以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在银行信贷机构中,从发起、准入、评审、监督到决策的各个环节,建立起一个互相监督和限制的管理机制。可以通过内审部门、风险合规部门、监察部门等监督机构对审批机构和审批人的审批工作、履职等情况开展监督。重新检查审批人的审批决策和集体商议结果的差异,定期跟进后续项目的产生风险和获取收益情况,形成监督管理的闭环。
四、实行授信检查
要想使银行的授信审批工作顺利进行,就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授信审批制度。银行必须严格地使用合适的方法,并对相应的工作建立激励机制。在银行内部,构建一套评价体系,将有关人员的审批工作量、质量和薪酬与有关的信用审批系统相关联,确认内部有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力是平等的;对银行的初始薪酬政策进行完善,并构建一套严格的责任制度。同时,对缺少作为的人员进行检查,对于那些由于信用资产、业务操作等原因而引发道德问题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风险管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商业分析、风险追踪与监测,并对信贷质量进行评价,构建激励各参与方的激励机制,以提升各参与方的服务水平。
总的来说,我国银行授信业务发展一直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然而,伴随着业务的不断增加,授信审批的效率要不断加强,客户需求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提升,客户信贷需求与银行服务能力之间还存在着一些冲突,授信审批压力也在逐步增大,要求商业银行不断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审批模式,建立高效专业的审批队伍。且在银行开展授信审批时,没有真正有效的手段去避免风险的产生,只能想尽办法提早识别和予以防范。因此,在新的环境下,银行信贷提供者要持续地对自身在实践工作中所面对的各种风险案例进行总结并对审批人进行提醒,从而提升其的决策能力和水平;持续地对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设计进行优化,发现并解决问题;要持续地对已有的风险缺口进行整理并进行堵截,尽量地将由这些风险问题所导致的经济和信誉损失降到最低。(作者单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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