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个税汇算错漏报了该咋办

时间:2024-06-05

陈悦

文前提要:个人所得税2019年年度汇算清缴申报630日已经结束,如果你已申报了退税,怎样才能知道税款是否已经到账了?或者个税汇算错报、漏报了,又该怎么处理?

今年6月底,新个税方案实施后的首次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已经结束,很多纳税人都已经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操作了“退税”或“补税”的全流程。如今,距离汇算清缴结束已经一个多月了,你的退税款到账了吗?

个人所得税APP可查询退税进度

提交退税申请成功后,相信一定有不少纳税人早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收到退税款,去手机银行上查记录,几个月以来各种款项,也搞不清到底是哪一笔了。

其实,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就可以查看退税业务的办理状态。退税成功后,APP会有提示,最终提示状态为“*年*月*日国库处理完成,请关注退税到账情况”。

具体的查询方法为: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并登录后,点击首页“我要查询—申报查询”,进入“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页面,可以查看包括【未完成】、【已完成】、【已作廢】在内的所有申报记录。

(2)如果已经成功完成退税,则点击【已完成】后就可以看到“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字样,下面同时显示已退税金额。点击进入后,还可以看到详细的申报记录(包括应退税额、收入、专项扣除等申报明细)以及退税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在“退税记录”一栏中,不仅可查询到退税金额和申请时间,已退税成功的纳税人还可以看到“国库处理完成”一行绿色的汉字,点击后显示申请提交成功、审核通过、国库处理完成3个时间点的记录,在“国库处理完成”下方显示的时间通常就是退税款银行到账的时间。

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查询到退税打款时间后,可以打开手机银行去核实。查到这笔汇款后,可以先核对一下金额,汇款人姓名一栏为“待报解预算收入—电子退库”。

不过,退税申请也会有审核不通过或者退库失败的情况发生,个人所得税APP系统也会提示您原因或解决方法。

个税汇算错报、漏报不用慌

有个别纳税人表示:申报时不小心填错了工资数据,或者漏填了专项附加扣除,想要重新申报怎么办?不用慌。在个人所得税APP上,也可以进行作废、更正申报。

具体操作方法为:

(1)打开APP并登录后,选择底部菜单栏的【办税】,找到“税费申报”模块,再点击【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

(2)系统进入“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界面,可以查看包括【未完成】、【已完成】、【已作废】在内的所有申报记录,点击进入申报详情界面。比如,在【已完成】页面中可以看到已经完成申报的记录。

(3)在这项记录中,拉到最下方,点击【作废】可直接作废已申报的数据。作废后数据不可恢复,纳税人需要重新填报。

(4)作废后,可以返回到“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界面,在【已作废】模块查询到记录。

不过,如果退税已经到账,也就是说,在“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界面中,【已完成】页面下显示的是“已退税额”(如是补税,则是“已缴税额”),而不是“应退税额”,那么这条申报记录就不可以直接作废,该项记录下方没有【作废】选项。

这种情况下,如果纳税人发现申报有误需要修改,只能通过更正申报进行处理。具体“更正”的步骤如下:

(1)点击【更正—更正年度自行申报】后,在“标准申报”界面,对【个人基础信息】和【汇缴地】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再点击【下一步】。

(2)进入“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对填写有误的工资薪金数据、劳务报酬数据、专项附加扣除等进行修改或补填,然后点击【下一步】。

(3)系统重新进行“税款计算”,再点击下方的【更正申报】。

完成以上步骤后,申报更正就成功了。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月可以更正/作废的次数只有5次,超出上限后还想要进行更正或作废操作的,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纳税人可开具《纳税记录》

需要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纳税人要注意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对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有了新的规定。

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

纳税人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 端、APP 端)、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本人办理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办需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此外,如果纳税人的综合收入不需要缴纳个税,也可以打印纳税记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