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风铃
杨俊拿出全部积蓄在安徽巢湖市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二手房,一家人从县里搬到了市里,本以为可以过上有品质的城里人生活,没想到隔壁的纺织厂突然改建,新上的生产项目就像有十几架飞机,没日没夜地在房前屋后轰鸣,吵得人静不下心、干不成事、睡不着觉,整个小区就像是一位垂暮的老人,千疮百孔奄奄一息。几年下来,小区里几乎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患上了耳鸣。为了讨回“安静权”,杨俊多次向巢湖市环保局举报。巢湖市环保局两次对小区噪声进行检测,认定恒生纺织公司造成了噪音污染,并两次下达整改令,要求新恒生公司立即整改,可恒生纺织公司根本不买“整改令”的账,依旧我行我素,环保局也没辙。杨俊认为环保局履职不彻底,下手太软,属于行政不作为,将巢湖市环保局告上法院。环保局很委屈,认为自己已经约谈了企业法人,下了整改令,人家不“给面子”有什么办法?官司一波三折,耗时整整一年,先后两次判决,最终,小民杨俊取得了胜利。
2014年5月18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巢湖市环保局两次 执法行为没有取得实际效果,使责令流于形式,其行为同样属于没有正确履行其法定职责,判决巢湖市环境保护局未履行噪声污染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三十日之内必须履行法定职责。杨俊以一个小市民的勇气再次证明,政府部门“光说不做”就是你的错。律师说,杨俊的胜诉在全国同类环保案件中属首例,对全国其他的环保案件具有开创性的示范意义。
“魔音”无处不在,一家人大声说话吼出了病
2005年2月8日,时年33岁的杨俊从老家安徽含山县搬到了安徽巢湖市棉纺厂宿舍楼。离婚之后,独身一人的他拿出全部积蓄购买了这套两室一厅的二手房,并把父母从老家接来同住,而他在当地一家工厂上班。一开始生活很平静,2011年年初,巢湖市棉纺厂改建成巢湖市新恒生纺织公司,他们的生活从此被彻底打乱。
那天,杨俊邀请几个朋友来家里吃饭,客人走后,已快11点,他和父母刚洗洗睡下,就听见“嗡嗡”的轰鸣声,就像是有架飞机在头顶上盘旋,久飞不去。母亲爬起来问杨俊:“谁家大晚上装修,闹得人不得安生。”杨俊出去看了看,根本不是谁家装修,而是与小区一墙之隔的巢湖新恒生纺织公司在夜间生产,厂房内灯火通明,热闹非凡。没改建之前,老的棉纺厂晚上也曾生产,但因为产量少,设备旧,所以声音很小,改建之后,新衡山纺织公司添了许多高科技的大设备,产量高声音大。杨俊乐观地想,也许是厂里临时加班,仅此一次而已。
机器闹了一夜,杨俊和父母都没睡好,两位老人更是头昏脑涨。哪知,第二天晚上,“魔音”再度来袭。纺织厂白天虽然也生产,但因为外界声音嘈杂,听上去还好,夜里等一切都寂静下来,声音听起来便更加清晰,与它一墙之隔的宿舍楼,就像是一个大口袋,把噪音全都吞进了肚子里。杨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推门一看,父母也坐在沙发上唉声叹气,噪音就像是孙悟空头上的那道紧箍咒,搅得人头疼。
第二天天一亮,杨俊就出了门,准备出去问问是咋回事。在小区门口的早餐店,他看到了邻居李大爷。李大爷告诉杨俊,这两天大家伙心里都有怨言,可棉纺厂宿舍楼里住的大多是棉纺厂的老职工,有些人继续留在了新恒生纺织厂上班,有些职工虽然退休了,但老关系还在,谁也不愿得罪厂里领导。李大爷劝杨俊忍忍算了,他一个人外地人在当地站住脚不容易,别做那出头鸟,搞得不好会被大家伙排挤,不受人待见。回到家,跟父母说起此事,两位老人也劝儿子别多管闲事,离婚之后,儿子的生活好不容易安定下来,他们不希望再出什么乱子:“别人能过,我们也能过,习惯了就好了。”
从那以后,伴着机器的轰鸣,杨俊和家人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每天晚上一闭上眼睛,“轰隆隆”的打雷声就在你耳边不停回放,就像是把你放在了火车的铁轨边上,你越想睡就睡不着,越睡不着便越觉得烦。白天,除了在家吃饭之外,杨俊和父母基本上都不在家待,家里的窗户自从新恒生纺织公司开工以后,几乎都没有打开过,可哪怕关着窗,在家里说话也要靠吼,外人听来,还以为谁在吵架。
长时间吼着说话,杨俊一家人都得了很严重的咽喉炎,一个月要发好几次,到最后吃消炎药都不管用。不光是这,杨俊觉得自己的听力也严重下降,头痛、失眠、全身疲乏无力以及记忆力减退的问题全都出现了。两位老人因为睡不好,更是患上了严重的高血压,每天都需要吃降压药,还出现了幻听。
2011年年底的一天,父母去附近的菜市场买菜。没过一会,杨俊就接到父亲的电话,说母亲出了事让他赶快去。杨俊赶到一看,母亲倒在路上,旁边停了一辆面包车,他以为是车撞到了母亲,走上去就要对方理论,父亲一把拉住了他:”是你妈自己晕倒的,不关人家的事。”原来,父母正准备过马路的时候,因为听力受损,没听见车子的喇叭声,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快到跟前了,杨俊妈一时紧张,血压一高,晕了过去。半年前,母亲的身体很好,听力也好,这一切都是新恒生纺织公司的噪音造成的。
杨俊再也无法忍受:“我一定让让新恒生纺织厂给我们装隔音窗,想办法改善这种情况。”
和噪音污染源做邻居,你侵犯了我的“相邻权”
杨俊找到了新恒生纺织厂的领导,跟他们说了噪音污染的事,希望厂里可以出钱给小区居民都安一个隔音窗。对方却敷衍道:“除了你,从来没人反应过这个情况,是不是你个人原因?如果仅仅是个人原因,我们不便解决,再说我们是合理合法生产,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没啥地方不对。”为了找到更多的“同盟军”,杨俊开始游说楼上楼下的邻居,让他们加入自己的阵营。
杨俊最先去说服的是楼上的邻居,因为他家也有老人。杨俊说了自己的来意,可没等杨俊说完,对方就连连摆手:“这事我们不便掺和,你找别人吧。”杨俊觉得很莫名其妙,他明明听见楼上的老人和父母聊天说天天吵得不能睡觉,关键时刻怎么往后缩呢?
随后,杨俊又找了几家,可大家都不愿惹事。杨俊很生气:“真不明白这些人怎么回事,难道饭碗比健康还重要。”母亲一再劝他:“我和你爸还想过几年安稳日子,你别折腾了,让我们跟着担惊受怕。”不管父母怎么劝,杨俊都不放弃,他觉得“安静权”是他作为小区居民应该得到的权利,既然纺织厂侵犯了这个权利,就必须想办法改进。endprint
杨俊从网上找来很多资料,找出噪音对人造成的种种危害,打印了出来:“高强度的噪音,不仅损害人的听觉,而且还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以及视觉、智力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果人长期在噪音环境里工作和生活,大约有29%的人会丧失听力、10%的人会发生耳聋,会出现头痛、头晕、倦怠、失眠、记忆力减退等,还易引起血压升高、心律不齐、胃功能紊乱等。”
杨俊把资料打印出来的东西,张贴在小区公告栏里。一开始刚贴出来,就被撕了。后来,杨俊就守在公告栏下,有人路过他就跟对方说长期生活在噪音环境下的危害,他还随机做了个调查,发现小区的居民,不同程度地患上了耳鸣、耳聋、听力受损等情况,特别是老人,长时间“魔音”灌耳,很多人都患上了高血压、心脏病。在杨俊的努力下,最终有五户人家愿意和他一起向政府部门反应情况。
带着大家的请愿书,杨俊多次到巢湖市环境保护局举报,并要求处理。可时间过去了几个月,新恒生纺织厂并没有任何改变。整整两年间,噪音几乎改变了全小区居民的性格,以前大家见面都是和和乐乐的,但现在谁也不愿多说话,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不仅仅是自己,全小区的人都会得心理疾病,被噪音污染闹出病。
2013年5月,杨俊以侵犯自己“相邻权”为由,将新恒生纺织公司告上了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所谓相邻权是指本人不动产的使用影响到他人不动产使用的整个辐射面积和空间,如一楼产生噪音,对六楼产生影响,那么一楼便有权归还六楼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后在巢湖市人员法院调解下,法院要求新恒生纺织公司对杨俊家安装隔音窗,新恒生纺织公司也接受此调解。但杨俊在家等待了一个多月,新恒生公司并未上门解决此事。
父母觉得噪音事件解决无望,坚决要回老家生活。一家人搬出来已经很多年,老家的房子年久失修,根本没法住人,而且父母年纪大了,回去之后,谁来照顾他们,这一切都是问题。可不管儿子如何反对,两位老人铁了心要回去:“如果回去我们还能多活几年,在这待着,我们会被活活吵死。”和两位老人一样,小区里一些有条件的人都搬了出去。
杨俊越想越不明白,家是他们的,就算搬走也不应该是他们,特别父母走之后,看着空落落的家,他心里更难受了,杨俊发誓一定要早日把噪音消除,把父母接回来。之后,杨俊多次向巢湖市环境保护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其履行对新恒生纺织公司超标排放生产噪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013年9月26日晚,巢湖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在杨俊家中阳台上对新恒生纺织公司的生产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噪音值达52.3分贝,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二类标准限值2.3分贝。2013年 9月29日,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向新恒生纺织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2013年10月28日前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生产噪声达标排放。处理完后,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并没有将处理结果告知杨俊。
一个月后,情况丝毫没有改善。2013年10月14日,杨俊再次向巢湖市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其履行对新恒生公司超标排放生产噪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11月5日晚,巢湖市环保局再次对新恒生公司厂界西侧敏感点噪声进行监测,监测值为58.3分贝和60分贝,属于夜间生产噪声超标排放。次日,巢湖市环保局再次向新恒生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13年11月30日前进行整改,确保生产噪声达标排放。这次,巢湖市环境保护局依然未将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告知杨俊。
杨俊去环保局问过几次,希望对方能把检测到的数据给他看看,这几年,自己究竟在多闹的噪音中生活,“魔音”对自己的身体伤害有多大,这些杨俊都想知道。可环保局始终不愿公示相关数据。如果仅是这样也就算了,环保局两次下达整改令后,新恒生纺织公司依然我行我素,噪音丝毫没有减小,杨俊认为不是说环保局下达一份整改通知书就算完事,它必须监督企业把污染消除,以后绝不再犯,否则就是行政不作为。
两次将环保局告上法庭,请归还我一个安静的世界
2013年12月16日,杨俊以信息不公开和行政不作为,将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告上巢湖市人民法院。对于信息不公开,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获取环境信息,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力,故此,杨俊的诉请合理,法院判令巢湖市环保局在判决生效两个月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可对于杨俊提出的巢湖市环保局行政不作为,法院却认为:环保局接到杨俊的举报后,两次对巢湖新恒生纺织公司下达了整改令,同时进行了相关检测,尽到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所以杨俊的诉请的“行政不作为”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杨俊觉得不服,自己努力了这么久,目的就是希望通过环保局还给自己一个没有噪音污染的环境,如果环保局仅仅只是下达一纸整改令,出面检测几个数据,而没有将处罚落到实处,在他看来这就是“行政不作为”,如果每个政府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仅仅是打个招呼,下几份文件,那对于老百姓来说有啥用。一星期后,不服判决的杨俊上诉到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打官司,杨俊辞去了工作,断了经济来源的他只能靠父母的接济生活。时间久了,大家都知道了他的苦处,也知道他是为大家伙打官司。邻居老大妈做好饭菜后,会让他过去吃上一口,或是悄悄地送给他一些新鲜瓜果,邻居们见到他,也都会热情地打招呼,问他官司的事。
2014年4月18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巢湖市环境保护局下达限期整改令后,其下属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的结果反应,新恒生纺织公司并没有完成治理任务,也没有限期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对新恒生纺织公司应当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还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但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只是再次作出责令改正的具体行政行为,使责令改正流于形式,没有取得法律效果,其行为同样属于没有正确履行其法定职责。综上,巢湖市环境保护局认为其已履行法定职责证据不足。最后法院判处巢湖市环境保护局未履行噪声污染监督管理法定职责行为违法;巢湖市环境保护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内履行法定职责。
官司终于打赢了,杨俊筹划着噪音污染彻底解决之后,把父母接到回来,到时再找份工作,一家人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可直到记者采访前,噪音依然存在,杨俊等着这次巢湖市环保局能彻底将“魔音”祛除。 (文中当事人均为真名。未经作者同意,本文禁止转载,上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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