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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时间:2024-06-05

(江西省高安市财政局 江西 高安 330800)

我国财政监督工作需将相关机构建设的更加全面,更要将其内部的监督管理体系进行相应的调整及完善,才能使其业务工作得到高强度的锻炼。如此,其财政监督工作的职能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才能更加趋于高效。

一、财政监督面临的一些主要内在问题

在财政管理中,其监督检查工作愈发受到重视,被视为经济监督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内容。在我国经济秩序整顿时期,以及加强对财政资金保护方面,财政监督工作皆在其中充当着最主要的一支力量,发挥的作用也是其他监管部门无法进行替代的。但从现实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来看,我国财政监督机制不够完整,其作用能力也达不到一定的高度,此外,其相关人员队伍也缺乏一定的组织性,其整体资源也未进行有效的整合,此类问题皆导致了我国财政协调机制严重缺失以及其基础建设相对薄弱。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滞缓了我国财政监督工作的有效发展,也为我国财政监督工作带来较大的不良影响。

(一)监督机制弱化

在财政运行机制中,财政监督运行机制是其必不可少的一项分支,而财政监督机制也离不开财政运行机制所带来的依据及作用,财政运行机制要想得到顺利的实施,同样也离不开财政监督机制为其带来的保障。现今,财政监督机制发展较薄弱,作用能力不强等弊端也愈发明显,其整体运行、监督方式及对机构的各项配置皆不符合财政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此外,监督机制缺位等各种未进行解决的问题,也都使财政监督的重要性得不到凸显。对此,只有将监督机制进行继续完善的建设,才能使财政监督的内部问题得到一定缓解。总体而言,我国各项监督制约体系还不够全面,如会计监督、各项财政收入及支出监督等。而财政监督中,也未对财政管理作用采取一定的重视态度,从而致使了其中的财政管理能力不够高效,而其中内部所设定的各项动态监控模式,也较为片面,不能很好地辅助财政监督工作的实行[1]。因此,皆需我国相关人员对我国财政监督机制进行一定的强化与完善。

(二)机构队伍零散

我国中央财政监督队伍,其工作能力优良,相关机制建设也相对稳定。但从地方以及县级财政监督机构来看,其机制建设不够完善,相关队伍建设也具有一定的缺漏性,跟不上整体监督工作的步伐。此外,部分地方对财政监督工作并不重视,也未重视监督机构的建设,因此,其对整体监督队伍的质量问题,也不会过多关注。我国财政监督机构中,其名称、职能、规格等皆具不同,甚至部分地方未设置专门的财政监督机构,或即便设置了,也未请相关专业人士对其进行管理,从而致使相关监督工作无法顺利正常的开展。归根其缘由,无非是上级部门未从行政及立法的角度上对其进行整治及管理所造成。

(三)制度设计缺陷

财政监督工作要想得到完善的实施,则离不开有效、全面的财政监督制度设计。我国现行的各项法律制度,于财政部门的权限方面,给予了充分的授予,但从专业角度来看,其保障措施依然不够高效,其监督职能也未有一定的专业性。因此其也未能对我国财政监督工作形成一定的推动作用。而我国一些相应的部门规章,其效力层次不高,也未能发挥一定的作用。而此情况皆会对我国相应的财政监督制度设计带来一定的不稳定因素,而监督设计一旦出现缺陷,我国财政监督地位便会大大降低,其财政监督效力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四)资源整合不力

从财政内部来看,其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时,不够团结,通常皆是我行我素,从而致使其监督效果得不到一定的提高,也使我国财政监督实践得不到一定的有效应用。对此情况,财政部相关人员应将监督检查力量进行完整的融合,使其监督效力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财政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能力方面不够强,其也不能完全将财政监督任务进行完善的实行。因此,其也在一定程度上滞缓了监督资源的有效融合。从整体而言,导致监督检查力量不够集中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监督力量不够强,从而致使监督检查工作无法发挥有效的作用[2]。二则是财政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的态度不够重视,对其专业性及重要性认知也不够全面,从而导致其对工作往往敷衍了事,无法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功效发挥出来。最后一点则是,我国财政监督检查的手段及装备等不够先进,无法完全顺应社会的发展趋势,不能在先进技术的支撑下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五)基础建设缺位

我国各项建设工程正逐步趋于高效发展,但其各项建设性能及财政监督却未达到一定的标准,其在进行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时,各项基础装备不够先进,信息流通力及技术层面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而此问题,皆导致监督检查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而其最显著的问题便是财政监督无法适应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其各项硬件设备也存在着一定的缺漏。因此,信息的不流通,财政收支运行未有效利用相应的网络技术监控,皆使财政监督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滞缓。部分县级财政部对监督机构进行检查,其采用的检查方式也依然是原始性的手工作业方法。而此方式,不仅令其检查效率大大降低,其监督模式也不够合理,于事前事中的参与及控制也未有相应的建设体系,从而使其检查工作的效力也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

(六)协调机制缺失

财政监督与各项行政监督之间,通过适应的法律制度来完成对经济运行的各项监督与检查,但其相互之间也存在着我行我素,自行其是等弊端。而此,也令其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时,容易出现明目繁杂、检查负担过重等问题。此类问题,也令监督检查工作的效力大大降低。此外,经济监督部门之间在开展工作时,未采取一定的沟通交流机制,更未设置完整的互动机制。如此,若经济领域出现违法犯罪等情形,其便不能进行联手合力的解决,从而致使其整体工作效率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3]。

另外,财政监督的各项制度理念也未有一定的创新,其监督方式也过于固定且不灵活,其对问题的处罚力度也不够合理,此外,其在工作进行时,也未设立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来对监督工作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及激励。而此,皆是财政监督中所存的各项内部问题,也对财政监督工作效能的发挥产生了一定的阻碍。

二、解决财政监督问题的有效对策

我国财政改革与财政管理工作发展正日益壮大,其也在多类型化的工作状态中逐步探索,立志营造一个合理有效的规范化财政监督运行机制。对此,财政部相关人员应对我国财政监督机制采取高度重视,并着手对其进行合理建设,强化其机制功能。财政监督机制只有趋于科学与合理,相关人员才能及时发现财政管理中所蕴含的不足。此外,我国监督工作相关职能与范畴也应得到一定的规范保证,更要将眼光放在建设完善的财政机制中,从而使财政监督体制能够更加趋于科学与合理。

(一)加大制度体系建设力量

应制定相应有效的法律制度,以法律效力作为基础,来对财政监督地位进行规范。此外,相应法律体系也应得到一定的完善,更要添订相应的财政监督工作条款,从而使财政监督工作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作为其工作进行的依据。

(二)加强监督协同作战能力建设

首先,相应人员应完善部门监督管理体系,设置相应的工作机制,使财政监督各部门,能对责任进行具体的划分,也能对相关职能进行一定的明确,从而使监督检查效力能够得到一定的保障。其次,财政内部也应相互团结,从而使监督检查工作能够具有一定的监督力量。最后是对资源进行共享,使各类信息结果能够相互通用,使财政监督工作能够真正有效。

(三)建立科学完善的全方位监督机制与体系

按照相应的监控原则来看,对财政部门的整体收入及支出进行监督,以全方位的会计监督等作为依据,能够使得上级部门对财政资金动态进行实时掌控,令财政监督机构作用得到真正的发挥。此外,相应人员也应对监督理念进行实地贯彻,扩大其监督视域,从而通过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对于财政管理的新型机制,财政监督部门也应加强财政管理措施,使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能够进行有效的融合。

(四)加强机构建设与投入力度

上级财政部门在开展相应的检查工作时,应加大投入力度,以经费作为基础,为检查工作配备相应的网络设备及信息平台,从而使财政监督机构能够具有一定的科技性能。此外,财政部相关人员也应对监督机构进行继续建设,从而为其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财政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时,也应对其及时性及效益性功能加强重视,从而打造出一支具有高强度工作能力、吃苦耐劳的稳定人才队伍,从而使财政监督的优势全面的发挥出来。财政监督工作对于“定位功能”也要进行一定的重视,更要去主动“要位”,实现对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自身工作中的不足以及协调性较差等问题,从而使得监督机制能够更加趋于完善[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不在少数,其中,监督机制弱化、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等,都会阻碍我国财政监督工作的发展,也会使其内部监督力量分散,监督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对此,财政部相关人员应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重视人才队伍的建立,更要投入大量的人力与物力于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中,全面发挥其“定位”功能,配备相应的设备平台,从而使得我国财政监督工作能够更加趋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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