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文/钦国伟
当前,浙江省部署开展第二轮“三年行动”,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巩固提升全省第一轮“三年行动”成果、补齐安全生产短板、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保障浙江“重要窗口”建设的重要举措。
浙江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专题部署会
5 月22 日,国务院安委办《全国安全生产简报》刊发“浙江省构建专项整治四大工作体系”信息,对浙江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制订工作给予肯定。
2020 年4 月10 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后,4 月17 日和4 月20 日,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分别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分别作出指示。浙江省常务副省长冯飞先后多次听取工作汇报,5 月13 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总方案和13 个子方案的制订情况,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浙江省其他分管领导也高度重视,协调部署、精准指导,推动分管领域相关子方案的制订工作。5 月15 日,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再次专题研究,原则通过“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行动责任分工、工作推进路线。5 月29 日,方案经省委书记、省长审定后签发。
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浙江省安委办、11 个牵头部门、30多个配合部门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推进总方案和13 个子方案的制订工作。浙江省安委办牵头抓总、积极协调,4 月23 日以来密集召开10 余次专题会议,围绕“是否站在高位、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拉高标杆、是否有缺项漏项、是否细化量化、是否举措有力”等问题,会同相关单位反复磋商磨合,逐个破解难题,协调意见分歧,不断修改完善,提高方案质量。各牵头部门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跨前一步”、履职尽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研究部署、审定方案,各配合单位积极配合、主动对接、全力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为防止工作“大而化之”,浙江省“三年行动方案”制订过程中,注重把握“六个特别”。
一是结合浙江实际,特别立足“重要窗口”有担当。方案共细化任务措施319 条,较国家226 条增加了93 条,且注重创新探索,13 个子方案中个性化举措有159 条,体现“重要窗口”的担当。
二是兼顾全面突出重点,特别是体现针对性。在确保涵盖国家方案内容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上一轮“三年综合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浙江省人大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重点问题、近年来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中多发易发群死群伤事故重点领域,针对性拓展设置10 个领域的专项整治。
三是突出指标量化,特别拉高标杆定标准。国家方案有量化指标60 项,量化率为26.5%,浙江省在国家方案的基础上共设置量化指标273 条,量化率达85.6%,其中落实标准高于国家要求的有171 条,注重体现拉高标杆、自我加压。
四是充分彰显数字化,特别突显管理平台运用。在单独设置数字化专题方案的同时,其余12 个子方案都明确了数字化建设和应用的具体目标和要求,特别是强调要运用数字化手段抓好安全风险管控。
五是夯实安全基础,特别强调本质安全提升。13 个子方案都从强化规划引领,注重源头治理,完善标准规范、推动科技兴安制订相应工作举措,切实提升本质安全。
六是职责任务有清单,特别严格落实闭环管理。13 个专题专项方案都以配套文件的方式设置工作进度控制表,逐条细化工作举措、逐项明确完成时间节点,挂图作战、整体推进,确保任务进度可控、责任可查、成效可见。
浙江省“三年行动方案”严格按照“四个体系”要求制订,量化细化构建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
明确“遏重大、减总量、降较大”3项事故控制目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力争提前、确保到2022 年底实现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全国排名退出“前10 位”;有效防范群死群伤事故,确保在2022 年底前实现较大事故全国排名退出“前20 位”)和“固本质、强智控、提素养”3 项能力提升目标。同时,根据重点行业领域特点,精细设置一系列分项指标。
由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机制3 部分组成。重点工作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明确“3+10”专题专项,即“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3 个专题和“危险化学品”“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10 个安全专项整治,梳理建立各专题专项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细化量化目标举措。
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时间控制,2020 年6 月完成动员部署,2020 年12 月完成排查整治,2021 年12 月完成集中攻坚,2022 年12 月完成巩固提升。工作机制强化例会推动、专班推进、定期报告等。例会推动,建立浙江省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每半年召集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分管省领导,听取各专题、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三年行动,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专班推进,从各相关省级部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实行相对集中办公,跟踪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各市、县参照建立工作专班制度,协调推动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定期报告,建立常态化报告制度,各地各部门每半年向浙江省安委办书面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建设,形成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衔接,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相补充的地方性安全生产政策体系,聚焦法规规章、改革意见、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管理制度5 个方面建设,持续强化对三年行动的政策配套和保障,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转化。
建立明查暗访、指数发布、考核巡查机制,强化对“三年行动”过程性成效的量化督查,防止工作推进“落地打滑”。明查暗访,浙江省安委办不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指数发布,拓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数字化应用,大力推进“浙里办”“浙政钉”安全生产相关功能集成优化,建立动态工作成效评价指数,每月发布,强化对三年行动过程性成效的量化督查;考核巡查,将三年行动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考核内容,将整治情况纳入浙江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巡查重点内容,浙江省安委办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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