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文/本刊记者 包冬冬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专门强调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并提出了3个方面的规定。如何理解这些规定?又该据此破解哪些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企业安全难题?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副总工程师郝军给出了他的答案。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副总工程师郝军
2 月26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它是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意见》中专门强调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该如何深刻理解这些内容及要求?如何乘着《意见》贯彻落实的东风,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本刊记者专访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副总工程师郝军,请他详细解答。
记者(以下简称“记”):郝总,您好。您认为,《意见》提出的政策或工作要求中,有哪些对于企业来说,是利好政策?该怎么理解这些政策?
郝军(以下简称“郝”):《意见》出台,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就是对企业最大的利好。因为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更是事故的主体。事故发生不仅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和人员伤亡,还会极大地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甚至断送企业的生命。政府监管加强、法律制约加强、责任主体加强,少出事故、不出事故就是对企业最大的利好。
一是《意见》为企业安全管理指引方向。《意见》的总体要求指出: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
二是《意见》抓住安全生产中人的问题这一关键要素,提出人才基础和管理能力等因素,完善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当前,危化领域无论大、中、小企业,都存在员工履责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是《意见》再次明确了企业建设、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必要性。《意见》明确: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分别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检查频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已经成为各地危险化学品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那么,各省推进、夯实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就是在本省树立危险化学品行业的标杆;全国推进深化企业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就是在全国树立标杆,让危化品企业对标学习,共同提高。如果二级、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在保质基础上,数量增加,那么危化行业这辆“车”的“安全底盘”就加重了,行驶得更稳了,事故会大大减少,安全生产形势就会逐渐稳定。
记:《意见》中,关于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主要分为哪几个方面?为什么会提出这些要求?
郝: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化工大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达21万家,涉及2 800 多个种类,2018年全国化工总产值约占世界的40%、产值占全国GDP 的13.8%,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反思事故,举一反三。2015—2019 年,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共发生重特大事故10 起,死亡344 人。2018—2019 年,危化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形势依然凸显。四川宜宾恒达科技“7·12”重大爆炸事故、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河南义马气化厂“7 · 19”重大爆炸事故4 起典型事故,集中体现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突显出企业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风险管理不实、生产设施工艺安全业务保障不到位、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和现场作业安全风险管控不严等问题。
鉴于此,《意见》就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出3 点举措。
一是强化法治措施,积极研究修改刑法相关条款,严格责任追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第十三条提出:“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范围”,使责任追究由过去的事故发生之后,提前到事故发生之前。积极研究修改刑法相关条款,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相关人员形成足够的震慑,起到事前防范作用。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强化精准严格执法。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这也正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中曾明确提出的,要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是加大失信约束力度。
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暴露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及重要部门负责人长期不在公司,劳动纪律涣散。针对这种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不具备履职能力、履职不到位、不履职等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大约束措施;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就要求,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为此,《意见》中明确,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物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三是强化激励措施。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推进建立安全生产内审机制和承诺制度 ,加强内部管理水平,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要把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内容融合到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并纳入标准化等级评审条件。
《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分别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检查频次。大家不要小看这一举措,这是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定调、定位、定向,是对建立、运行、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充分肯定,让企业在安全管理体系的选用上,不摇摆、不动摇、不反复。
记:从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到2016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再到此次的《意见》,屡次强调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您认为,当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面临哪些根本性难题?
郝:反复强调的问题就是难题,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就是顽疾。
一是人的问题。人的问题关键在于履责能力,而履责能力关键在于教育和培训问题。近些年,对人才的培养忽略了技能培养,国家经济发展与技能需求出现偏差。
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曾直言,我国化工行业发展粗放、基础薄弱,中小化工企业占比达80%以上,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中有化工背景的只有30%左右,安全管理人员中有化工背景的不到50%,人、岗不匹配的现象比较突出。
另一份资料也显示,当前安全管理短板突出:危险化学品等5 个行业约1 800 万从业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达到34%,其中只有20%左右的人员接受过正规职业技能培训,比全国平均水平低大约10 个百分点。快速城镇化过程中,一大批“零基础”安全技能的进城务工人员“洗脚进城”,成为产业工人,在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中占比达到40%左右,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一线操作人员,基本都是进城务工人员,这些小型企业事故占有关行业事故总量的80%以上。舍不得投入经费送出去培训,不培训、假培训、低标准培训的问题突出。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问题。体系混乱、多体系运行,根本没有建立起可运行的体系,使得企业安全生产无序,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风险管控存在死角、缺乏内审、改进不足,成为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的掣肘。在体系运行、专业安全、系统思考等方面的不足,造成企业管理碎片化严重。
三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管控方法问题。工作危害分析(JHA)、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事件树分析(ETA)、故障树分析(FTA)等风险分析方法,有多少领导,有多少管理者,又有多少员工会用、明白。员工不会用,风险管控缺乏实效性;管理者不会用,对风险管控缺乏指导性;领导不会用,缺乏判断性。安全生产不能只停留在经验上,停留在理念上。
记: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对于企业,您有哪些具体务实的建议?
郝:破解难题的关键,瞄准安全生产标准化。
我国工业化进程晚于西方发达国家,我们曾用10 倍的努力践行化工发展之路,终于成为了今天的世界化工第一大国。我们一度追求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引进国外体系、经验为我所用,引进国外咨询公司帮助我们管理提升,成绩斐然,不可否认,也毋庸置疑。几十年来,我们有成功的沉淀,也有惨痛的教训。发展到今天,到了正视问题、祛除瓶颈、补齐短板的时候了。“拿来主义”要从文化适应性出发,从符合国家管理体制、机制出发,从符合人文特点出发。安全生产标准化就是经过实践检验的适合之路。
2011 年5 月6 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 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
2014 年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016 年,GB/T 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替代了AQ/T 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迈入国家标准行列。
2011 年6 月20 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为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指导。
2011 年9 月1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 号),规定了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条件、流程、评审单位、达标分级及其他相关要求。
说到务实举措,我认为做好以下5 个方面至关重要:一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尽职履责,认真作出安全承诺;二是强化员工“懂能会”培训,强化岗位责任制量化考核;三是加强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设备泄漏管理;四是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控,特别要加强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五是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和提升工作,始终强调强制性、系统性、动态性和全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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