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文/蔡猛
企业要提高对监管检查的认识,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避免和克服“三个心理”。
一是克服害怕心理。政企关系不是对立的矛盾体,监管部门的安全检查、暗查暗访不是找企业的茬,也不是跟企业“过不去”,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没有必要将监管部门当作“假想敌”,听到监管部门检查就“惊慌”,一味躲闪,害怕在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被责令整改甚至停工停产整治和行政处罚,而要在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做到基础牢、制度严、措施实、落实好,这样才能底气壮。
二是克服怕麻烦心理。在笔者接触过的不少企业中,企业负责人或多或少还存在“关起门来过日子”的思想,以自己的认知、经验抓工作规范,紧盯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辅以其他各项工作按部就班地推动企业运行,害怕改变拒绝创新,认为监管部门的检查打乱了原有的工作计划,牵扯了时间和精力,甚至觉得部分监管人员专业性不强,对于指出的问题也不以为然。
三是克服应付心理。监管部门虽然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具体到个体企业检查次数和时间毕竟有限,有些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采取应付了事的办法,对待监管部门人员热情接待亲切陪同,对待查出的问题姿态高表态响动作慢,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更不会举一反三地反省安全管理工作。
当前,全国各地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同推进、双胜利”,纷纷出台相关保障措施,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监管部门都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从企业角度看,还需要积极健全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申报机制。企业要全面排查辨识全区域、全岗位、全工艺流程的安全风险等级,根据辨识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管理细则,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将风险辨识结果报送监管部门,便于监管部门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安全运行现状,确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等级,制定安全监管计划。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重新组织安全风险辨识,并予以报送监管部门,适时调整监管类别,实现监管部门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冗余”检查,促进企业安全向好的态势转变。
二是健全完善政企协查机制。企业要化被动为主动,将“应检”转化为“邀检”,把邀请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写进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定期邀请监管部门到企业开展“巡诊”“坐诊”,帮助企业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指导拟制整治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信息不对称是政企双方在安全管理中存在梗阻的重要原因,要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协同研判企业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苗头、早诊断问题、早治理隐患。对于不能及时予以整改的,要全过程动态反馈整治情况,方便跟踪问效,确保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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