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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角色与定位

时间:2024-06-05

文/曾明荣

由于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因而,无论是企业现实管理实践,还是遵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越来越多的企业都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冀望以此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到底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角色、履行什么样的职责、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却一直存有各种各样的声音,可谓众说纷纭、见仁见智。

现行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

2014 年新修订版的《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这是基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保障,除了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制度保障外,还要从人员上加以保障。

《安全生产法》也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7 个方面的职责:

一是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是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是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是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是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是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是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法》作如此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事务的专门部门或专业人员,是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规章制度等事项的具体执行者,从某种意义讲,其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最了解、最熟悉,也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助手。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

要厘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角色与定位,首先就需要弄清楚在企业内部“谁”应该对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于这个问题,***总书记曾明确指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简言之,在企业层面实行“一岗双责”制,管工作必须管安全。

实际上,对国外世界级现代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实践的调研发现,企业直线组织应该承担管理安全的职责。所谓直线组织是指在这种组织结构下,职权直接从高层直线型组织结构开始向下“流动”(传递、分解),经过若干个管理层次达到组织最低层。这与我国当前实行的“一岗双责制”是一致的。

明确规定直线组织管理安全,就是要求每一个业务部门的经理对所管辖的区域和人员的安全负有责任,而不是由安全部门去监督各部门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假如某厂区有四个生产不同产品的工厂,厂区的总经理对这四个工厂的安全业绩负责,各工厂的厂长对各自的工厂安全业绩负责,各工厂的每一个业务部门,如生产部或办公室的主管必须确保他们管辖区域内(生产车间或办公室)所有人员的安全,包括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外来的承包商或者参观者。

直线组织管理安全,这是因为企业管理层制订安全方针以及相关的目标和指标,但有效的执行则只有通过直线组织在日常贯彻落实中的积极参与才能实现。直线管理层直接参与整体安全工作,制订标准,建立工作程序和规则,并进行关于安全问题的双向沟通:上至最高管理层,下至全体员工。

而且,直线组织控制所有的资源,设定计划优先次序。只有直线组织才能有效地实施安全计划;只有企业的所有成员对其自身的安全及其所管辖的人员的安全负责任,才是实现卓越安全管理的唯一可靠途径。

要有效落实直线组织的安全管理职责,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各级管理层必须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即每位厂长、经理、主管和员工都应该对其自身安全以及在他们工作区域内的其他任何人的安全负责任。

二是明确岗位描述必须包括安全,安全是每个人职责的一部分。

三是实行管理层安全述职制度。

四是明确规定安全汇报的渠道。

五是管理层通过直线组织管理安全。

六是直线组织向员工沟通,并定期评估期望达到的安全业绩。

七是明确每个直线经理和主管在安全目标方面的个人成就与奖金之间的联系,至少每年提供一次书面的安全表现评价,包括安全成绩评价。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角色与定位

国外世界级现代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实践的调研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国外企业通常称为“专业安全人员”)是企业内部安全职责顺利传递的关键因素,应承担企业管理层的“参谋”、直线组织的“教练”、企业安全管理要求执行的“督查员”等角色,而不是目前以安全检查员为主的角色。

企业管理层的“参谋”,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管理者代表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总顾问。需要基于企业的产业结构特点、发展阶段和公司治理结构设计和构建安全管理体系,分析企业的安全管理数据,引入新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标准,定期审核评估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深入分析企业整体安全表现特别是存在的问题与短板,为企业决策层或管理层、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健康、环境委员会)和其专业分委员会提供咨询,并就安全管理的宏观方面提出建议,但这些方法的实施和建议的采纳是通过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管理者代表来执行的。同时,负责传达政府的安全标准要求及担任公司对外窗口。

直线组织的“教练”。需要指导直线组织如何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帮助直线组织科学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与操作程序,并向直线组织提供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方面的咨询。

企业安全管理要求执行的“督查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企业现场的安全作业状况,以此监督直线组织的管理制度落实与执行情况,评判哪些部门、哪些环节、哪些单位安全工作的现实表现。需说明的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不包括安全、健康、环境方针的实施,或规章制度与操作程序的落实与执行,因为这是直线组织的职责。

为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够切实履行好上述3 种角色,就需要企业高级管理层建立一个安全管理部门并任命一个强有力、有资质的领导人,直接向公司、工厂的最高领导汇报;并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专门的、系统的培训,使他们具备工作时所必需的工具或知识,如统计、分析、制图、指标设计、趋势预判、计划拟订、建议提供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还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受到企业上至管理层、下至一线操作层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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