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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创新 积极推进职业健康工作

时间:2024-06-05

文/本刊编辑部

2019 年7 月15 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列为15 个专项行动之一。《意见》提出: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健康保护的权利。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22年和2030 年,接尘工龄不足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意见》印发后,各省市地区创新探索、制定相关制度、出台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职业卫生技术人员正在对某电子厂的锡焊女工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采样

“黑名单”制度推进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联合广东银保监局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建立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不达标责任主体名单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率先创新实施职业健康“黑名单”制度,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推动技术服务机构规范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有效破解基层职业健康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的难题。

判定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责任主体重点范围

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突出重点分析并判定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责任主体的重点范围,具体包括:尘毒噪声危害突出的机械(金属制品加工)、轻工(有机溶剂使用和铅蓄电池制造)、建材(陶瓷制造和石材加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制鞋、金属冶炼、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国家、省有关部门督查检查后调研督导工作发现存在职业健康重大问题隐患、年度新发职业病累计达3 例及以上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接触危害劳动者达100 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以及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服务的甲级、乙级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明确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广东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督促推动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要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没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用人单位,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停产的要依法停产,并纳入“黑名单”管理。用人单位及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危害项目申报、定期检测、健康监护、危害告知、(疑似)职业病诊治、技术服务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以及严重损害劳动者生命健康、或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都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

规定职业健康“黑名单”报送和管理要求

广东省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及时收集并每半年汇总有关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不达标责任主体名单,并与同级银保监分局做好信息共享。各银保监分局要及时将各地市卫生健康局(委)提供的有关名单转发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责任主体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评估与分类,相关结果作为其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对移除“黑名单”的管理流程、报送方式和频率时间等作出要求,体现动态管理,进一步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

建设健康示范企业 提升职业健康工作

陕西省以开展健康企业示范建设为载体,积极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全省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加强组织保障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健康中国行动,积极推进健康陕西建设,成立由省长任主任,常务副省长任副主任,37个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健康陕西建设工作委员会,将健康企业等八大健康细胞示范建设作为健康陕西的重要支撑,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陕西省卫生健康委作为健康陕西建设主要牵头部门,积极推动健康企业示范建设与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促进行动融合促进,将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列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中心工作重点推进,实行委领导联系,处室包抓,巡查指导,定期通报等方法推进工作持续深入。

健全体制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协同,企业主责,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示范建设。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健康企业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健康企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由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牵头,市场管理监督局、总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和生态环境厅等部门配合的联席会议制度,为示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机制保障。

强化工作指导

通过开展年度建设成效评价,及时掌握企业建设进度,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有效推进工作。各级牵头和卫生健康部门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作用,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现场指导等形式,加大对健康企业示范建设的逐级培训和全员指导,解决建设内容认知、理念和工作方法、政策协调等方面的问题,使示范建设的牵头和建设单位全面了解“健康企业”示范建设的意义、实施安排和评价指标体系,找准示范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清楚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标准,全面提升健康企业示范建设的管理和实施水平。

实行分级建设

陕西省健康企业建设实行分级建设,分省级、市级、县级三个层次。到2020 年底,计划建设省级健康企业1 000 个,市县示范建设实现全覆盖,建设率达到50%以上。目前,陕西省共有972个企业申报省级示范单位。省级验收表彰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县级申报、市级初审、省级验收的程序,由健康陕西建设委员会统一命名表彰。

发挥示范引领

示范建设在创卫创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基础上,结合健康城市建设,首先选择基础较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国有企业进行开展,总结经验,梯次推进。2019年,各市重点培养3~5个省级示范单位,通过召开现场会,在全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加强工作指导,省级组建由医疗、营养、体育、职业卫生、心理健康等领域的专家组,不定期深入企业宣讲健康知识,指导示范建设。

开展宣传带动

充分利用百姓健康电视栏目、陕西大卫生杂志、健康陕西微信、健康企业读本、健康陕西地铁专列等方式,广泛宣传健康企业示范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内涵和工作成效,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宣传健康、关注健康、共建共享。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引导企业职工树立健康观念、改变生活陋习、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提升健康素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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