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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通知》精神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时间:2024-06-05

本刊编辑部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在2010年初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强调要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定不移调结构,脚踏实地促转变。如何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大机遇,推进安全发展,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去认识。

第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目标,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转变经济发展的方法、手段和模式,其中不仅包含经济增长方式,而且包括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经济效益、收入分配、环境保护、城市化程度、工业化水平,以及现代化进程等诸多方面的内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仅要重视经济领域中“数量”的变化,而且更加强调和追求经济运行中“质量”的提升和“结构”的优化。因此,全系统要积极探索和建立把安全生产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起来一道推进的工作机制,使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现实需要。

第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供了难得的大好机遇。目前安全生产领域仍然存在一些大多与经济发展方式粗放有着直接或间接关联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尽快从源头上、根本上加以解决,不断提升安全发展水平。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和原材料市场供求矛盾,客观上加大了传统产业和高危行业的安全风险;由于部分高危行业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不高,加大了事故发生的概率;由于部分高危行业企业生产建设规模扩张过快,加大了安全监管监察难度。安全生产领域的矛盾与问题,其根源就在于经济增长质量不高、发展方式粗放,迫切需要通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来解决。

第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准确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权和科学性。正确把握工业化进程中安全生产阶段性特征,务必坚持“攻坚战”与“持久战”相结合;正确把握现阶段安全生产主要制约因素,务必坚持因势利导和综合治理;正确把握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环境,务必强化安全监管监察工作。

分析我国目前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可以看到,自2002年起,全国煤炭产量以年均2亿t左右的速度增长,2009已达到30.5亿t。2010年上半年,全国煤炭产量已达到15.7亿t,同比增长20.1%。目前,全国煤矿在建项目7 039个、新增能力15亿t/a,同比分别上升28.9%和29.2%。同时,全国还有5 000余处煤矿已到入整合技改和兼并重组。这些都给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带来了极大难度。据统计,1~6月,全国煤矿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和上升4.8%。;发生了5起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增加了3起;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788,同比减少0.138,下降14.9%。

具体来说,下一阶段的煤矿安全工作,如何以落实《通知》要求为动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我们应从5个方面去落实。

一是以突出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建设行为。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级地方政府“打非治违”的职责,突出强化监管监察执法,严格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二是以突出抓好整顿关闭、整合技改和兼并重组为关键点,进一步推进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发展。按照《通知》精神,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加快整合技改进度,加快兼并重组速度,完成到2010年底全国小煤矿数量控制在l万处以内的目标要求。

三是以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为切人点,进一步建立完善煤矿安全长效机制。通过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建立重大隐患整治效果评价制度,结合煤矿企业组织开展的“一三一”专项治理行动(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水害、瓦斯和防灭火3个专项行动,开展中央企业煤矿安全专项检查),深化煤矿瓦斯、水害和火灾隐患“三项治理”;通过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制度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是以突出抓好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建设为支撑点,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快制定规划,建设示范矿井,总结典型经验,确保3年内在中国境内所有煤矿建成“六大系统”。

五是以突出抓好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落脚点,进一步提高安全执法能力。

切实做好非煤矿山

应急管理和控制指标实施工作

上半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非煤矿山方面。2010年上半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一是事故总量有较大幅度下降。非煤矿山领域发生各类事故418起、死亡567人,同比减少138起、133人,分别下降24.8%和19.0%。二是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三是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26个单位的死亡人数在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上半年主要抓了5个方面工作:以资源整合、整顿关闭为重点,深化了非煤矿山执法行动;以开展地下矿山安全大检查为重点,深化了非煤矿山治理行动;以完善法规制度为重点,深化了非煤矿山法制和监管机制建设;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深化了非煤矿山基层基础工作;以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为重点,深化了非煤矿山保障能力建设。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2010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救援15.58万起,抢救遇险人员7.56万人。上半年主要抓了5项工作:以国家矿山救援队建设为重点,推进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通过总结推广广东经验,深化了安全生产应急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以提高预防和应对事故效果为重点,加强了业务建设;以预案工作为重点,加强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为核心,加强了应急装备建设。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方面。2010年上半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41.3%,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50.0%)以内。在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死亡人数全部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上半年重点抓了4项工作:构建指标体系,进行分解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控制指标实施工作;完善控制指标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对世界相关国家近年4项相对指标有关情况进行分析,超前谋划2012年和“十二五”期间的指标体系完善工作。

2010年下半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方面要重点做好3项工作。

一是抓住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契机,大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强力推进非煤矿山“打非治违”

工作;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促进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前期工作,快速推进国家矿山救援队伍等建设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和预警预防工作;切实加强应急技术进步和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

三是狠抓完善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工作。对各地2010年控制指标分解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统计调查,提出调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通报,推进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统计口径不一和数字水分问题等。

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与特点。2010年1~6月,全国共发生危化品事故26起、死亡49人,同比减少10起和10人,分别下降27.8%和16.9%;较大危化品事故5起、死亡23人,同比增加1起和8人,分别上升25%和53.3%。特点主要表现在4方面:发生事故的地区比较集中;检维修作业环节发生的危化品事故多;中西部地区危化品事故多;较大危化品事故死亡人数上升。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与特点。2010年1-6月,全国共发生烟花爆竹事故32起、死亡80人,同比减少25起、49人,分别下降43.9%和38.0%。特点主要表现在2方面: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下降趋势明显;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较大事故集中地区由传统重点产区向非主产区转移。

冶金和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与特点。2010年1~6月,共发生各类事故663起、死亡781人,同比减少102起、增加1人,分别下降13.3%和上升0.1%,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工矿商贸事故中所占比例分别高达19,2%和17.0%。特点主要表现在:事故发生的行业比较集中;事故发生的区域集中;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领域范围扩大。

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題

目前,10个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监管存在不少相同或类似的问题,一些突出问题制约着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形成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现象严重;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和技术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面临两方面的挑战:一是市场需求旺盛,二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屡禁不止,“打非”工作还存在思想认识、工作落实、协调配合和源头治理“四个不到位”的问题;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制约监管工作的开展。

针对10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形势,下一步重点抓好5项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三化”建设:开展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是扎实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通过第二轮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整顿提升工作;全面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突出重点,落实冶金煤气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组织有关单位对《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标准进行修订;提高冶金行业煤气管理区域的安全科技手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摸清各地炼铁、炼钢企业底数,了解掌握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好事故调查督导工作。

四是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针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覆盖面满足不了需求等方面的问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实现4个100%的目标任务,即:全国市地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专题培训100%、市县安全监管局局长专题培训100%、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100%、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资格培训100%。

五是积极推进预警技术,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综合监管工作

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问题

这次在国务院的《通知》文件里,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特别提到综合监管的问题。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问题,是综合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法律法规、培训、统计、科技进步、长远规划等。落实综合监管职责,是总局这几年重点抓的几项工作之一,现已取得了明显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各级安监机构履行综合监管的职责更加明确,和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机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相互配合,同时又相互制约。

二是安委会办公室作为综合监管的重要载体,其功能得到基本发挥。

三是从国家层面到各级政府,综合监管的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是2009年提出的综合监管的思路“行业主管,各负其责;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综合监管,重点推进”,已成为综合监管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五是工作方法注意了3个层次。第一层次“谁主管,谁负责”,这个必须比较明确;第二个层次,站在综合监管的角度,做了大量的协调和配合与服务。第三个层次是履行了综合监管的几个职权,如监督检查权、事故调查权、安全指标的考核权、综合分析指标的公告权等。综合监管的职能履行得更加到位。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

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包括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渔业、消防、铁路、民航、农机、特种设备、水利等,这些行业的事故总量占我们全国总量的80%以上。全国重大事故总量39起,重点行业领域占2l起。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

道路交通安全。目前,全国车辆是1.92亿俩,比同期增长了3%;驾驶员是2亿,比同期增加了20%。2010年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9.3%,人数下降12.0%。

建筑施工。2010年上半年总产值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4.3%,进入施工高峰期,施工面积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0%左右。据统计,在建项目是29万个,计划开工的有18万个。1~6月,建筑施工事故分别下降20.8%和15.7%。

消防安全。2010年上半年,火灾事故稳中有降,恶性的火灾事故有所控制。1~6月,火灾事故分别下降2.0%和5.5%。

下半年,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抓好3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落实执行《通知》,联合相关部门制定4个主要领域(道路交通、消防、建筑和水上交通)的打非专项行动方案。

二是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道路交通主要是GPS行车记录仪的动态监控,水上交通也要实施动态监管,通过利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船舶交通服务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大对水上运输船舶、船员的动态监管。

三是推进行业主管部门修订和制订落实国务院《通知》的实施方案,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

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重点,抓班子、建队伍、强基层、打基础,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在队伍建设方面,下半年重点抓好4项工作。

一是以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队伍建设工作。计划在2010年第四季度召开争创活动汇报交流会,推动这一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同时,年底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组织考核,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及时进行通报。

二是以班子建设为重点,积极做好干部的选拔和补充调整工作。年底前基本配齐总局煤监局机关司局、省级煤监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缺职的领导班子。积极做好年底前任职年龄到限的领导干部职位人选的选拔物色工作,尤其是对正职人选要及早考虑,做好推荐选拔工作。结合班子充实调整,加强和推进干部交流。加强后备干部工作。做好省级煤监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集中建立补充一批后备干部名单。做好干部培训工作。坚持选拔配备和培养教育并重。下半年有9名司局级领导干部要进中央党校等“一校四院”学习培训,总局党校增设2期培训班,对近3年提拔后未接受培训的65名领导干部进行培训。

三是坚持强基层打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5—10名煤监分局干部到总局机关挂职。半年或一年均可,然后再回到分局工作岗位上去,不断轮替。做好分局局长的交流轮岗工作。各省级煤监机构要研究制定出交流轮岗工作方案,报总局人事司备案后实施。抓好分局局长后备干部名单的建立。在需要时,能有干部及时顶上去。同时要继续做好新组建的5个分局党政领导干部的配备工作。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落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职位特点,采取差额选拔和竞争上岗等方式,完善领导推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提名形式,规范动议、推荐、确定等环节的提名程序。坚持权责对称,谁推荐谁有责,谁提名谁负责,明确提名职责范围,严格提名责任追究。继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今后选拔机关司局级正职领导干部,一般采取差额选拔方式,即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党组差额票决;副司局级和处级领导干部选拔配备,原则上采取竞争上岗方式,实现竞争性选拔干部常态化。各直属单位也要加大力度,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不少于1/3。健全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今后省级煤监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处室领导职位出现空缺的,应注重从经过分局锻炼的优秀干部中选拔。省局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的,原则上应从分局具有2年以上监察执法工作经历且表现突出的公务员中选调。深化干部交流轮岗。修订(领导干部交流暂行规定》,推进干部交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本文为2010年7月28日国家安监总局领导在总局党组中心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主要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上所做的专题发言,本刊略有删节)

编辑吕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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