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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视角下的网络舆论监督引导机制

时间:2024-04-24

田芸

摘 要:网络舆论监督是传统监督方式的有益补充,在反腐败中凸显了其便捷功能、威慑功能和揭露功能。但同时,网络舆论监督因其匿名性、娱乐性、公开性等特点,提高了腐败甄别的成本,增加了腐败查处的难度。因此,要构建以政府为主体的主动作为机制、以网络为主体的合作协调联动机制、以网民为主体的教育培训机制加以引导,使其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反腐败;网络舆论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3-0189-03

2016年4月,***总书记在《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舆论》的讲话中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对互联网监督上善意的批评,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还是忠言逆耳,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散布色情材料,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打击。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从现实情况看,依靠干部的教育约束和道德自律是很难根除腐败的,只有把权力置于监督之下,权力的使用才能得到有效的制约。网络舆论监督是传统监督方式的有益补充,是新时期权力监督的创新形式,是群众舆论监督的有效工具。网络让监督无人不能、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无孔不入,在反腐败治理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一、网络舆论监督的反腐败功能

互联网之所以成为反腐败的利器,在反对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这与它的便捷功能、震慑功能及其揭露功能是密不可分的。

1.网络舆论监督的便捷功能。一是参与方便。根据官方统计,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互联网使用人数的迅猛发展扩大了网民监督群体,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基础,使更多人有机会参与到腐败事件的揭发举报中。二是成本低廉。人们对腐败问题的监督举报,完全可以打破传统的上访、信件举报、电话举报等方式,省去舟车劳顿、辗转多个部门的复杂程序,只需要拥有畅通的网络、电脑、手机等日常通讯设备,足不出户就可以通過电子邮件、论坛、微信、微博等方式参与到网络监督中来,不受年龄、身份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三是隐蔽性强。传统的举报方式,监督者难免会有畏惧位高权重、打击报复的思想负担,而网络监督具有匿名性的特点,不需要担心身份的暴露,互联网为监督者提供了更加安全、隐蔽的平台。另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都设立了自己的监督举报网站,通过技术手段生成举报编号和密码,建立网络加密服务器,防止举报内容的截获、泄露和篡改,增强了举报的安全性也调动了普通民众通过网络监督揭露腐败问题的积极性。

2.网络舆论监督的威慑功能。互联网的开放性使舆论监督发挥出它前所未有的威慑力,形成了全天候的监督环境。一是公众舆论引发的威慑力。在网络使用如此便捷的时代,一位普通民众的不满和心声都可以在网络中进行宣泄,他可以指名道姓,可以公布事态发展的经过和细节,事件不仅能够迅速蔓延开来,还会在短时间内使本不熟识的网民团结起来,形成强大的舆论威慑力,被举报者将体会“人言可畏”带来的严重后果,再也不能置身事外,不敢对民众意见坐视不理。二是制约公共权力的震慑力。十八大以来,通过网络曝光落马的官员为数不少,那些被网民搜罗起来的贪腐分子的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立体直观,远比反复言说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更有警醒、威慑作用。网络监督犹如悬在头上的利剑,使很多官员患上了网络恐惧症。他们担心自己的不良形象和行为在不经意间被曝光,无论在公众场合还是私人会面时都增强了对个人仪表、言行、作风的自我约束,因此对手握公共权力的领导干部带来无形的威慑力。

3.网络舆论监督的揭露功能。网络监督为贪腐案件的揭露提供了线索,成为传统监督方式的有益补充。十八大后,仅一个月内就有十多名官员落马。源于网络,微笑“表哥”杨达才、“房叔”蔡彬撤职调查;源于网络,重庆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在被爆出不雅视频,从被举报到其落马仅用时63小时。源于网络,《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公开在微博上实名举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后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包养情人等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调查。源于网络,山东农业厅原副厅长单德增为情妇写的“离婚承诺书”在网上曝光后被立案调查。源于网络,女记者实名举报黑龙江双城市原人大代表孙德江作风问题、以权谋私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其在处置国有资产问题上有违规违纪问题被撤职。源于网络,广东省英德市原副市长、原公安局长郑北泉被爆出充当贩吸毒团伙保护伞,后涉嫌徇私枉法和严重解决问题被调查,等等。

二、网络舆论监督对反腐败的负面影响

事物都有两面性,正如网络因其匿名性、开放性、交互性、自由性为腐败治理提供又一路径的同时,也随之产生了新的矛盾和问题。

1.纷繁复杂的网络舆论提高了腐败甄别的成本。人人手持“麦克风”的客观实际必然导致短时间内网络信息的大量涌现,这些信息质量参差不齐、真假混杂提高了腐败甄别的成本。网络作为公众舆论的平台从来不缺少追随附和之人,那些虚假言论将被以讹传讹,无限扩大,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借题发挥、窥探隐私、发泄不满、博取利益、赚取眼球的工具。甚至出现网络推手进行幕后煽动、操控,致使更多的网民裹挟其中。政府相关部门不得不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调查、甄别和取证,不仅给无辜受举报者带来了严重的伤害,也增加了反腐成本,造成了有限反腐资源的浪费,并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危害。

2.内容单一低俗的网络舆论带来了反腐的局限性。通过近几年网络反腐案例不难看出,贪腐者的东窗事发多与生活作风联系在一起,在网上被曝光的内容大多指向单一、低俗,造成了反腐的局限性。当前,一些干部腐败堕落,类似“不雅视频”“情妇”“艳照”、有几套房、有几辆车、带什么手表、背什么包,抽什么烟,穿什么衣服成为其落马导火索的不在少数。而生活腐化堕落只是腐败问题其中之一,我们还要着眼全局,把对干部的监督放在“盲点”领域和更深层次的腐败问题上。如果举报人只有依靠吸引更多人的眼球,打出“花边牌”才能够获得举报的成功,不仅一定程度反映了网民的素质,长此也必然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质疑。

3.公开可操作性的网络舆论增加了反腐查处的难度。利用网络的公开透明特点和个人身份、能力的优势,干扰事态发展,增加反腐查处的难度。网络的开放透明为举报人揭发腐败案件提供了便利的平台,也同时让被举报人在短时间内了解和掌握了事情发展的经过和举证材料。被举报人会迅速对自己不利的相关物证进行转移或销毁处理、对相关的人证转移或串供、对自己或家人安排外逃、对举报人威胁报复甚至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人证、物证的损失必然增加查处的难度,举报人不仅处于被动位置,案件查处也可能无果而终。利用网络资源,依靠“网络水军”,人为操控和调整网络舆论走向,增加反腐查处的难度。比如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胡艺珍渎职和受贿案,在接受调查取证后,其女儿吴芳宜在网络上为父亲“喊冤”,举证父亲的清白为人,对“不法”办案程序质疑得有理有据,在网络推手的帮助下成功地把舆论导向引向有利于自己的一面,引起很大社会反响,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司法审判,增加了腐败案件查处的难度。

三、网络舆论监督引导机制的构建

1.以政府为主体,建立主动作为机制。传统监督模式程序运行烦琐、处理问题时间长、行政过程缺乏公开透明,这些消磨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和耐心,早已不能满足监督的需要。网络的兴起让政府的执政环境发生了巨大转变,对政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转换观念、主动作为才能应对已经到来的网络舆论监督和挑战。一是排除抵触情绪,积极主动应对。在网络上所有的信息都是开放的,对人们关注的热点事件决不能采取“拖、捂、推”的方式对待,要敢于、善于接受网民的监督,利用网络听取民声、集中民智、化解民愤,将人民对政府的监督转化为政府与人民的沟通,为政府提升执政能力搭建更加广阔的舞台,赢得话语的主动权、行动的主动权。二是积极主动挖掘大案要案,加大查办力度。虽然我们现在已经利用网络资源在反腐败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搜集和掌握的线索还是太局限,与建立清正廉洁的政府差距太远。我们要充分调动网民积极性,主动拓展线索资源,让人们通过网络参与到反腐败中来,查办对社会影响坏、损失大、危害重、教育深、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并做到抓大不放小,用实际行动证明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2.以网络媒体为主体,建立合作协调联动机制。腐败案件的查处涉及多个环节,众多部门,是一个复杂的处理过程,它需要网络舆论监督与体制监督的有效对接,多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一是网络舆论监督与体制监督双向互动。一方面,组织监督要积极回应网络舆论监督。面对网上繁杂的舆论信息,组织监督需要及时收集、甄别、研判,并在短时间内通过网络对网民进行回应,公布事件进展和调查阶段成果,使体制监督作为网络监督的坚强后盾。另一方面,网络舆论监督对体制监督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网络监督作为体制监督的重要补充,要逐步规范化、法治化。提倡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实名举报,以降低反腐成本,节约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对恶意伤害他人的虚假举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求责任,严格惩处,网络监督的严格筛选尽可能地为体制监督扫清障碍。二是促进网络媒体与政府、网络媒体之间、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的协调合作。网络媒体运营商要积极与政府监督部门的沟通,确保网民举报的贪腐问题在网上得到及时回应,并引导舆论的正确导向。加强网络媒体之间的相互协调。网络媒体作为公众媒体,要有社会责任感,遵守行业自律,避免为了争抢“头条”误传信息,追求事情本貌,客观真实报道,口径一致,做好党和政府的宣传员。加强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合作。网络媒体公众参与广泛,信息发布传播速度快。传统媒体权威性、真实性、公信力优势明显。双方各有所长,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才能共同推动我国舆论监督的发展。

3.以网民为主体,建立教育培养机制。网络信息质量鱼龙混杂、参差不齐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网民素质的高低不同,要提升网络舆论监督水平,使网络治理腐败真正发挥积极作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拥有高素质的网民队伍。一是加强网民基本素质教育。网民要通过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在网络参与中充分认识舆论监督的严肃性,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用理性的思维判断问题,以正确的方式讨论问题,不跟风、不随意、不盲从,不虚构。有些网民之所以敢肆无忌惮地在网上传播谣言,他们认为网络是虚拟的,不需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也无须承担任何后果,这是缺少法律常识的荒唐想法。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只有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自由才能得到保護,社会才能在有序的环境下运行。培育网民理性运用监督权利,不仅拓宽了维权者伸张权益的渠道,更为引导净化网络风气贡献了重要力量。二是注重对年轻一代的培养。所谓:“十年育树,百年育人。”年轻人既是未来网络监督的主力军,又是廉洁社会的建造者,对他们进行网络伦理和“贪污可耻”的价值观教育尤为重要。让教育走进课堂,既是对年轻人未来的成长负责,也是为建设清正廉洁的社会种下了健康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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