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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城乡居民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时间:2024-06-05

罗晓丽

摘要:本文对尤溪县启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的工作成效及采取的工作做法进行阐述,并针对当前存在问题提出对策。

关键词:尤溪县 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

一、尤溪县城乡居民保工作主要成效

尤溪县自2011年7月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以来,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深入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5月,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评为“福建省新农保工作先进单位”,同年10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单位”。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县15个乡镇已有21.41萬人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参保缴费15.9万人,累计收取保费9550.9万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5.51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8997.55万元。适龄居民参保率高达99.02%,基本实现了对城乡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二、尤溪县城乡居民保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尤溪县政府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了县、乡、村三级城乡居民社保工作组,引导农民积极参保。同时尤溪县加强了工作机构建设,实现了县、乡村经办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五有”目标、

(二)强势宣传。造浓氛围。通过会议、宣传栏、宣传车、广播电视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城乡居民社保政策,让城乡居民保政策深入人心,增强居民参保意识。

(三)加强考评。落实责任。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尤溪县政府通过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工作任务细致分解。二是实行考评奖惩制。尤溪县政府对完成任务快质节高的前三名乡镇和乡村干部进行经费补助。三是实行督查通报制。县委、县政府对城乡居民社保参保缴费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跟踪督查。

(四)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尤溪县政府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城乡居民社保工作条件,提高服务质量。一是专门建设标准化服务窗口大厅。二是信息化建设到位,建立城乡居民社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是人员队伍建设到位,调整充实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合作银行建设到位,通过提高城乡居民保合作银行金融服务在农村的覆盖率,方便群众缴纳保费和待遇领取。

(五)完善机制,规范运作。一是完善基金收支机制。基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二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严格遵守国家社保基金管理相关法规和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完善基金稽核审计制度,确保各个环节不留漏洞和隐患。三是完善经办管理机制,合理制定岗位职责,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三、当前尤溪县城乡居民保工作存在问题

(一)年轻人参保难度大。从尤溪县实际来看,部分农民对城乡居民社保政策还没有完全理解。35岁以下年轻人认为参加城乡居民社保时间过早;部分45岁以上的人错误理解城乡居民社保现行政策,认为只需等到59岁时缴费一年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受老农保政策的低缴费、低待遇及当前新老农保衔接过渡中出现的一问题影响,部分农民担心现行城乡居民社保政策处在试点阶段政策不稳定,存在等待观望思想。

(二)总体缴费水平低。尤溪县根据居民实际收入情况设立了20个正常参保缴费档次,即年缴费100元~2000元自行选择、省县两级对参保缴费人员按每人每年30元~100元给予缴费补贴。从2012至2015年实施情况来看,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普遍较低,人均缴费标准分别为:111。78元112.27元、111.88元、112元。

(三)生存认证工作难度大。由于与民政部门信息交流不协调,与公安部门信息的不对称及土葬陋习和冒领心态,部分皈依佛教人员死亡后直接在寺庙内火化,乡村干部工作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及时上报信息等原因,都增加了生存认证工作难度,导致冒领养老金现象时有发生。

(四)乡村业务人员不稳定。部分乡镇劳动保障所人员偏少,身兼多职,任务繁重,且变动频繁,村级协理员待遇偏低,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四、解决措施

(一)做好扩面征缴工作。一是符合参保登记未登记的应参保对象一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办理参保手续,促其做好参保缴费工作,二是已登记未缴费的对象,要督促乡村两级干部开展上门参保服务活动,入户办理参保手续,推动扩面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保缴费激励机制。首先,要调整财政缴费补贴的设计,加大对多缴多得的倾斜力度,鼓励引导参保人在经济条件允许前提下选择较高档次长期缴费,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力度越大、其次,要加大政府对缴费年限养老金补贴力度,缴费年限越长,年平均缴费金额越高,年限养老金补贴就越高,鼓励引导参保人长缴多得、多缴多得,从而促进整体缴费水平的提高。

(三)完善生存认证工作机制。对于逐步到龄人员,严格审查其享受待遇资格,确保在其到龄的次月领取养老金。对已享受待遇人员,严格公示制度,及时与民政公安等部门对接当月人口信息变动情况,每年年底由乡镇保障所组织乡村干部进行调查认证,认证结果由驻村工作组组长、村协理员、包片村干部签字确认,将土葬情况比较多的乡村列为重点,防止养老金错发、漏发、重发。

(四)稳定乡村业务人员。积极与乡镇领导沟通协调,提高其对城乡居民保工作重要性及任务繁重性的认识,配齐配强乡镇保障所工作人员,对村协理员,在现行每月补贴100元的基础上给予适当提高待遇标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作者单位:福建省尤溪县城乡居民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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