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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食品风险评估的建立

时间:2024-06-05

陈平

食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人类在对食品永不满足需求的同时,也不断地促进和发展了食品的生产。当今,食品产业已经在许多国家众多产业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对于食品而言,安全性是最基本的要求,在食品的安全、营养、食欲三要素中,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英国“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比利时“二恶英”事件,国内的苏丹红、吊白块、毒米、毒油、孔雀石绿、瘦肉精、大头娃娃、三聚氰胺等事件,使得我国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食品风险评估是以保障安全为目的,按照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对系统中固有的或潜在的危险及严重性进行预先的安全分析与评估,为制订基本的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并在预测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基础上,掌握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做出定性、定量的评价,以便提出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减少并控制事故的发生。

一、风险评估

(一)危害识别

危害识别采用的是定性方法。对于化学因素(包括食品添加剂、农药和兽药残留、污染物和天然毒素)而言,危害识别主要是指要确定某种物质的毒性(即产生的不良效果),在可能时对这种物质导致不良效果的固有性质进行鉴定。实际工作中,危害识别一般采用动物和体外试验的资料作为依据。动物试验包括急性和慢性毒性试验,它们必须遵循广泛接受的标准化试验程序,同时必须实施良好实验室规范(GIJP)和标准化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QA/QC)程序。

(二)危害描述

危害描述一般是由毒理学试验获得的数据外推到人,计算人体的每日容许摄入量(ADI值);对于营养素,为制定每日推荐摄入量(RDI值)。

(三)暴露评估

暴露评估主要根据膳食调查和各种食品中化学物质暴露水平调查的数据进行,通过计算,可以得到人体对于该种化学物质的暴露量。进行暴露评估需要有有关食品的消费量和这些食品中相关化学物质浓度两方面的资料,因此,进行膳食调查和国家食品污染监测计算是准确进行暴露评估的基础。

(四)风险描述

风险描述是指就暴露量对人群产生健康不良效果的可能性进行估计,暴露量小于ADI值时,健康不良效果的可能性理论上为零;同时,风险描述需要说明风险评估过程中每一步所涉及的不确定性。在实际工作中,这些不确定性可以通过专家判断和进行额外的试验(特别是人体试验)加以克服。这些试验可以在产品上市前或上市后进行。

目前全球食品安全最显著的危害是致病性微生物。CAC认为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是迄今为止控制食源性危害最经济有效的手段。HACCP体系确定具体的危害,并制定控制这些危害的预防措施。在制定具体的HACCP计划时,必须确定所有潜在的危害,而这些危害的消除或者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是生产安全食品的关键。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体系

(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教育体系

世界卫生组织(WHO)要求所有成员国把食品安全问题纳入消费者卫生和营养教育体系,尤其是在教学课程中,开展针对食品操作人员,消费者、农场主及农产品加工人员进行的符合文化特点的安全卫生和营养教育规划。我国是WHO成员国,也是发展中国家,国民安全綜合素质和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更应该构建安全风险教育体系。应在现有开设的食品科学技术相关课程的基础上,增加食品道德与伦理学和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课程。应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道德与伦理方面的教育,培养其规范的伦理道德,增强其法律意识。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体系

1.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执法力度。为了解决如上所述的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协调性问题,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完善整合现有的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尽快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

2.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为了实现与国际接轨,防范进口食品给我们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以及不合格的食品流出国门,政府应积极建立在科学分析和风险分析基础上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标准和检测方法全部强制采用国际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修改和协调工作,跨越技术壁垒,实现与国际接轨。

三、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食品的风险评估就是评价食品中存在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对人类的健康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通常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情况交流这三个环节。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办法,国际上公认的原则只有一条,那就是危险性分析的框架,或者是叫风险分析的框架。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法律规定的、有权威性的风险评估机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营养与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冯平都认为:第一、应该把风险评估纳入法制轨道,用法律的形式来保证风险评估的实施;第二、培养专门从事食品安全评估的人才;第三、要有专门的机构来从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第四、要积极进行国际交流,及时了解国际上的先进经验,逐步建立、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首先,应建立具有完全法律地位的风险评估机构,赋予其法人资格,使他们能独地做出行为,拥有准公共权力,保障它们的独立性。权威性、公正性;同时也对其成立资格做出明确的规定,保证它的专业技术性;其次,建立对风险评估机构的监督约束机制,包括自律机制、互律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

风险评估机构的运作机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a.风险评估机构负责对食品安全进行基于准确、客观、科学、全面的数据的评估,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食品中可能存在及已被评估的风险信息,并提供各种可供选择的降低风险的行动措施,以及编制风险评估报告;b.为降低评估成本,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风险评估机构可委托经过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已获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的、能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等技术服务的法定技术机构或组织为其提供风险评估的数据依据;c.风险管理机构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措施,并监督执行。

四、结论

食品安全是民生问题,食品安全风险则是社会政治问题。因此,政府要构建有效高效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就必须全面深刻地了解食品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即食品安全不仅仅是包括食品的科学技术。食品的法律法规,更包括食品从业人员的道德伦理和公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教育和认识水平,以及政府对整个食品供应链的完整、协调、统一的监管。通过这种对食品安全的全方位,深层次的分析,最终建立起职责分明、法律法规健全、国际化的食品安全风险化解机制,预防食品发生风险演变为社会公共危机,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作者单位:福建省漳州市质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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