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徐英俊
(北京联合大学 师范学院,北京 100011)
国外职教师资队伍建设主要特点研究概述
徐英俊
(北京联合大学 师范学院,北京 100011)
为稳步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重视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对其在职业教育立法、职教师资队伍培养和培训、职教师资任职资格等方面的特点进行总结和研究,对推动和促进我国职教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大有裨益和借鉴价值。
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主要特点;国际比较
西方发达国家始终重视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了较为健全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具有较为完善的职教师资培养体系,规定了严格的职教师资任职资格要求,拥有完备的职教师资培训体系等。对其在职教师资队伍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特点进行总结和研究,对促进我国职教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国外健全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为保障高素质的职教师资队伍发挥了保障作用,使职教师资队伍在建设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职教史上看,德国政府在1869年就颁布了 《强迫职业补习教育法》,在1871年的宪法中将职业教育定义为义务教育。20世纪50年代颁布了 《实践训练教师资格条例》,1969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1973年颁布了《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专业培训及考试细则》等。[1]2005年联邦德国颁布了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等。这些法律法规的部分内容涉及了职教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为德国职教师资队伍的建设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美国在19世纪60年代颁布了第一部职业教育法案《莫雷尔赠地法案》,第一次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功能,并使职业教育正式成为国民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随之通过了《职业教育法》、《职业前途教育》等。1982年联邦政府颁布了 《职业培训合作法》,1988年制定了《美国经济竞争力强化教育、训练法》。20世纪90年代制定了 《珀金斯职业教育法》,1994年颁布了《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等。[2]这些法律法规对职教师资队伍建设都相应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无疑保障了职教师资队伍的健康发展。英法等西方其他国家也都制定和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用以规范职教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为培养高质量的职教师资队伍,适应职业教育和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世界许多发达国家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逐步建立了以正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培训中心为主要形式的师资培养体系。
英国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主要有四所技术教育学院培养职教师资。1977年之后,职教师资来源发生了体系上的变化。原有的四所经过合并改组,现在除伦敦加尼特学院外,其余三所改组后更名为博尔顿高等教育学院、哈徒斯菲尔德多科技术学院和伍尔费汉普顿多科技术学院。[3]前苏联在70年代末成立了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工程师范学院和哈尔科夫工程师范学院。主要培养工程师——教师,这是培养具有高等教育水平的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的基地,在职教师资培养中发挥着龙头和示范作用。[4]前联邦德国主要由技术大学培养职教师资,综合性大学与一些专业学院也承担部分职教师资的培训任务。前民主德国在洪堡大学、德累斯顿技术大学、波茨坦大学等著名大学里设有职业教育师范体系,专门培养职业学校的各门理论课教师。目前,德国的主要综合性大学和理工科大学都设有职教师资培养专业。日本在1961年制定了 《关于设置国立工业教员养成所的临时措施方案》,随后在九所有工学部的国立大学里分别附设了工业教员养成所,这是一种切实有效的培养职教师资的教育机构。在当代,有研究表明,[5]无论在欧洲,还是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想成为职业教育教师的人必须符合严格的标准与要求(见表l和表2),符合者才能被招收为学员,以保障职教师资培养的质量。
尽管许多国家采取了各种办法和措施培养职教师资,但是由于职业教育与社会生产有着密切联系,涉及的专业门类多、更新快,仍然无法满足社会对职教师资的需求。于是,许多国家纷纷确立了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在实行双元制的德国,生产实习的指导教师绝大部分来自于企业,他们不仅具有本专业的理论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技能。许多国家的职业学校中来自于生产实践中的兼职教师比例较高,如英国职业教育师资兼职教师的比例占63%,德国职业学校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的比例为1:1。[6]
表1 欧盟部分国家生源资格要求
表2 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职教师资来源
国外职教领域没有“双师型”教师这一称谓,但一些国家对职教师资从业资格的要求与我国职教领域所提倡的“双师型”教师在内涵上是一致的。其共性主要是对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专业实践经历、执教能力都有严格的要求。专业实践能力是指具有一定水平的动手能力和操作示范技能,专业实践经历是指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以及在工作中所形成的职业素养,执教能力是指具有从事教师这一行业的必备的条件。
日本的 “双师型”教师被称为 “职业训练指导员”,是一种职业资格,是指具有技术专业和教育专业双学士学位的双专业教师。职业训练指导员的培养有四年制的长期课程、六个月的短期课程、在职指导员的进修课程等。他们主要在职业高中、专修学校、短期大学及公共职业训练机构从事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德国的“双元制”职教特点决定了德国职教师资素质结构的双元性,即以培养“双师型”教师为核心目标。对于实训教师和职业学校实践课教师,他们不仅要接受严格的专业技能训练,掌握实训设备的操作规程,还要掌握职业教育学和劳动教育学知识,总结已有的专业实践经验,与职业教育目标结合起来,以便解决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德国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是培养“双师型”教师的主要场所。乌克兰“双师型”教师被称为“工程师——教师”,由工程师范教育系统来培养。乌克兰工科教育学院提出 “4+1模式”(四年工科院校毕业生加一年心理和教育学培训),学生毕业可获得“双证”(学术性证书和技术性证书)。职教师资培养包括初级专门人才 (在职业技术教育系统、教学与生产综合基地担任生产的教师技师及在教学车间从事设备工艺的技术人员和教学实验员)、职业教育学士(在职业教育系统担任技术课的教师、生产教师技师及实习指导教师)、专门人才(在职业教育系统担任专业课的教师、普通技术课教师、生产教学法教师)、教育硕士(在职业教育领域从事科研工作和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乌克兰“双师型”职教师资培养途径以学校教育为主,不同层次的学校有不同的定位。例如,工程师范专科学校和技校以培养初级专门人才为主,工程师范专科学校也培养学士,学士和专门人才也可由工程师范学院和高等技术院校的工程师范系来培养。[7]
为保证教学质量,许多国家和地区对职教师资都有严格的要求,都规定了严格的准入制度。法国职业学校教师应具备学士学位,通过专家评审后才能成为正式教师。法国的中职教师分为职业和技术高中教师两类,须具有相应的能力和合格证书,为此必须参加严格的考试并获取职业资格证书。[8]在德国,担任职业学校普通文化课的教师,在大学修完规定的科目,毕业时通过国家第一次考试取得毕业证书后,须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或到工厂企业去接受半年到一年的专业实践培训。到职业学校后,担任见习教师两年,然后参加国家第二次考试,考试合格才能担任教师。专业理论课教师除在综合大学完成八个学期的学业外,还须修完与职业有关的专业课、选修课和必修的教育学三门课程。毕业时通过国家考试取得毕业证书后,在工厂或企业实践三至五年才能担任教师。[9]瑞士法律规定,职业学校普通文化课教师必须是中学教师,在职业学校兼过课,并经过两年职业教育培训。理论课教师须有四年学徒经历,并毕业于工程师范学校,再有三年以上的工程师实践经历,然后到职业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方面的课程方能任教。实际操作培训指导师须经过四年学徒,具有三至四年以上生产实际经验且经过短期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培训。[9]美国、英国等经济发达国家也都有相应的职教师资资格标准和认证体系。[9]
亚太地区在职教师资任职资格方面也都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表3是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职教师资的任职资格要求。[12]
表3 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职教师资的任职资格
综上所述,国外和台湾地区职教师资必备资格主要包括:一是必须受过高等教育或相当于高等教育水平的专门教育,掌握专业理论和技术;二是应在所教的专业方面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和必备的职业素养;三是必须掌握教育理论与实践课程;四是必须考取职业教育资格证书或相应证书。
国外职教师资不仅拥有较为健全的职前培养体系和严格的准入制度,还建立了职教师资职后培训制度和培训体系,以使职教师资队伍适应现代科技和生产发展的需要,从而有效地促进了职教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巩固了职教教师的专业地位。
在德国,根据各联邦州的法律规定,职教教师必须参加接受新技术知识、新规范的继续教育,也称之为第三阶段的师资培训。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是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并根据专业教师、普通教师、新学科教师三种不同类型制定培训计划和评估标准。同时,根据不同的内容、要求和层次分级进行,形成全国性的师资培训网络。教师每年有五个工作日可带薪脱产进修,这些时间可集中或分散使用。教师培训可由学校派出,也可由教师个人申请。[13]
在澳大利亚,新教师在进行教学工作的同时,必须到大学教育学院进行专门的教师资格培训,学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由学院资助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育文凭)。从1989年起,联邦政府每年提供0.25亿澳元用于职教教师的职后培训,并规定教师接受继续培训的专业课程。职教教师参加培训的方式有二:一是教育部门办的大学教育学院;二是劳动部门办的培训员培训中心。培训内容既有学历培训,也有教师资格证书和现代教育技术等多种培训。灵活多样的培训有利于职教教师的职后专业发展。[14]
在美国,职教师资的继续教育体系也非常完备,进修的方式灵活多样,称之为“弹性多元选择进修计划”。有的参加为期半年左右的夜校或暑期学校的进修,有的参加教师研讨会或讲习班,有的参加参观访问或参与课程编制或专业杂志和出版物的工作,有的参加与教学有关的休假进修、出国访问等。为鼓励职教教师进修,美国一些政府单位和私人基金会均设有教师进修奖助金,如美国许多社区学院每年专门拿出一定的经费,供教师进修和参加培训。[15]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家也都十分重视职教师资的培训,制定了相关制度,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更新旧知识,学习新技术,跟上科技进步和生产发展的步伐,满足教学的需要,适应职业教育的发展。
同时,为调整职教教师队伍,提高竞争意识,确保师资质量,坚持师资标准,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不断提升,增强个人责任感,许多国家都制定了考核鉴定和晋升制度。此外,由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对职教师资的要求比较高,因而都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工资福利待遇。因此,职教教师成为备受人们尊敬和羡慕的职业之一。
[1][2][8]邢云.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国际比较[J].成人教育,2009(1):28.
[3][12]黄侃等.国外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J].文教资料,2007(4):44.
[4][9][10]董文.国外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及借鉴[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2):94,95,95.
[5]陈祝林等.职教师资培养的国际比较[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81.
[6]曹晔.重视兼职教师的发展构建二元化“双师型”师资队伍[J].职教论坛,2006(11):25.
[7]孙道远.国外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J].教书育人,2008(7):58.
[11]卢新予.国外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有益经验[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6):19.
[13][14]贺文瑾.部分发达国家职教师资培训的特点[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23):54,55.
[15]苏春辉等.国际职教师资培养的特点与趋势[J].职业技术教育,2008(31):83.
Summarization of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n the Teaching Staff Construction of the Foreign Vocational Education
XU Ying-jun
(The Normal College of Beijing Union University,Beijiing 100011,China)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generally pay attention to the teaching staff construction in order to steadily improve the quality of vocational education.Summing up and researching its vocational education legislation,training of the teaching staff and qualifications will have reference values to th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our vocational teaching staff.
vocational education;teaching staff;main characteristics;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G451.2
A
2010-01-16
徐英俊(1955-),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北京联合大学职业技术教育教师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职教研究所所长,教授,从事职业教育、教师教育研究。
1001-8794(2010)11-009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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