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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绿色建筑理念对我国建筑业发展的启示

时间:2024-04-24

姜玉振

摘 要: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但也带来了严重的负效应,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因此必须树立尊重自然、依靠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当前,我国与建筑业有关的排放和污染情况非常严重,必须顺应国际潮流,做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方面的文章,在利用自然资源和现代科技为人类服务,创造舒适健康居住环境的同时,努力控制和减少人类传统建筑行为对大自然的破坏。

关键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可持续发展;国家战略

中图分类号:F41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2-0166-02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能源消耗也日益增多,一些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如温室效应、空气和水污染等问题也日趋严重。尤其是近年来,建筑排放污染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建筑业不仅在建造环节有巨大的消耗,产生大量污染排放,而且在后续的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也会持续不断地对环境产生影响。据统计,在建筑物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大约消耗了全世界50%的能量,其中用于采光、采暖、降温的能耗约占全球能耗的45%[1]。基于这一背景,人们对人居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关系的关注越来越多,怎样控制和减少建筑在建造以及运行中对环境的污染成为了重要课题,绿色建筑成为了建筑业发展的大趋势。当前,我国的建筑排放和污染情况非常严重。党的十八大从现实依据出发,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作为建筑业而言,必须顺应国际潮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二、绿色建筑的界定与评价标准的发展脉络

绿色建筑又称可持续发展建筑,从概念上来说,主要包括回归大自然建筑、节能环保建筑、生态建筑等。绿色建筑运用生态的想法来建造生活和工作空间,它以人—建筑—自然的协调发展为目标,在利用自然资源和现代科技建造舒适健康居住和生活及工作环境的同时,尽可能地控制和减少人类行为对自然生态的破坏。绿色建筑理念主张的是要平衡向大自然索取与回报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一方面建筑物要为人类提供安全舒适的室内环境;另一方面,还要能够提供与自然生态相和谐的室外环境。在建造舒适健康空间的同时,不能增加投资,而是要更节能,运行费用更少,用户的空间效率更高。美国建筑师保罗·索勒瑞早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生态建筑这一概念,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在绿色建筑的发展方面投入了更多的关注,并且取得了开拓性的进展和成功经验,尤其是建筑节能方面的成功经验尤为突出。英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欧共体国家共同在11个城市进行了“欧共体绿化城市”试点。英国于1990年发布了《建筑环境评估法》(BREEAM),目前是世界公认的首个绿色建筑标准。法国于1994年提出高环境质量建筑的概念HQE,已经形成了市场,法国多数建筑已经自愿申请HQE绿标。美国于2000年启动了该国首个绿色建筑评估体系《能源与环境设计导则》(LEED),目前,LEED已经成为美国接受程度最高的绿色建筑认证标准,大多数州和城市的绿色建筑管理规范都以LEED为基础,或者直接采用[2]。2001年,《建筑物综合环境性能评价体系》(CASBEE)由日本可持续建筑协会研究开发,用来在特定环境性能下评价建筑物运用措施降低地理环境负荷的程度。澳大利亚于1999年首次建立了该国针对建筑排放的《澳大利亚温室效应评估系统》(ABGRS),2005年推行了《澳大利亚国家建筑环境评估系统》(NABERS),两者于2008年合并成为一个更为完善的评价系统[3]。我国自2001年起,相继推出了《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以及《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等文件,2006年推出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完善了我国绿色建筑的评价体系,推动了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4]。

三、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方向与途径

自2012年以来,我国陆续发布了多个文件,用来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和推广。这些文件涵盖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金太阳、长江中下游及北方地方建筑节能改造等。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于2013年联合发布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方案》从宏观上提出了我们“十二五”期间绿色建筑发展的目标要求,即要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这一方案宣告绿色建筑行动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5]。目前,我国绿色建筑虽然在实践层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还存在很多不利因素,阻碍了绿色建筑的发展,特别是在激励措施方面还比较欠缺,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绿色建筑在我国的发展空间。作为一项系统化的工程,我国建筑业将来需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首先,从立法建设上来讲,人大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建筑业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绿色建筑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建筑和能源领域的法律法规是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如《建筑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对绿色建筑的各个环节,都用强制性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特别是要强制约束新建建筑制定明确和具体能效标准,提高法律法规的操作性。立法不仅要实现节约能源的目的,还要能够促进可回收材料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因此要避免孤立、单一的立法,必须完善环保、能源等部门的立法内容,使与绿色建筑有关的法律内容得到进一步充实。地方法规在引导绿色建筑发展方面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要指导地方建立和完善地方绿色建筑法规体系,推进地方建筑行业的绿色转型。要及时修订与绿色建筑发展相冲突的地方立法和政策,以适应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如可能导致大规模盲目开发和交通规划建设的政策[2]。当前公众对绿色建筑的需求日益增强,必须加强强制性的绿色建筑标准和评价体系建设,以达到与之相对应的目的。

其次,从决策的制定者上来讲,政府要实施经济激励政策,对绿色建设的发展开展资金支持、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作为提升建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必须加快提上议程。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已经证明,无论是税收优惠还是经济补贴,都是比较不错的手段。政府在资金奖励力度上应进一步加大,研究制定出如减税激励、绿色建筑购房补贴等效果更好的财税优惠政策。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绿色建筑产业政策、技术和财政扶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3]。国外经验说明,通过经济激励手段鼓励绿色建筑标准认证,完善星级绿色建筑的奖励机制,根据建筑获得的认证等级的不同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效果是显而易见的。此外,为了便利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此类项目的行政成本,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手续也需要进一步简化。

再次,从实施者来讲,建筑行业自身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建设,鼓励绿色建筑产业相关产品的设计和研发,解决标准和技术之间的脱节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绿色建材的研发,密切结合绿色建材的研发、生产、能源高效利用和各种新的绿色建筑等关键环节及关键技术,特别是要重视开发经济实用、可靠节能俱佳的成套技术,建立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并推广应用。要逐步对绿色建筑生命周期开展评估,通过全面考察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建造、运行、更新、改造等,对建筑物对环境的整体影响进行评估,从而促进建筑的可持续发展[3]。

最后,政府和建筑行业要共同加大对绿色建筑的宣传。当前,由于生活水平的限制,我国公众对绿色建筑认识不足,这极大地阻碍了绿色建筑的迅速发展。政府和建筑行业应当在提高公众对绿色建设的应用和认识水平上做足文章、做好文章,这密切关系到开发商对绿色建筑前景的预期。绿色建筑在市场上如果缺乏有效的购买需求,那么开发商开展绿色建筑的热情就不会太高。当前,我国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主要是政府在引导绿色建筑的推广。今后的推广工作,要在做好理念传播、产品推介、媒体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从理论基础、实践意义和发展趋势等方面做努力,通过对绿色建筑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宣传,提高广大民众对绿色建筑的认同水平,提高消费者对绿色建筑的认可度,营造一种崇尚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社会氛围[4]。另外,政府和建筑待业要考虑同步推出教育培训和其他支撑计划,为绿色建筑发展涉及的不同行业群体共同制订相应的教育和培训计划,通力合作,致力于激发市场对绿色建筑的需求,共同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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