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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视域下的法治社会关系探究

时间:2024-06-05

刘向东

摘 要:道德和法律共同作用于法治社會并体现各自的价值和功能。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不同,从前人的研究成果来看,厘清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有助于挖掘法治社会如何发挥道德的作用,探究法律和道德在社会治理中各自的分工和治理效能。

关键词:道德;法律;法治社会;关系

道德是法治社会的价值支撑与精神依托。道德和法律共同作用于法治社会并体现各自的价值和功能。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不同,从前人的研究成果来看,厘清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有助于挖掘法治社会如何发挥道德的作用,探究法律和道德在社会治理中各自的分工和治理效能。

一、法律和道德产生的社会基础和联系

法律和道德的之间的联系可以通过内涵界定分析出来,第一,两者都是意识形态范畴的概念,两者的发生依赖于一定的社会生产条件和社会构成基础,人们通过在社会上的物质活动建立起精神上的需求,法律与道德在人类历史中的缓慢形成都源于人们的社会生产活动。法律和道德都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随着人类文明的推进而产生,也因此成为了人类社会进化的标志。比如世界上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的产生背景是奴隶社会私有制,社会构成需要法律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加以规定和约束。人类的文明不断向前推进,综合型的法典也根据社会生活的门类逐渐发展为具体的法律类别,比如刑法、民法、商法等。今天,世界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对社会生产生活有了详尽的规定。而道德也是在一定社会生活物质条件丰富以后形成的,作为人类群体性居住的行为规范以共同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要求为参照约束单个人的内心观念。两者共同的基础是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在意识形态领域不断适应物质生活条件,在蛮荒时代,道德和法律都是无法形成的。因此,道德和法律的成熟度也反映了一定时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

第二,法律与道德共同作用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道德早于法律而出现,法律确认了道德的存在价值,弥补了道德约束的不足,法律的完善解决了道德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法律和道德要解决的问题都是由人所构成的社会关系,法律的制定基于道德基础,道德又需要法律来共同完成其使命。为了更明晰的表达对人类行为程度的约束,道德和法律才逐渐从最初的合二为一到一分为二,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明确而具体的功用继续发挥作用。法律由国家制定,更能对国家治理产生效能,法律的制定也吸收了道德范畴的内容,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吸收了“诚实守信”的道德要求。再比如《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老人权利的保护也是基于道德标准确立的。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他认为法律是对社会伦理关系的再确认,法律基于社会伦理同时维护了社会伦理的实现。法律的制定必须以道德为基准进行量刑,法律本身也应该是符合道德的。

第三,道德是制定法律的基础。法律相对于道德有一定的滞后性,法律无法解决道德层面的所有问题,立法本身就应该是维护道德的,法律存在量刑也正是因为要考虑道德的因素,任何违背道德的司法者和执法者都无法公正的做出裁决也无法实现法律的效能。因此,司法人员也必须是有着较高道德水平的,才能在道德的基础上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成为公平正义的裁决者和捍卫者。

二、法律与道德在社会治理中的不同价值

首先,法律和道德的形成机制不同。法律形成于人们对行为的认知做出的判断,需要立法明晰社会行为的结果、造成的影响以及相应的惩罚,法律有固定的条文作为参照,道德则形成于人类长期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不同的地域文化和不同的生活区域可能产生不同的道德标准。

其次,法律与道德作用范围不同。道德侧重于善恶是非的价值标准,道德是人在对行为的自我约束中实现的。法律侧重于惩治特定行为产生后造成的后果。这样看来,道德的作用范围比法律更广泛。

第三,法律和道德对待问题的处理方法不同。法律判断是非对错是以法条为基准,评判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也同样按照法条的规定严格处理。那么,法条意外的空间就可能导致行为人的不当行为无法受到法律的制约。道德约束相对并没有法律那么严苛,行为失当在道德层面的影响更侧重于人内心受到谴责,或者他人教化下行为人的自我反省。如果一个人对问题有认知偏差或者存在自我约束力不强,那么道德的作用可能被弱化,甚至达不到约束社会行为的效果。

三、法律和道德互相弥补,相互促进

法律和道德在社会治理中需要相互弥补空间,社会治理需要在道德范畴内长期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等道德观念,按照个人、家庭、社会的顺序常态化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活的领域维护乐于助人、尊老爱幼的社会风气,克制私欲,倡导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在一定程度上,道德比法律作用的范畴更加广泛,道德更偏重于倡导人的适应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正确行为,法律偏重于惩戒不当行为造成的恶果,对于“见义勇为”“舍生取义”等价值标准并不涉及。由于法律具有可预测性,这就要求法律的制定者不能规定超出人力所能及的事情。若立法者以高于常人的标准制定法律,将使自己陷入两难选择的困境:或者强迫公民去完成他们不可能实现的任务,使法律缺乏合理性;或者是对公民的违法行为置若罔闻,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道德规范不仅有戒恶的功能,而且有扬善的功能,还有号召、鼓励人们做好事、做好人的功能;而法律只有惩恶、戒恶的功能,它不能鼓励人们行善。”道德所描绘的是对人们美好品质的期待,是“高线”,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法律规定的则是“底线”,是人人必须遵守的。

比较而言,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多为事后调整,而道德的调整则贯穿人们行为的全过程。法律的实行需要强制力的保障,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精力物力,成本较高,相较之下,道德则是一种内在的软约束,几乎不需要成本的投入。但法律对行为的调整效果不一定优于道德,通过道德教化唤起过错人的悔过之心往往比法律所判处的死刑作用更长远和彻底,更能达到净化社会风气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成福,马子博.重建公共行政的道德秩序[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6(04).

[2]杨珺.不可“杀一不辜”的社会伦理旨趣[J].宁夏社会科学,2016 (03).

[3]戴茂堂,左辉.法律道德化,抑或道德法律化[J].道德与文明, 2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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