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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保险困境调查研究与法律对策

时间:2024-06-05

摘 要:网约车合法化已有一段时间,但网约车保险却在实践和法律上面临困境却未得到解决。本文通过对全国各地出台的网约车经营管理服务实施细则或办法中关于网约车保险的整理,分析导致我国网约车保险困境的原因,提出借鉴美国加利弗利亚州网约车保险经验,设计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网约车保险道路。

关键词:网约车;保险困境;法律对策

一、各省市关于网约车保险的规定

目前,全国共有四十个省市出台了关于网约车运营的实施细则或办法,我对其中主要的30部实施细则或办法进行了梳理,发现其中关于网约车保险的规定却有很大差异。

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即承网约车平台的承运人责任进行了规定,但未规定相应的险种、险额,后各省市依据暂行办法制定了地区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其中北京、成都、濟南、广州、昆明、长沙既规定了险种,又规定了险额,但却存在着差异,北京、昆明、长沙规定平台应为接入平台的车辆,投保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但长沙还规定平台公司应为乘客购买不低于50万元每人的承运人责任险。成都规定平台应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且车内人员伤、亡保险额度不低于每人每次事故100万元。广州规定平台应为乘客购买险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险,并鼓励车辆购买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等保险。

其他的省市则仅规定平台应承担承运人责任,但对平台应为乘客购买的保险的险种及险额并没有进行具体的规定。其中贵阳更特殊,没有关于购买任何保险的规定;长春更直接规定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应当向市运管局提出申请,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等文件。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关于我国网约车保险问题的规定,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且各地的规定千差万别。

二、网约车保险难题的原因

解释是什么原因导致网约车在合法化后陷入保险困境,是解决网约车保险难题的必须前提。根据各地关于网约车保险相关的规定,实践中对网约车保险问题的解决思路,以及网约车保险市场等三个方面考虑,我认为网约车面临保险难题,其中主要因素如下:

(1)关于网约车购买保险的规定不明确,根据上述对各地网约车的规定,可知大多都依据暂行办法规定了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实施细则或办法,但对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应当购买何种险种,多少险额却未规定。

(2)私家车主不愿改变车辆的家用性质,现实中,营业性车辆与家用车辆的在投保的险种及保金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且营业车辆的保金比同类型的家用车辆高出很多,而有很多家用车辆接入网约车平台,在巨大的保金差额,以及大多家用车辆运营网约车仅是兼职的形式,导致家用车主并不愿意改变车辆用途。也就造成当家用车辆兼营网约车时发生事故,车主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都以车主改变了车辆用途,导致车辆险情增加,车主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拒赔的抗辩,最终这样的抗辩都得到法院的支持。而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出发,如果车主提前告知保险公司将改变车辆用途,保险公司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决定不在对该辆车承保。最终都会导致网约车保险的难题。

(3)保险市场缺乏相应险种,在我国,网约车是出现不久的商业模式,也还未成熟。加上网约车自身的特点,与现实中的出租车行业具有较大大差距,导致保险公司在如何设计出适合网约车的保险险种、保险期间、以及保险费率等方面存在难题,也是网约车面临保险难题的一大因素。

三、我国网约车保险困境的应对措施

网约车在我国的合法化时间不久,网约车市场也趋于成熟,而网约车面临的保险难题却是政府单位、网约车平台公司、车主、社会面临的共同难题,为了解决网约车的保险难题,还需借鉴他国已经成熟的经验。美国将解决网约车保险问题的权利给了各州,让各州根据自身的情况处理其网约车所面临的问题,美国加利福利亚州是美国处理该问题最成功的地区,其给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经营经验。

加利福利亚州在处理网约车的保险问题时,也不是一蹴而就的。2013年,而美国的加利福利亚州是率先以《用规章制度保障新兴主体进入保险行业后的公共安全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承认网约车合法化。在面对如何处理网约车保险纠纷时,加利福利亚州的在考虑众多因素后,将“为每辆车和司机投保不低于一百万美元的商业责任保险”明确写入了上述《决议》。2014年,加利弗利亚州对网约车保险做了更严格的规定,并通过了AB2293号法案。此法案将网约车的营运划分成打开软件匹配完成前、匹配完成后乘客上车前、乘客上车到下车三个阶段。该法严格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在这三个阶段为乘客购买不同金额不同险别的保险。其中一二阶段的险别包含最低保险金额为5万美元的人身意外险、最低保险金额为10万美元的第三人责任险、最低保险金额为3万美元的财产险以及要维持20万美元的溢额保险,三阶段包含最低保险金额为100万美元的基础商业保险和100万美元的补充保险。加利福利亚州的网约车保险模式覆盖了网约车行驶全过程,为相关人员提供完善保险保障的同时也起到了巩固网约车合法地位的作用。

我国网约车保险的问题是社会共同面临的难题,我过网约车保险的困境有其自身的特性,要解决我国网约车的保险难题,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加利弗利亚州的成功经验,再结合我国网约车的特性,走一条适合我国网约车保险的道路。

参考文献:

[1]美国加利弗利亚州为Lyft专门出台专车保险[OE/BL].

[2]王梦婕.网约车的保险困境与法律应对探析.法制与社会,2017年9月第14卷第3期.

[3]刘慧萍,张帆.网络约租车的保险困境与法律应对.保险研究,2015年12月.

[4]曹慧如.网约车保险问题研究.湖北经济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3月第15卷第3期.

[5]孙宏涛,王静元.破解网约车保险现实困境.中国保险报,2017年6月12日.第004版法律.

作者简介:

夏泰荣,女,贵州人,西南民族大学2016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西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优秀学生培养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7ZYXS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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