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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未成年人性犯罪预防

时间:2024-06-05

15岁的小严(所有名字均为化名)从小与妈妈一起生活在一起,起初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但是后来在网吧内结识无业青年赵某,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在班主任老师与妈妈进行沟通之后,妈妈就极力阻止小严与他们一起玩,但是每次都是大吵一架,妈妈的劝阻对处于叛逆期的小严不但没有一点缓解,逆反情绪反而愈演愈烈。无奈,小严经常夜不归宿,但是妈妈并不去寻找“迷失”的孩子。叛逆期的他在网络游戏中找到了快感,接触到了暴力、黄色情节,因此萌生了与女孩发生性关系的想法。而就在此时,13岁的女孩小凡对小严产生了好感,小凡的妈妈平时对女儿教育非常严格,不允许玩手机,小严在得知后,以给手机为由将她骗至宾馆,青春期女孩心中懵懂的美好竟成为了一场噩梦。

根据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女孩属于幼女,还没有对性产生独立的认知,因此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自愿与否,均构成强奸罪。15岁的小严虽然是不满16周岁,未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但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对强奸罪承担法律责任。

悲剧发生之后,小严的妈妈竟然认为未成年的男孩与女孩发生性关系是一种正常行为,父母的法律观念缺失让他们的孩子走向迷途。据小凡的妈妈讲述,她没有对自己的孩子进行过性保护教育,也没有告诉她到了危险的地方该如何保护自己。在学校小严和小凡都没有接触到全面的法治教育,有的甚至没有法治课,对于自己的行为更不知道这竟然是犯罪。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让我们来试想一下,如果小严的妈妈在劝说时少一点责备,多一点耐心与平和,能够去寻找夜不归宿的孩子,能够告诉孩子“你已经年满14周岁,有些事情需要自己负责”,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如果小凡的妈妈能够尽早进行性教育,能够告诉孩子“隐私部位不能暴露,如果遇到危险不要害怕,要报警,一定要告诉妈妈”,也许她能脱离危险;如果学校对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定期进行法治教育和性教育,告诉孩子“你们对异性的好感很正常,但是要尊重别人,保护自己。”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这众多的假设有一点能够成真,悲剧真的可以不用发生。

世界卫生组织将10~20岁定义为青春期。我国青春期峰值,男性:13~19岁,女性:12~18岁。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自我意识觉醒,性意识觉醒。自孩子呱呱坠地起,他们就是父母的跟屁虫,遇到事情会问 “妈妈怎么办”,可是突然有一天他们不再需要父母的陪伴入睡,他们会顶嘴“你们不要唠叨了,我知道了”,会有一天躲着爸爸妈妈接女同学、男同学的电话,这个时候的父母心情是不是有点低落,“孩子的翅膀硬了,想飞的远远的了。”可是这个时期的孩子羽毛初长成,对社会充满好奇,当他们赌气觉的自己谁都不需要的时候,恰恰更加需要父母的指引。那我们该怎么引导呢?

让我们先来看一个生活小场景:12岁小可的妈妈收拾房间时,发现了小可郊游时和女孩子的几张合影。照片中紧挨着小可的女孩子是他们班的班长。“儿子会不会喜欢上这个女孩了?要是因为早恋耽误了学习可怎么办?”后来,妈妈决定禁止儿子和女同学来往。谁知小可听后一反平时乖儿子的形象,大声抗议道:“凭什么不让我和女同学来往呢?”妈妈与孩子间出现了矛盾,这使妈妈陷入困惑中。

这个故事中妈妈的焦虑相信很多家长都感同身受。现实中的父母是不是还会偷看孩子日记,在家中对异性话题避而不谈呢?

其实家长对孩子与异性交往容易产生的几个认识误区:①与异性交往妨碍学习;②可以与同性交往,不应该与异性交往;③异性交往不教自会;④出现与异性交往过密现象是班主任失职。

其实随着生理和心理的发展,青春期的孩子进入好感期,男孩女孩表现出想与异性交往的行为是一种自然又正常的现象。适当的异性交往是必要的,他们的性别角色认同需要在家庭、学校、社会中通过与异性交往来实现,孩子大可不必遮遮掩掩,家长也不必大惊小怪,如临大敌。

专家表示异性交往存在其合理性:①异性交往和友谊有助于孩子个性的全面发展。心理学的研究和实际观察发现,青春期交往范围广泛、既有同性知己又有异性朋友的人,往往比那些朋友少或只有同性朋友的人的个性发展更完善,情绪波动小,情感丰富,自制力强,心理健康水平较高,容易形成乐观、开朗豁达的性格。②异性交往和友谊有助于培养孩子健康的性心理。任何一个健康的年轻人,都有心理上的异性效应。男女同学一起参加活动,比男女同学各自进行活动,参加者一般感到更愉快一些,活动效果更好一些。這是由于青春期孩子异性间的心理接近的需要的得到了满足,体验到了不同程度的愉悦感,从而激发起孩子内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因此,面对孩子的异性玩伴,父母不能盲目打击,而应学会疏导。进行“爱的教育,花开应有时”。那么父母应该怎么做既能防止孩子“偷尝禁果”,又能保护孩子的正常心理呢。

(1)交往方式上保持公开性。不要偷偷摸摸、羞羞答答。鼓励公开场合的两性交往,如一起观画展、逛书店等。

(2)交往形式上坚持群体性。孩子可以参加有多名男生、女生同时参与的群体活动。集体交往的形式各种各样,如兴趣小组、科技小组、学习小组等。

(3)多和孩子交流。父母首先要理解孩子两性之间的感情,多倾听孩子的想法,其实谈及早恋,我们的第一印象并不是性,而是朦胧的美好的相互欣赏与爱慕,这种悠然而生的感情是非常纯洁的,对于性教育不要觉得难以启齿,甚至觉得羞耻,多和孩子聊聊天,“性并不神秘也不肮脏,但是她会产生这样那样的结果,你想这么早就会有这样的结果吗,嗯妈妈知道你不想,那我们就会有怎样的底线”我想经过这一番聊天,孩子里的心结就会慢慢打开,对于孩子写在日记的小秘密我们细心保护,那里是她抒发情感的小世界。

(4)情感上要坚持适度性。不要投入太多的感情,只把对方当做朋友。故事中小可的妈妈应该教育孩子做到男女交往有礼有节,举止大方得体,谈吐文雅庄重,男女同学相互帮助,共同进步,建立真诚的友谊。

因此,父母要根据孩子身心发展的特点,引导孩子与异性朋友友好相处,上学期间不光要结交同性伙伴,也可以与异性同学正常交往。这样做可以使孩子消除对异性的神秘感,使其自由交往、健康发展,增强其社会交往能力,从而促进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

最后和大家分享几点未成年人性犯罪预防的知识:①做好性保护教育:给孩子看相关视频及绘本,让孩子知道哪些是隐私部位,如何保护。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保护孩子的隐私,例如:不在公共场所帮孩子换衣服等。②鼓励孩子对不喜欢的触摸说“不”,而不是以喜爱的名义让他们接受。③及时注意到孩子的反常情况,并与孩子进行沟通,及时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

作者简介:

王梦雨(1991~ ),女,汉族,江苏南京人,现就职于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研究方向:未成年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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