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罗苏晨 丁维 廖思敏
摘 要:近些年来,公益律师开始逐步走进公众视野,而为了解公益律师的现况以及其未来的发展前景。为此,我们对于当今社会,特别是成都等西南地区的公益律师的发展潜力问题做了一个较详细的问卷调查分析报告,以此来呼吁社会重视公益律师这个社会群体,以促进对公益律师相关保障体制的法规的完善,同时也为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及法律爱好者们提供一个较好的就业方向。本文即是结合调查结果分析来介绍了公益律师发展状况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成都;公益律师;发展现状;发展潜力
一、前言
公益律师是指受雇于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公益机构、非政府机构、非营利机构,免费为某类人群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是律师职业中重要的组成之一。在现今这个经济迅猛发展的时期,完善的法律体系成为了社会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而公益律师则是推动法律完善的最为有利的推进器之一。如今,公益律师这个社会中扮演着十分重要,成为法制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在现在中国大环境下,公益律师这个职业发展十分困难,全国专职的公益律师人数稀少,并且仍有逐渐下降趋势,同时从事公益律师的法律职业者年龄普遍偏大。这种情况,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与反思。
二、调查目的
(1)了解社会群体对我国司法体系的认识。
(2)了解社会群体如何看地公益律师。
(3)了解社会群体会公益律师发展现状的认识。
(4)了解社会群体对公益律师发展前景的看法。
(5)社会群体如何健全法制建设。
(6)探寻帮助公益律师更好发展的途径。
三、调查方法
1.调查对象
对成都社会各界各个年龄阶层的人群抽样调查(主要调查地区为成都市春熙路、盐市口、人民公园和青羊宫的流动人群)
2.调查方法
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调查1500人对于公益律师的认识、建议及想法,同时对个例进行采访。然后回收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制作数据图表。最后经小组分析、讨论所得到的数据,写出调查报告。
3.调查形式
以调查问卷为主,个例采访和资料查询为辅。
四、调查结果
图表信息:
(1)成都地区民众对我国司法体制整体满意度。
从图中得知:民众对我国司法体制满意度主要偏向一般和比较满意。其占了整体的几乎五分之四。不太满意与不清楚的占剩下的二分之一左右。由此可见,我国的司法体制是基本符合民众要求的。当然,也是存在一定不足之处的,需要我们关注,并积极寻求改进,以期让我们的法制建设更加完善。
很关心,2、比较关注,3、一般,4、无所谓,5关我什么事)由图中可了解到,随着人们年龄增长,对法律的关注度逐渐增长。但是总体来看,群众对法律关注程度普遍偏低。并且群众关注法律主要是因为国内热点事件,同时对其关注无系统了解,很多了解片面。由此可知,关注司法的主要人群在成年人。
(2)民众从哪里得知公益律师信息。
由图可得知,民众的信息来源途径相对单一,信息源主要为电视。同时在走访询问中,我们了解到在各类信息源中,大多数的民众普遍相信从电视、报纸上所获知的信息的准确性。总体来说,民众的信息来源相对单一,并且,在民众对于获取这类信息有极大的自由度的选择性。即,在获知“公益律师”这类冷门信息上,一般情况,只有关注相关报道的人才会知晓。
从图中得知:对于公益律师状况认识,总体上,随着年龄阶段的增长,知道的人群比例也相对增长。其中,18岁以下的占大约15%,19至22岁占35%左右,23至35占大概40%,36岁以上的高达65%。这些,可能是跟年龄,心智成熟度,社会阅历等因素有关。年龄较大的群体比较因为接触社会的各个方面较多,所以比较关心社会的发展。
(3)民众对造成现今公益律师发展状况原因认知。
由图可知:导致公益律师目前的发展现状艰难的因素是多反面的。民众大多认为主要原因是民众关注不高,政府重视不足,这些外界因素就占据了大概五分之四。而另外五分之一是职业者自身不够重视导致的。
(4)不同职业者对各类法律的关注度。
(5)民众选择律师时对律师的要求。
由图可知:对于群众选择律师所注重的方向,几乎所有调查者都会注重责任心,五分之四的会看经验,价钱大概五分之一,然后学历和名气都是占五分之一,最后还有极少数人会因为其他方面来选择。由此可见,做让人满意的律师,有责任心和丰富的经验比较重要。这些都是需要职业者不断付出的。
五、结论与建议
在当今中国的法制社会中,作为受雇于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公益机构、非政府机构、非营利机构,免费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旨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正义而存在的公益律师。
是一个新的律师团体,是律师职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正在法制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从目前我国的法治进程来看,法律职业和市场经济可以说是同步发展的,法律消费同时也是一种市场消费,并且是一种高成本的消费,那么,在如此的大环境下,为贫困者服务的公益律师,则属于法律职业者中另类,也是最体现着社会良知和人性的法律服务人员。
因此,近些年来,也由于我国公民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公民选择通过用法律这一载体维护自身的利益甚至社会公共利益,这其中就包括不少的从事公益的法律服务人员。他们也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和热情的服务态度。但是,在维护弱者权利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道路上,仅仅具备良知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残酷的现实让公益律师这个群体处于相当艰难的处境。
首先,是公益律师的身份在法律上并未得到认可,这是公益律师的身份障碍。而这种身份障碍导致公益律师在代理案件时,法院不认账,当事人会怀疑,甚至对方律师也会刁难。这也导致公益律师从诞生时就面临着招人难,留人更难的困境。有消息称,全国专职的公益律师仅二百多人,这在全国二十多万的律师群体里所占比例太小。但是对于社会上的众多弱势群体,公益律师的存在又是那么的重要。所以,注册成立公益律师机构十分必要,但现在比较缺乏注册通道。如果有一些方便的注册通道,相信会有更多的法律援助机构出现。
其次,法律消费是涉及成本问题的,要确保能得到经济上的保障,才能有效的维护公益律师的发展空间。在我们国家,公益律师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个人支出,财团私人捐助很少,法院的律师费用甚至没有。而在国外,公益律师的工作场所一般在独立的公益律师事务所或公益部。而公益法律服务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部分,即财团及私人捐助、政府补助及政府合同、法院的律师费用,财团及私人捐助是其第一资金来源。相对而言,我们的公益律师群体,想要健康发展下去,则需要强化政府对公益律师事业的支持。
当然,公益律师发展艰难也是由于广大社会群众对其不了解或了解片面。公益律师和其他公益事业一样,他们的存在需要的是大家的力量,而不是少数人的孤军奋战。无偿献血,作为近些年比较成功的公益事业,它就为我们树立了一个较好的典例。无偿献血是在帮助那些因为伤病需要血液的患者,是挽救他人生命的高尚行为。其实与公益律师在本质上有一定的相似,都是为了造福社会。但无偿献血事业远比公益律师事业发展的好,主要是无偿献血事业宣传得力,人们相对了解无偿献血;且其有较完善的工作系统,甚至政府设立了无偿献血奖励,无偿献血者一般也能得到适当的纪念品。这些都是无偿献血事业能较好发展的原因。因此,我想公益律师事业也需有一个相对完善的制度,在结合政府、社会大众的支持下,可以给予公益律师职业从事者一定的奖励。并将公益律师事业更好的宣传,在让大众了解的情况下给予更多支持。这样才会让其较好发展下去的。
最后,公益律师发展艰难,也是由于职业者自身不够重视导致的。面对工作的艰辛不易,很多职业者没有坚定的信念,都选择了放弃。
当然,公益律师事业发展艰难,原因还有很多。但就如佟丽华律师所说:“尽管还只是处于初级阶段的公益律师事业面前有重重难以克服的困难,我们也有理由相信,这一事业是社会稳定发展必不可少的,必然会得到社会认可的,获得长足的发展。
作者简介:
罗苏晨(1993~),男,四川省内江市人,工作单位:西华大学,职务:学生,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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