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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券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制度

时间:2024-06-05

郑慧

摘要:在证券市场日益发展的今天,其背后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露,其中证券内幕交易是为对证券市场正常发展的重大阻力,因此很容易看出对内幕交易加强法律监管的紧迫性。我国关于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只占据了证券法律责任的很少篇幅,因此对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立法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

关键词: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立法

一、内幕交易概述

(一)内幕交易的概念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或其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自己利用或建议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从事证券交易的活动”。

(二)内幕交易的危害

首先,从证券公司方面来说,内幕人员的内幕交易行为的目的往往带有明显的利己倾向,因此他们可能会无视公司利益,甚至会牺牲公司利益来为自身谋发展,这必将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进一步加大公司经营风险。

其次,证券市场秩序的不稳和破坏也是内幕交易行为实施的原因之一,证券市场是联接投资者和筹资者的桥梁,通过证券市场,投资者达到投资获利的目的,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和调节资金。而内幕交易行为的存在使得这种局面被摧毁,那么证券市场秩序也会呈现出不稳定性。

二、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相关立法现状比较分析

(一)美国

美国这方面的法律“不仅在立法上给予原告民事诉讼权利,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默示的民事诉权。”在诉讼主体方面,可以提起诉讼的主体范围随着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也发生不同的变化。根据美国证券法律的相关规定,原告在进行诉讼时,无需证明因果关系等事项,但其所得赔偿数额有一定的上限,即在被告因此而获得利润总额范围之内。美国在这方面的立法,为受害人更为便利的进行诉讼提供了法律根据,其关于原告在进行诉讼时无需举证证明因果关系对原告来说不但方便而且大有利处,这样会使受害人便有了对被告提起诉讼的动力。

(二)中国

我国《证券法》中有关内幕交易规制的是第七十三条、七十四条、七十五条、七十六条。其对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只是起到了提一提的作用,无法深入具体地展开。我国证券法中关于内幕人员的范围以列举的方式加以界定,实则是不够全面和具体的。

三、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立法的必要性和意义

首先,由于民事责任制度具备救济补偿的功能,此功能对弥补受害人因内幕交易而遭受的损失及合法权益的维护有巨大的作用。

其次,民事责任制度有阻吓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发生的功能。民事责任的适用则可以由受害投资者自主决定,受害投资者可以决定把利用内幕信息实施内幕交易行为造成自己损害的相关人员列为被诉人员,那么民事赔偿责任就落到内幕交易者的肩上,给他施加了经济方面的压力,其通过内幕交易行为获得的非法利益可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

第三,民事责任制度通过私人执法系统的实施,是一种效率较高而成本较低的监管方式。在我国现行的证券市场机制还不够健全,各方面的力量还比较薄弱,因此政府的力量纵然少不了,但过于依赖政府的力量,政府对千变万化的证券市场的控制力和获取有效信息的能力与证券市场主体相比显然没有优势,因此,需要完善民事责任制度,调动广大投资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与证券市场上各种内幕交易等不法行为作斗争。

四、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完善

(一)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缺失的原因

证券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诉讼程序存在缺失,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有:

第一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大背景下,民众从心理上是倾向于厌讼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尤其是对于受到损害的民事权利能想到用法律去维护的观念还比较少,而我国自古代就十分重公法,注重国家权力在法律上的体现。

第二,内幕交易行为存在其特殊性,会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形式,在证券市场上,证券交易行为基本上是通过无纸化电子网络交易系统完成的,因此交易双方当事人无需以面对面的形式完成每一笔交易,更增加了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顺利建立的压力。

(二)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法律制度设计

第一步是要制定出具体的法律法规实施方案,这最好与《证券法》中有关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的相關规定相配套,完善民事赔偿案件具体操作流程和方案,使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真正可以具体实施。

第二步民事责任的事前预防与事后保障也需要进一步的加强。证券交易场所或者有关监管部门也应与时俱进,完善证券交易行为的监督保障机制,证券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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