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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教师猥亵儿童案的特点、原因分析及对策

时间:2024-06-05

摘 要:教师作为文明的传播者,素来就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涉罪,由“正面教员”变为“反面教员”不仅败坏了教师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美誉,而且降低社会对教育的公信力,全社会都将为之付出沉重代价。笔者结合近年办理的中小学教师猥亵儿童犯罪案件,通过归纳其特点、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实现预防犯罪,维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关键词:猥亵儿童犯罪;特点;原因;对策

近年来,教师猥亵儿童犯罪案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其产生的负面作用也十分巨大,既不利于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又成为影响稳定的社会问题。

一、案件特点

(1)犯罪主体比较单一,相对固定。校园猥亵儿童案件涉案人员主要集中于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且具有一定的性别特性,基本上是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男性教师涉案较多。

(2)侵害的对象特定,都是十岁左右的未成年学生。通过专项调查发现,某地近年来被猥亵的30余名受害人中,年龄在十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有16人,年龄在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学生有18人,十岁左右的受害人最为集中。

(3)作案方法简单,手段隐密,极具欺骗性。涉案人员通常在办公室、教室、教师宿舍等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采取隐蔽手段作案,极具欺骗性。作案时常以小恩小惠取得受害人好感,然后借口给其辅导功课、谈话等理由猥亵未成年学生。由于大多数未成年学生,特别是女生胆小怕事,对老师存有畏惧的心理,被侵害后大都会保持缄默,使得该类犯罪案件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4)社会影响恶劣,危害结果严重。校园猥亵案件不仅侵害学生的权利,使其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而且严重损害了教育在社会的声誉,败坏了教师队伍的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产生的社会危害无法用经济指标衡量。

二、原因分析

(1)道德沦丧,价值观扭曲。从涉案教师思想演变轨迹看,内因起着决定性作用。极个别人员品行不端,行为不正,道德沦丧是校园性犯罪频发的主要原因。

(2)思想麻痹,法律意识淡薄。长期以来,教师在人们心目中是“灵魂工程师”, 过度的信任导致思想麻痹,缺少必要的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使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在面对诱惑时缺乏抵制力,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教师猥亵犯罪案件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在农村中小学校这个问题表现尤其明显。

(3)职业责任心缺乏。教师的性犯罪的产生与自身的文化修养、心理素质有关,主要还是归结于个别教师对自己的神圣职业失去责任心。极少数教师由于道德观、人生观扭曲,一味放纵与满足自己的欲望,不从小事抓起,从而触犯了法律,受到了惩罚。如蒲某某从教多年,即将退休,在30多年的教育工作中取得过可喜的成绩。本应退休颐养天年,可他却放松了对自身的道德约束,在罪恶的思想一次次萌芽后,终做出了令人不齿之举,实为深感痛惜。

(4)新媒体时代传播的不良宣传内容影响。影视中充斥色情内容,黄色影碟、网络中黄色网站的存在等等,在一定程度诱发了性犯罪行为。如涉案人员冯某某就是离婚后,精神空虚无聊,为寻求刺激,迷恋上网浏览黄色网站,观看一些不健康的内容不能自拔,而诱发了犯罪。

(5)制度执行不严,惩处不厉。当前衡量教育业绩升学率仍是主导标准,放松了对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不同程度地出现重业务、轻队伍建设的不正常倾向,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日渐流于形式,变成老生常谈。对中小学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不良倾向和暴露出的问题往往是睁只眼闭只眼,不深入分析原因,不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埋下隐患。

三、对策建议

针对这种犯罪,在依法嚴厉打击严惩的同时,必须从源头抓起,总结经验,制定对策,从而有效地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

(一)开展专项整顿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的师风师德建设,可以通过建立教师师德档案记,加大师德督查力度。以系列案件为典型,敢于揭短,敢于暴丑。开以依法治教为抓手,加强法制教育,不断强化教师队伍法制观念。加强校园法制宣传力度,帮助提高未成年人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特别是女学生的性保护意识。

(二)要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校领导切实担负起校园安全责任,从整顿、加强学校内部的制度和纪律建设入手,制定更加严格的校园安全考核、责任承担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违者必究。同时,要热情关心教师的思想、生活,特别是性格孤僻内向,个人生活不能及时解决的教师,更应多关心、多帮助、多沟通,努力将不良矛头,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校园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坚决杜绝校园性侵案件的再次发生。加强对各中小学,尤其是偏远农村学校领导及教师的日常行为监管,纯洁教师队伍。

(四)要重视学校和家庭的作用

要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同事环境,充分发挥他们的调节、监督、教育、诱导作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防范网络体系,形成一个相互监督、互相教育的氛围,实现家校互动,进一步提高老师的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有效减少该种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配合联系,加大预防和打击校园猥亵犯罪工作力度

积极开展“检校共建”,检察机关要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沟通,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开展预防犯罪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校园猥亵犯罪的发生,还校园一片净土。

作者简介:

周朝海,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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