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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时间:2024-06-05

王燕

摘 要: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同时旅游业的发展更是离不开法律的管制和维护。近年来,旅游业迅速崛起,发展势头锐不可当,境内外旅游的游客人数不断攀升,这也使得旅游这一产业在短时间内跻身于第三产业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推动者经济的发展。旅游业的良性运行与旅游服务管理行政执法的有效实施和落实密不可分。然而目前我国旅游业在行政執法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磕磕绊绊前行,仍存在众多的弊端和不良因素。本文主要探讨旅游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以此敲响旅游行政执法重要性的警钟。

关键词:旅游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0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旅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广大游客对旅游市场规范和服务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为游客服务的精神,不断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推动我国旅游服务质量逐步提高,旅游市场秩序逐步规范,游客满意度逐步提升,为保障和推动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当前旅游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1游客对旅游法律问题的认识浅薄

在旅游季旺盛的时候,各大旅行社纷纷使出浑身解数来吸引游客的眼光。在旅行社团出发之前导游及其工作人员可能会依照上级旅游企业的指示给游客们分发旅游活动手册或指南,游客大多对自己旅游目的地的行程、餐饮、住宿、娱乐、天气等因素关注得比较多,但往往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旅游当中应注意到的法律问题。这与旅游管理监督部门的行政执法宣传力度不够大,重视程度不够高有着必然的联系,还与游客的自身教育、环境习惯等有关系,意识不到旅游当中法律的重要性,毫无法律概念,也不会想到旅游法律这回事,即使触犯了法律,也会找借口为自己辩护和开脱,旅游法盲的大批量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1]。

1.2不良旅游经营企业有机可趁

伴随着我国旅游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种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良莠不齐,很多不良非法旅游经营企业或商家打着宣扬旅游法律常识的旗号,实质上做着违法的事情。在宣传旅游景点的同时,非法旅游企业会很好利用法律宣传这一噱头,为游客讲解旅游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趁机危言耸听,散布虚假广告信息,扰乱游客的心智,混淆视听,诱导游客轻信交出根本不存在的法律安全保证金等或在旅游过程中欺诈游客,牟取暴利。旅游行政执法工作不严谨,奖惩力度不够大,让许多不法旅游企业和经营者钻空子,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游客的财产损失。

1.3旅游行政执法相关部门宣传力度不到位,执法人员认识不够

在大肆宣扬旅游风景区和胜地的旅游业当中,鲜有人去关注重视旅游法规条例,被市场经济带动得不知所以。而旅游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也未对旅游业的法律做出明确的指示,对旅游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够,旅游企业商家的法律意识得不到深入,游客的旅游法律知识更是少之可怜,这样就不能确保旅游法律知识的有效传播,游客也不是很想要主动去了解,这样的宣传工作贯穿性不强,得到的效果也不是很明显,加深执法人员的旅游法律培训教育工作势在必行[2]。

2针对旅游行政执法当前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2.1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

各级旅游监督管理部门要通过完善各项监管机制、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手段,进一步加大旅游监管力度,督促旅游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首先,要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旅游市场准入和退出、质量监管、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旅游投诉等方面的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落到实处。其次,旅游产业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绿色朝阳产业,承载、展示、交流、传播着不同的文化,是文化价值得以实现、文化影响力得以提升、文化力量得以增强的有效途径。要针对旅游行政执法当前存在的问题创新旅游监管的方式和手段,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实现旅游行业的发展。

2.2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和惩处

首先,要加大对违法经营旅游企业的惩处力度。针对恶性价格竞争的专门条款和法则,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明确了对强迫消费、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甩团等行为的赔偿标准。其次,要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督办力度。对于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国家旅游局实行督办制度。实践证明,这项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后,应加大案件督办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手段,严厉查处损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3]。

2.3完善行业法规制度,制定行业服务标准

积极研究市场特点,调查法规施行环境,组织专家学者讨论分析,广泛听取市场参与主体的意见,完善与旅游业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逐渐形成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特点和旅游业发展状况较为完备的旅游法律法规体系。要建立和完善国家旅游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协调配套的旅游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和实施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服务资质、旅游服务设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服务环境保护、旅游者权益保护等系列标准。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旅游市场经营主体、消费主体和市场监管主体存在的各种问题,既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与发展背景高度相关,也与我国旅游业自身发展状况密不可分。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态势良好,但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的执行落实还需加强,要时刻秉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执法原则,绝不能放过任何的漏洞,旅游业的发展前景十分乐观,绝不能因为法律戒备的松懈和落实不到位而断送,让人民主动学法、懂法、知法、遵法的愿望一时间还难以实现,但我们要有信心旅游行政执法工作做得会越来越好,旅游业的管理监督会大幅度改善,这需要人们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郑伟民.当前我国旅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海南省为例[J].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报,2013,(3):123-124.

[2]李军.档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结合信阳市档案局执法实践进行探讨[J].档案管理,2015,(4):44-45.

[3]陈择梧.城市管理执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为样本[J].城市管理与科技,2015,17(2):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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