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郝亚杰
【摘 要】我国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方面不断发展完善,但就目前来看仍然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从产权理论来看,由于个人账户里的所有基金完全是由缴费者个人所缴资金,因此理应具有完全的私人产权属性。本文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和博弈理论分析当前个人账户产权方面的问題,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完善个人账户产权制度。
【关键词】个人账户;产权;养老保险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国家和单位包办转变为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险制度。在此背景下,中国当然希望可以建立一个“多缴多得”的个人账户制度,二十多年以来个人账户制度虽一直调整,但仍然有很多问题。因此,政府应尽快明晰个人账户产权关系,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管理和运营效率,还可以最好的保障缴费者的权益,这无疑具有重大意义。本文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博弈理论对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产权制度的存在的问题进行阐释,并为其改革和完善提供可行的思路和建议。
二、现行模式下个人账户产权上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账户基金低效率
我国当前对于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的归属权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决定,更重要的是当前也没有一项具备权威性的法律制度从法律的角度来确定个人账户属性,而且,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进行管理。这很容易导致个人账户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模糊,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很容易因此而利用自己的权利成为个人账户产权所有者,同时也仍然承担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管理者,扮演者双面角色,并且管理人员还可以享有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权利,这很容易导致个人账户资金的损失或被挪用、滥用,最终侵害的还是企业职工的权益。除此之外,由于没有我国至高无上的具有权威性的法律制度的硬性约束,导致这些相关管理人员对于资金的管理和保值增值来说也没有太大的上级压力,同时,由于缺乏一些激励机制,我国养老保险基本管理机构的相关管理人员也没有去为个人账户里的资金进行管理和投资以实现保值增值的动力,因此,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行长期处于效率低下,保值增值效果不佳的状态之中。
(二)个人账户基金效益损失
由于我国政府对个人账户产权并没有一个清晰和界定,这样很容易导致企业和职工(缴费者)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之间处于一种模糊的状态,个人账户产权的主体无法明确,因而,缴费者和管理者之间无法实现一种呈公平、良性状态的制衡状态,两者之间无法相互制衡,还可能会产生两者之间的重大利益冲突,而这些对缴费者的权益而言无疑是不利的。同时,由于两者之间无法相互制衡,会降低管理效率,加大政府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成本,最终受损的还是个人账户的基金。
我们还可以利用用博弈论理论来分析政府管理部门和缴费者的行为。假设政府部门和缴费者都积极工作,那双方都会得到5个单位的收益;若其中有一方选择不全心投入工作,那么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这一方则需要付出特别大的努力和心血才能够得到2个单位,而并没有全身心投入工作的的一方却依然能“搭便车”得到5个单位;如果双方都不积极,能得到财政补助的3个单位。
从图中可知,这场博弈的结果是(不积极、不积极), 但这个结果可想而知并不是我们所谓的“最优解”,反而,这一结果只会导致任何一方,缴费者、相关管理则都丧失积极性去管理和运营个人账户资金,最终损害的仍然是缴费者的利益,并且,由于不规范和管理和运营方式还会导致基金运营效率低下。
三、完善个人账户产权制度
(一)健全产权制度立法,维护缴费者权益
从产权视角来讲,个人账户资金的产权属性必须尽快明晰,尤其是其私人属性,必须要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范。因此,我认为当下最重要的是政府应该加快立法,一方面规范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以法律手段来督促政府管理人员积极合法管理和运行养老保险基金,保持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提高个人账户基金回报率,并对那些违法操作的管理人员加大处罚力度,警醒相关管理人员,给与他们一定程度的法律约束力,另一方面,加快在个人账户产权方面的立法可以有效保护缴费者的最大利益,由于法律的权威性,有利于为个人在维护其个人账户权益提供合理合法的法律依据,最大程度的明晰个人账户的私有属性,同时,有利于为个人账户的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个人账户的管理效率和回报率。
(二)明确界定个人账户产权的私有属性,发挥产权的效率功能
在我个人看来,明晰个人账户的产权属性有利于在保证缴费者的产权利益的同时,可以形成一种利益的激励机制,由于缴费者对个人账户拥有全部的使用权和占有权,这样缴费者在心理上可以感受到自己的付出与回报是成正比的,不存在利益损失的现象,缴费者才愿意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充实个人账户基金,基金的管理和运营都是基于在基金数量之上,一般意义上,越多的基金更有利于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效率的提高和回报,因此,确定个人账户产权的私有属性可以最大程度的提高缴费者的责任意识和缴费意识,避免企业和个人联合起来逃费、不缴或少缴现象的发生,最大程度上保证基金的按时缴纳和充足缴纳,从而提高个人账户的运营效率,发挥产权的效率功能。除此之外,明晰个人账户的产权属性可以降低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对缴费者造成不利的风险,降低管理和运行成本,提高缴费者的个人账户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资产化个人账户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席卷全世界,资产理念开始广泛应用于各个方面,我觉得在本文中的个人账户产权研究方面也有着很大的借鉴意义。个人账户的资产化有利于更加有效的明确个人账户的私有产权属性,提高个人私有产权意识,最大程度上可以释放缴费者对个人账户的享有权和管理权,提高个人账户资金运营效率和保值增值能力,防止个人账户受到外在的影响和损害,这对于缴费者而言无疑是最有利的,能够使缴费者最大程度上的维护自己的个人账户私有权利和其个人账户基金的安全,有利于体现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最根本的目的—公平性。
(四)充分披露个人账户信息,保障缴费者权益
在我看来,不只是政府的权利需要披露在阳光下,我国企业职工的个人账户信息也可以借鉴这样的管理方式。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我国的现代信息技术也越来越成熟,我国政府相关管理人员可以借今天的互联网为辅助,将个人账户的信息完全地放到互联网上,不存留任何一丁点信息,实现信息的快速查询和透明化操作,以便于人民群众可以实现有效的监督,规范相关管理人员地操作,切实保障个人账户基金和缴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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