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张众磊
【摘 要】本文从社会转型核心内容与社会工作的关系出发,探讨了在中国发展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的必要性并提出以发机构养老为突破口发展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对策展通过大力发展的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吸引和培养大量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扩大社会工作的影响力,最终实现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大发展。最后,探讨了由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向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转型的可能性。
【关键词】社会转型;社会工作发展;市场需求;营利性服务
当前,中国社会最为突出的一个特征就是社会转型,表现为由整体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变。在整体社会中,政府是所有社会资源的掌控者,也承担着全部的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任务;而在公民社会中,社会资源已不再由政府垄断,有很大一部分资源交由市场进行配置,政府已不能包揽所有的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也就是说,在转型过程中,必然会有一部分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从政府手中剥离出来,交由类似NGO、NPO等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来承担。
一、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与社会工作的联系
(一)发展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的原因分析
1.市场需求与服务供给失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需求的回应是快速迅捷的。然而,在公共福利服务领域,这种需求的满足则会呈现出滞后性。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传统的基于基本物质需求满足而建立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滞后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能满足我国民众日益增长的各种层次的多元福利服务需求。另一方面,我国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的发展水平不高,且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只能满足人民普遍性的服务需求,并不能根据市场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这种需求与供给的失衡将极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社会工作人才流失严重
无论是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还是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基础都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而当前实际情况却是:高校花费大量资源培养出来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毕业后有80%选择了从事其他行业。我们分析原因:主要是由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业人员的待遇低引起的。认同社会工作价值观的社工学生,由于无法承受较低的薪资和较低的社会职业身份,抛弃了社工行业;一些或认同或不认同社工价值观的学生,由于就业的无奈,暂时留在社工行业,但是一旦有机会,他们毅然会选择离开。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呢?我们认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将营利性引进到社会服务机构中去,通过市场化运作来营利性服务机构不得不提高社会工作者的福利待遇,进而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来从事专业社会工作。
(二)发展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策略
1.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在中国的发展方向
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在中国的发展前景是非常广阔的,可以面向私立教育、文化、社会福利。其中尤以文化产业中的社会咨询中心和社会福利服务中老年人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两个发展方向为佳。
以机构养老为例,中国的有多少老年人?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预测数据,中国2012年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3%,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据估算,目前中国老年人市场需求大约为( 7 ~8) 千亿元,而当前每年为老年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总值不足一千亿元。当前,公办养老院床位不足与老年人对床位需求日益增大的矛盾逐渐凸显。一床难求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甚至需要排几年的队才能得到一个床位。作为补充的民办养老院,大部分卻因为价格过高,服务质量不高等原因经营惨淡。
2.以社会工作为依托,提高服务质量
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同样面临市场竞争。只有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才能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区别于一般的服务机构,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以社会工作专业为依托,建立专业的服务理念和实践体系,这使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二、关于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发展的若干问题探讨
(一)发展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面临的挑战
1.政策法规不完善
当前,政府针对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的法律法规几乎空白。将营利性引入社会服务机构是对加快我国社会工作发展速度的一次尝试,所以并没有相关政策的支持,也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另一层面,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的起步也十分艰难,主要体现在起步资金的缺乏上。我们可以预见,要形成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规模发展效应,需要有大量专业社工参与进来,而以当前我国大多数社会工作者的经济实力来说,这是非常困难的。这就需要政府在起步上的资金扶持。
2.观念冲突不可避免
发展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要面对的观念冲突主要有两个层面。从文化层面来说,社会工作是舶来品,社会工作的相关价值体系和助人方法都是建立在西方相关的文化基础上的。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必然会阻碍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进程,这也要求我们尽快完成社会工作的本土化。
(二)政府在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发展中的作用
1.政府要鼓励发展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非营利社会服务机构的产生是为了应对政府和市场双失灵危机。当前的实际情况却是新生的非营利机构并不能承担起这个责任。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政府可以寻找暂时性的替代品——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扶持等手段倡导相关专业人员专业社会工作者进入到发展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的行列中去,尽快形成民众需求与服务供给的动态平衡,确保社会稳定。
2.对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严格监管
发展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是建立在服务机构能够提供更优质、更专业的服务基础上的一次尝试。这种监管可以分为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在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上严格把关。首先创办人最低必须拥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服务机构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必须占到一定比例;其次在业务内容和收费上也必须经过政府严格的审核;第三是在注册资金上要与其承担的服务任务相匹配。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对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所提供服务的严格评估上,只有达到了最低服务标准,才能继续营业,否则必须清除出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队伍。
(三)要提高专业教育与机构需求的契合度
在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需要高校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的培养,并让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对中国的社会工作发展现状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为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的转型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则是实务能力的培养。这是当前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发展的生命线。
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国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并不能承担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管理和服务职能,其自身局限性也注定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福利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营利性引进社会服务机构,以社会工作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纽带生产服务,填补非营利性服务机构的空白。通过大力发展的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吸引和培养大量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扩大社会工作的影响力,最终实现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大发展。当社会工作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通过完善的政府监管体系将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引导回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的轨道上来。探索一条中国化的社会工作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 田奇恒,孟传慧. 社会管理创新与社会工作发展研究[J]. 社会工作理论新探,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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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曙. 需求、供给与我国社会工作制度建构[J].学海,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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