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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记者如何讲好新闻故事

时间:2024-06-05

陈泽华

【摘 要】新闻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反映,必然有许多生动活泼的故事和人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采访新闻就是采访故事,新闻写作的功夫就是“找故事”、“讲故事”。“讲故事”的手法,目前已被广泛运用于媒体报道中,成为新闻写作的一种新理念。本文探讨了故事化新闻叙事方式的特点以及应注意避免的问题。

【关键词】新闻故事;特点;写作技巧

讲故事的新闻一般都很注重人物的言行,事件的细节,环境的画面等,注意挖掘新闻事实中具有人性、人情的因素,描述人的生存境遇,捕捉生动传神的生活情境,展现人性的真善美,从而增加了新闻的可读性和感染力,也优化了新闻的传播效果。

一、深入基层找好故事

近年来,中宣部一再提倡,新闻工作者要坚持“三贴近”,要大力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多深入基层,才能找到好故事。

30年前,新华社采访组深入河南兰考等地前后采访一个月左右时间,然后又两下兰考进行补充采访,掌握了大量素材,而后才写出著名的人物通讯《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人民日报》前任总编辑范敬宜对此进行高度评价:“穆青把根扎在最厚的土层里,所以他有最肥沃的养分。”

“故事在民间,新闻在基层”。事实上,新闻记者只要深入下去,就能淘到“宝贝”。近年来,全国多家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关注民生,开辟了诸如“新春走基层”“寻找最美村官”等好栏目,推出了大量有现场感、故事性强的报道,引起了读者和观众的一致好评和社会的强烈共鸣。

2010年6月16日,笔者获得一条新闻线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警总队一名特警队员在巡逻时,为救落水群众,两次跳进水流湍急的渠中,将落水者救起,自己却身受重伤。当时,警方提供的信息只有300字,为挖掘新闻背后的故事,笔者几经周折,找到双方当事人,还原了当时的场景,写出了《凌晨特警跳入和平渠救人》的新闻通讯。

现在,有的记者跟着领导下基层,习惯用惯性思维和程式化方式写作,官话、套话多,群众语言少,稿件平淡无奇,缺乏新意。因此,光把身子扎下去还不行,还要把镜头对准基层,对准群众,才能发现好的故事和新闻。

2013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组织“百名记者进警营”采访小组赴南疆采访,当时有七八家媒体记者随行。

当地有一个偏远的派出所,条件异常艰苦,路途艰险,民警多次经历生死考验为牧民服务……”当听到这个线索后,大家异常兴奋,纷纷要求去采访,但考虑到安全问题,叶城县公安局拒绝了我们。当时笔者很失望,于是再次找到相关领导,再三表达了对这次采访的渴望并承诺一定注意安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软磨硬泡”,对方才答应,最终写出了独家报道——《他们用生命守护人间天堂》。见报后,得到了单位同事和媒体同行的好评。

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只有用心贴近群众,学会和群众交朋友、拉家常他们才会跟你讲真话、讲实话。同时新闻记者也要发挥党的“喉舌”和“传声筒”的作用,既善于用浅显的道理和易懂的语言,把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讲给群众听,让他们知党情、知国情、知政情,同时也要耐心倾听他们的声音。

二、注重细节写好故事

笔者认为,想要写好新闻故事,首先要确定一个好的主题。记者应有社会责任感,确定的这个主题应该是向上的、能带给精神愉悦感的东西。我们说讲故事,不能无视社会效果,有一些媒体喜欢猎奇,讲述一些荒唐的故事。这东西吸引人吗?的确吸引,但是读者很快会厌倦,不会在人心里留很久。

其次要选择好题材。题材的选择要独特,大家都在写、也不难写的题材,其实并不好写,更不好刊用。

“人多的地方不要去”,那里容易撞车,却不容易出成果。因为众所周知的选题,很难再写出新意,如果非要超越,那你必須有多于别人的生活素材积累然后再付出多倍的创作思维。

新闻故事化的手法就是描述和再现,有情节、细节和记者的视角,它不仅是用事实说话,而且是用形象的事实说话。这里也可以总结成一句话:要有画面感。

2013年4月27日,笔者来到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4·23”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第一现场采访。

“院中的房屋都被烧毁,地上堆放着各种杂物。院子中央一棵刚吐出新绿叶子的榆树被烧的面目全非,在风中瑟缩着、低鸣着,像似在控诉暴力恐怖分子的残忍。”短短的几句描写,瞬间就将读者拉回到“现场”,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细节展现,不是叙述,不是板起脸孔生硬的讲述,而是对现场的展示和还原,使新闻事实逼真再现。

以《新疆法制报》2013年12月8日刊登的《亚里坤·吾甫尔:好警察 好大哥》这篇文章为例,文章讲述的是一名公安民警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故事。作者开篇这样写道:“一张一米多长,半米多宽的沙发,静静地摆放在亚里坤·吾甫尔的办公室里。谁也说不清楚,有多少个加班的日子里,亚里坤就蜷缩在这张沙发上过夜,第二天又精神抖擞地投入到工作中。”通过几句描写便还原客观新闻现场,给读者带来绘声绘色的鲜活场景。

三、新闻故事化要把握好“度”

将新闻故事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新闻报道中长期存在的生硬、枯燥的状态,使新闻的可读性大大增强。但随后出现的问题是,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真实性却被忽视甚至违背。新闻写作与作为文学创作中的故事在本质上有严格区别,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新闻是对新近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事实是新闻的本源,离开了事实也就无所谓新闻。因此,在新闻报道中,一切细节描写,都必须完全符合客观实际。

2017年,乌鲁木齐一家新闻媒体记者在采写一起法院已经判决的民事案件时,为追求轰动效应,记者抛开判决书中的事实,运用演绎手法,擅自编造了很多细节。稿件发表后,引起了双方当事人的强烈不满,找到该媒体,要求当面致歉,并在报纸上公开发表致歉声明,给记者本人和其所供职的新闻单位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新闻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今天的新闻是金子,昨天的新闻是银子,前天的新闻是垃圾。”新闻的时效决定了新闻故事的选材必须是新鲜的,这就要求发现线索从速采写,这是写好新闻故事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2015年3月17日,乌鲁木齐警方向新闻媒体通报了一起利用魔音软件变声诈骗的案件。多家新闻媒体采访后,只刊发了简单的一个案件。而笔者得到这条线索后,由此展开深入采访,以故事化的形式,还原了案件的过程,抢在其他媒体前刊发。由此可见,新闻故事化并非不讲时效,相反,其对时效的要求往往不亚于消息写作。

四、结语

新闻故事化是拓宽新闻媒体报道的新思路,在提升新闻作品人情味、趣味性的同时,故事化的趋向也有其自身的弊端。首先,新闻在戏剧性的情节吸引人的同时也可能流于浅薄。其次,与客观报道手法相反,新闻故事化这种追求曲折情节的特点,也容易引发人为安排,主观介入较多等不良后果。另外,故事化不能因追求情节而损害真实性。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有所警觉,在写作过程中把握好新闻故事化的“度”,尽力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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