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王贻正
摘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也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公平正义对化解矛盾、实现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实现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关键词: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维护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1-0211-02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是对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执政理念的深化与发展,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创建和谐社会,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保证社会公平与正义。
一、公平正义对实现社会和谐的意义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公平正义作为衡量和评价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利益关系准则的综合性范畴,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体现,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
1.公平正义有利于合理分配社会利益
从社会利益分配的视角来看,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使所有劳动者和建设者都能够分享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成果,促进社会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社会主义革命不同于历史上一切政治革命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能使广大劳动群众不仅享受到革命的政治成果,而且享受到革命的物质成果,消灭贫穷和愚昧,达到共同富裕。
2.公平正义有利于调动广大劳动者主动性和创造性
无论何种社会形态,发展都是第一位的,特别是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尤其重要,而发展的核心内容是生产力的发展。在生产力中,劳动者始终是第一位的,是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起着主要的决定作用。劳动者的积极性如何、潜能发挥怎样,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至关重要。构建社會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公平正义。在公民基本权利方面,尊重每一个社会成员对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尊重人的尊严,保护人的基本权利,使人们享有基本的教育、就业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给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基本平台,有利于提高整个民族的基本素质,为国家现代化的和谐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石。在个人机会选择方面,机会应向全社会成员开放。只有实现机会均等,才能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们的聪明才智,培育社会公平竞争和奋发向上的风气,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注入源源不竭的动力。
二、公平正义对实现社会和谐的作用
当前,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中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这是实现中国长远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
1. 公平正义是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公平正义产生于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人们在生产过程中不仅形成人与自然的关系,产生人与自然的矛盾,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人与人一定的社会关系,产生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的矛盾,为解决这些矛盾,人们一直在探索一种比较合理、大家基本可以接受的解决方式,这就是社会公平正义原则。在原始社会,主要通过部落首领或酋长主张公道,来化解社会矛盾,来维系原始部落的生活生产秩序和生存发展。人类分化为阶级社会以后,产生了利益根本对立的阶级,自然也形成了不同的公平观。统治阶级凭借占有生产资料和掌握国家政权,对被统治阶级进行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是他们养活了穷人;而被统治阶级则认为,我们一年到头辛勤劳作,其主要成果被统治阶级无偿占有了,这是不公平的。被统治阶级为了追求自己的公平,不断地起义、造反和抗争,结果一次次被镇压。直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消灭了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剥削关系,形成了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公平观。但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矛盾。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堵塞不公平渠道得到的不义之财,营造公平正义的竞争平台,通过正当渠道致富,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才能减少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
2. 公平正义是维系社会和谐的法律规则
在阶级社会,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表白自己的公平正义,也会制定一些法律和规章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这样既有利于按章协调统治阶级内部之间的矛盾关系,也可以向广大人民表白,他们是按法律政策公平行事。事实上法律和政策是统治阶级自己制定的,是维护本阶级利益的工具,对广大劳动者而言只是形式上的公平正义,实质上毫无公平正义可言。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上消灭了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剥削关系,人与人之间处于基本平等的关系,为了维护这些公平合理的平等关系,必须建立必要的法律和规章来保障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这些法律和规章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公平的原则。只有人们认为这些法律和规章是公平的,他们才会心悦诚服地接受,并按照这些法律、规章去做,即使自己违反了这些法律和规章,做了蠢事,也会甘愿接受处罚。这样,社会才会有章可循,人民才会安居乐业,社会才会安定有序,实现良性安全运行。
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社会公正是千百年来人们追求的理想社会状态,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主要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奠定了政治前提;“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为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政治保证;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为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物质基础。
马克思不止一次毫不隐讳地称自己的哲学为“人道主义”、“实践的人道主义”。他的社会和諧思想也带有浓厚的人道主义。他将社会和谐解释为,“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社会生活中许多由于社会公正缺失而导致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也凸显出来。由于社会成员在禀赋、能力、机遇等方面的差异,也由于市场规则难免存在着诸多不严密和不尽合理之处,还由于中国特定时期的经济发展战略安排,导致了较为明显的城乡差别、区域差别、行业差别以及贫富悬殊等不公平现象,产生了分配上的不公平;一些垄断经营甚至违法经营得不到有效遏制,群众的土地、住房等财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产生经济权利的不公平;有的地方内部制度不健全,少数领导干部的权力得不到监督和制约,独断专行,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群众的意志难以表达,产生政治权利上的不公平。可以说,当前人们对社会公正的关注程度实际上已经超越经济领域,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适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和谐社会的六个方面中公平正义对于其他五个要素有着重要影响。只有实现公平正义,才能切实保证人民群众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益,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只有实现公平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才能形成;只有社会利益分配公平合理,才能使社会各阶层之间实现良性互动,社会才能呈现安定有序的局面。可见,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灵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一个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建立,必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益和利益,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共建共享社会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成果,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和谐社会将不再遥远。
当今社会,网络信息的畅通使人们对公开、公正、公平正义的认识和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人性化。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一切行动都是在自觉意识指导下的,而行动的深沉理念源于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给每个社会成员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和平台,使每个劳动者都能发挥自己的潜能,都能得到自己的应得。社会强者有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有自己施展才能的平台,能够得到相对合理的报酬。社会弱者也能各尽所能,也能发挥自己的长处,找到自己生存的位置和价值,得到社会相应的尊重和关爱,有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善者能善有善报,得到社会的赞誉和推崇,恶者应恶有恶报,遭到社会的唾弃和鄙视。只有这样,社会正气才会上升,人们才会心情舒畅,和谐社会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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