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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鞋饰的性象征意义

时间:2024-04-24

肖琼琼

摘要:鞋饰不仅仅是服修饰品,从文化的角度讲,它还有隐约的性隐喻意义,具有性的象征JI生q可以说,如果脚是性器官的话,那么鞋则是性器官的外衣。男人的是“雄鞋”,女人的是“雌鞋”。雄鞋是将脚的长度无限延伸,犹如勃起的阴茎,而雌鞋则是女性的性象征物,使穿鞋变成一种情色行为。

关键词:鞋饰;性象征;角先生;高跟鞋

中图分类号:H1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3-0213-02

当我们欣赏一个女人妖娆前行的美态时,我们会注视着她摇摆变幻的曲线、她的背、她的腰肢、她的臀、她修长的腿,我们却不能忽略赋予她这种欣赏性的最基本元素——她的鞋。鞋饰是服饰的一部分,而且还是画龙点睛的重要部分。像服饰一样,鞋饰也有诸如礼仪、节庆等社会功能,不同的是,除此之外,鞋饰还有明显的性隐喻作用,具有性的象征性,是“性张力作用之下的种种社会现象”的一种表现。

《史记·周本纪》中记载:“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悦,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口哒就是周朝创始人后稷诞生的故事。姜原所踩的“迹”自然是天神的痕迹,这样纯洁的无性繁殖,才是中国人心目中最完美的性关系。正因为这样,脚才在隐喻的意义上成为性器官的象征,于是,鞋饰的性象征意义也就随之产生。

一、“角先生”一“雄鞋”的性象征性

脚作为性器官的隐喻,那么鞋就是性器官的外衣。而在所有雄性动物中,男人是最郁闷的,因为他们没有雄性动物特有的鲜艳亮丽的皮毛,锋芒毕露的犄角,婉转动听的鸣叫声,只有一双赤裸的长长的脚,而脚,就顺理成章也勉为其难地成为男性生殖器的象征。在东欧的斯拉夫语中阴茎就是“第三只脚”的意思。在意大利那不勒斯一带,每逢圣柯西莫节,人们就把一个被叫做“圣柯西的大脚趾”阴茎形状的巨大脚趾奉献给神。在心理学家眼里,鞋子尖翘、突起、充满活力,是运动之源,是男人性器官的化身。鞋是男人的徽章,就像孔雀骄傲的尾巴一样,他们不惜在其上增添各种繁复的花纹和雕饰,仿佛是给自己的性器官加冕。

保莱茵鞋最早是11世纪由一个叫富尔克雷钦的法国贵族传遍欧洲的。据说他有一个趾甲长的怪病,为了减轻鞋子对脚的压力,减轻痛苦,就请人设计了这样的尖鼻子鞋。这种鞋有极长的鞋尖,开始还只有两英寸长,但后来就像大象的鼻子般长了起来。保莱茵一般在4英寸到8英寸左右,最长的有14英寸。可以说保莱茵将男性的性隐喻和性象征发挥到了极致。贵族们给它起了个外号:角先生。

在欧洲,“角先生”是阴茎的代名词,也成为“雄鞋”的代名词。硕大昂扬的鞋尖无疑给那些善于想象的深闺女人别样的刺激,角先生们从此在宫廷宴会上大显身手。男人用它和女人调情,他们会把竖立的鞋尖伸到对面女宾的裙子下把裙子撩起来,只要女宾允许,他们会把鞋尖伸得越来越高,由于有了这种模仿阴茎的角先生,据野史记载,就餐的贵妇们甚至一顿饭下来就能获得几次性高潮。

尖角鞋成为女人当众宣淫的工具。浏览这一时期的杂史小说,可随意发现放纵的女贵族们无须对角先生宣示忠诚,只要她愿意,她可以归属于好几个角先生。,奸夫淫妇可以在大庭广众甚至女方丈夫身边完成一次野合。在床上,如果情人或丈夫不能让女人满足,妻子或情妇常会嘲讽说:“还是让角先生来吧”。纨绔子弟甚至干脆把鞋尖做成阴茎的模样,还涂上各种鲜艳的颜色,斗志昂扬地在舞会上炫耀。

角先生也走向了民间。尽管法国查理五世为保莱茵颁布了一条法令:平民之角不能超过6英寸,贵族之角却可以长达24英寸!而国王、王子之角想多长就多长。这就像限制平民与贵族阳具勃起长度一样荒谬。这样做是想维护和强化贵族与平民之间的身份差别,可是这样的规定根本无法阻止角先生向民间流行。

一个世纪后,1455年红白玫瑰战争爆发,英国皇族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为争夺王位,内战三十年。兰开斯特家族以红玫瑰为族徽,约克家族则以白玫瑰为族徽,故称红自玫瑰战争。白玫瑰家族理查之子爱德华在父亲被玛格丽特王后枭首示众后,于1461年2月2日打败兰开斯特军。登上英国王位,世称爱德华四世。他手下大将沃里克伯爵为爱德华四世立下汗马功劳,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于是爱德华国王坐稳王位后开始抑制大贵族,提高王权。他再也不能忍受地方军阀的嚣张气焰了。1463年爱德华四世又针对保莱茵鞋颁l布严厉法令:无论平民贵族,所有人的尖角不能超过2英寸,风行三百年的角先生的运动才告一段落。这种严厉规定,引起了纨绔子弟们的不满,于是内乱又起,十二年后,爱德华四世纵欲过度,死于牡丹花下,因鞋结怨的贵族们又起纷争,直到1485年,玫瑰之战才有了结13l。

15世纪开始,一种新型角先生又产生了。“DUCKBILL”的鞋子风行欧洲二百年,它的样式主要有“奶牛嘴式”和“熊掌”式,和保莱茵鞋发展方向相反,此鞋原专为亨利八世设计,主要为给他因痛风病肿胀的脚减轻痛苦,因此趾部极宽。鞋饰学家认为,新型角先生DUCKBILL很难看,却显示了不同寻常的个性,让人在潜意识里渴望更多的女子为自己创造,更多的子裔。

二、高跟鞋一“雌鞋”的性象征性

在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案例,三寸金莲常被称之为“媚夜之具”,所谓“举世销魂媚夜莲”。因此,如果说雄鞋是将脚的长度无限延伸,犹如勃起的阴茎,而雌鞋则是加大鞋的宽度,使穿鞋变成一种色情行为。柔软的丝织绣鞋代表着女人光滑的皮肤,天鹅绒的鞋面象征着阴毛,女鞋成了他们心目中的阴户。对于性偏异者来说,男人或者女人每一次穿鞋都像在性交。而西方的高跟鞋则是把女人整体作为性符号的雌鞋。

从出生来讲,高跟鞋的诞生就与性密切相关。据说,有一个生性多疑的威尼斯商人,他总担心年轻漂亮的妻子会红杏出墙。一天下雨,他鞋后跟沾了很多泥,难以行走,他忽然灵机一动,立刻请人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因为威尼斯是水城,商人以为妻子穿了高跟鞋就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老婆看到这双鞋,非常喜欢,就让佣人搀着她上船下船,四处招摇。高跟鞋让她如弱柳扶风,花枝招展,路人无不倾倒,马路求爱者如过江之鲫。时髦女郎无不效仿,女人第一次将纤足当成噱头。服饰学家认为,晃动臀部是当时欧洲女人的生存技能之一。随着臀部的摇晃,用衬架支撑起的裙摆就会抖动不已,高跟鞋使这样的扭动更加剧烈,而提起裙裾,露出层层衬裾和高跟鞋与袜子,更充满香艳的刺激。

女人穿高跟鞋时,由于重心放在前脚掌,身体不稳,使女人把肩向后放,背向后弓,这使她们的胸部像花一样盛开,胸部更大,腹部更平坦,臀部由于弓背而更圆更翘。因此高跟鞋的特点在于:它使女人不自觉地挺胸收腹,乳房更前挺,成为视觉中心,直入男人眼帘,立足不稳的高跟鞋使乳房时刻处于波涛汹涌之中,高跟鞋还使女人更自然更无所顾忌地扭动胯部,随着鞋跟的升高,全身扭动的幅度大大增加,从开始半遮半掩的羞涩发展到最后的娴熟卖弄和放肆勾引。

细高跟的出现使高跟鞋进入了巅峰时期。从实用的角度,细高跟鞋比高跟鞋还要没意义。它使女人行走更困难,更无法加快速度。对男人来说,它使女人看起来更脆弱,无法快速逃遁。而当穿着高跟鞋的女人拾起地面的东西时,由于重心迅速下降,她们不能弯腰,只好利用膝盖的弹性,屈膝捡拾。对男人来说无疑是为他行屈膝礼。

在生理上,男人的性能力与女人相比处于劣势,于是,自卑的男人恨不能将女人五花大绑,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使女人成为他的专属物品,维护他的所有权。所以自中世纪以来,女人就穿上了能把腰折断的胸衣。和上身的紧身运动相配合,17世纪,女人对于紧身鞋的渴望几近病态,一些贵族女子为了穿上瘦小的鞋子,不得不事先用冷水洗脚,使脚收缩,可以勉强挤进去。在格林童话的《灰姑娘》的故事中就能看出价值取向了:谁的脚小,谁就美若天仙。一双小脚配上高跟鞋,就是锦上添花。

高跟鞋的高度已经使女人飘飘欲飞,紧身鞋的横向压力使她们的步态更加摇曳生姿。这似乎是一种两相情愿的交易,男人为女人发明了高跟鞋,作为代价,女人则要忍受高跟鞋的痛苦折磨,成为男人玩物,同时在受虐的过程中享受着畸形的美感和无穷的快感。女人穿起高跟鞋时走路的形态会改变。那时她们走起路来会更加性感诱人,就像在跳舞一样。有人干脆这样形容伯拉尼克的鞋:“它们会挑起情欲”。

高跟鞋成了性感中心枢纽,牵一足而动全身。在《欲望城市》中扮演性专栏作家凯丽的演员莎拉,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个伯拉尼克迷;拥有一双“伯拉尼克”是女人的梦想,如果说Armani是奥斯卡颁奖礼的“制服”,那么Manolo Blahnik就是大会“唯一指定用鞋”。甚至有很多女性认为,只要你穿上伯拉尼克的鞋,就会发现自己会不由自主地跟每个路过的男人打招呼。

因此有些学者认为,女子鞋的意义已不在于能穿上走路,而主要是因为它成了象征物,是女性美的象征物,是性的象征物。

[责任编辑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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