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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概况

时间:2024-06-05

常丽娟 吴楠

【摘 要】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创新的融资方式,是金融市场发展的新趋势,能够直接对接资本市场。而融资租赁行业面临资金困境但却具有大量稳定未来收益的租赁债权,因而,越来越多的融资租赁公司参与到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这不仅可以拓宽融资渠道,盘活资产,还能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使资产出表,助力于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因此,研究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金融市场

一、引言

放眼国内外,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融资趋势逐渐从原始的“信用融资”向“资产融资”转变。资产证券化(ABS)是一种更为创新灵活的融资方式它以未来收益为支撑在市场上获取当前资金,而不以融资主体的自身信用为主要依据,不仅可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调整负债结构,还可提升企业形象。针对当前融资租赁企业资金紧张,长短期债不匹配的问题,以融资租赁债权为基础资产实行资产证券化毋庸置疑是一种切实可行的良方。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不但能降低企业的融资门槛,减少融资成本,还能实现证券化资产与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破产风险隔离,降低风险,将信用风险分散到众多的机构投资者中。同时,由于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融物进行融资,将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的租赁资产通过一定的交易结构安排,转化成可流通的证券,从而使融资租赁业成为连接实体经济与金融市场间的桥梁。

二、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及意义

融资租赁作为一个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主要依靠于雄厚的资金。简单来说,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就是以未来可预期的现金流发行证券获得当前资金的过程。具体指,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发起人,将其拥有的可产生大规模稳定现金流的租赁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特殊目的载体(SPV),SPV以基础资产的稳定现金流为支撑,在资本市场发行证券,证券采用公开或私募形式发行,在此过程中,融资租赁企业既是发起人,又扮演者着贷款服务机构的角色。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流程复杂,涉及主体较多。一般包括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参与主体有发起人、特殊目的机构(SPV)、投资者、承租人、信用增级机构和中介机构等。

融资租赁公司的大量资金需求之前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来源满足,现如今,随着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融资方式的多元化,资产证券化作為一种直接融资方式为融资租赁提供了新的出路,在经济发展方面具有积极地意义。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是购买大量设备然后转租,大量的租金收入无法在短期内收回,形成具有未来稳定收益权的租赁债权。因而,可将其部分租赁债权分离出来,真实出售给SPV,以资产的未来比较稳定的收入作为发行证券的基本条件进行证券化。首先可以解决公司的资金困境问题,缓解融资租赁公司的杠杆限制,拓宽融资渠道。其次,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方式,以租赁债权为基础,经过信用评级和增级等方式,降低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成本。再次,可实现资金快速回笼,增强资金的流动性,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并且公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可提升公司形象。最后,进行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被剥离出来,相关基础资产经营风险被转移,资产实现真实“出表”,这种表外形式缓解了融资租赁公司的杠杆限制,优化了财务报表,同时也丰富了市场上的投资品种。

三、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融资租赁行业因为行业特征一直面临融资渠道单一,资金困难问题,虽然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市场取得了部分成就,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相关政策不够健全。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财政金融政策是影响其发展的核心因素。但我国的财政政策相对滞后,特别是税收政策与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发展的不适应,具体表现为我国税收政策的滞后性、理论与实践间中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承租人资产出表的意愿。而融资租赁公司要实现资产出表,就只能选择存量资产中不涉及增值税的项目来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缩小了可供入池的资产范围;其次,优质的基础资产是资产证券化成功的关键。但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再加上近几年债券违约事件的增多,ABS优先级利率上移,导致基础资产信用风险上升;再次,券商与融资租赁公司间的配合和理解程度不够,融资租赁证券化产品因为期限错配的问题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存在于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始终。券商是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参与者,对于大部分缺乏优质资产但又有强烈融资需求的中小融资租赁供公司,券商应积极指导其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培育优质基础资产,做好质量把关;最后,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健全。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复杂,基础资产的部分非标准化等增加了信息不对称程度,使投资者很难准确判别资产的真实质量,为了规避风险,投资者自然会要求折价发行。这种信息不对称性达到一定程度甚至会引发金融危机。

四、相关对策建议

经验表明,实践创新快于政府的监管政策,因此,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至关重要。税务机关应积极配合市场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提高立法的的稳定性,便于各参与主体提前做好税务安排。同时,对于有外币需求的融资租赁公司,也可以利用国外的先进发行经验实现离岸资产证券化;其次,为了降低风险,必须保证基础资产池的规模性、多元化,减少资产之间的相关性,能够合理预测资产的违约率。同时尽可能选择具有高质量担保的资产、未来现金流有保障的设备融资租赁债权构建资产池以保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如国家扶持和政府支持,信用级别比较高。因此,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各参与方应该共同努力,提高基础资产的质量。融资租赁公司应该积极完善风险控制体系、规范业务运作模式。具有较高信用度,中小融资租赁公司之间可以互相合作,或者与发债成本较低的大型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共同打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带动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其次,券商等金融机构应该积极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深入了解基础资产,综合分析行业状况、国家政策、风控体系和业务模式。选择优质基础资产。积极主动引导融资租赁公司规范风控体系,帮助其确立长远稳定的业务模式,从源头为基础资产的质量把关;最后,提高信息透明度。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我们应吸取教训,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建立专门针对ABS的信息披露机制,对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相关信息根据不同产品特点实行分产品披露,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完整的获得对投资选择有用的信息,更有效地提高政府监管效力,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总结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是解决融资租赁企业资金瓶颈和资产管理困难的重要工具。但它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必须不断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及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落实对策,用好资产证券化这一创新工具,解决实际困难,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常国.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研究[J]. 财会月刊, 2017(11):67-72.

[2] 星焱. 我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中的问题与对策[J]. 证券市场导报, 2017(5):40-44.

[3] 王伟, 李进. 融资租赁业务资产证券化的会计问题[J]. 财务与会计, 2017(7):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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