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王韬略
【摘 要】共享单车是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互联网+模型与传统的车辆租赁系统融合进化出的一种全新的租赁经营方式,这种新的服务形式是城市逐渐推行慢性交通的时代产物,它具有高度的公共性和消费者便利性,极大程度上鼓励消费者追求绿色旅游,从而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然而共享单车在其发展过程之中存在不容忽视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本文就从共享单车的现状开始入手,进而分析其发展过程中的金融风险问题,从而提出针有对性的对策。
【关键词】共享单车;发展现状;押金;问题和对策
一、共享单车的概念及发展现状
(一)“共享单车”的概念
“共享单车”这一概念的定义尚不能够在学术界取得相对清楚的界定范围,因此文章只能够结合当今的社会背景,无论是由政府基于公共服务为目的去运营的公共自行车,或者是根据ofo、摩拜此类的平台企业,界定共享单车的基础定义。在本文中,“共享单车”一词是指基于“共享经济”理论之上的商业模式,它通过在线应用程序将自行车和人们联系在一起,为消费者提供自行车的租赁服务。因此我们可以说“共享单车”需要由自行车来进行出行服务的开展。
(二)共享单车的发展现状
近些年以来,我国的共享单车一直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共享单车作为经济浪潮的产物,融合了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租赁条款,互联网技术得以在传统自行车上得到充分的应用,消费者仅仅需要下载APP,就可以自由使用租赁自行车,与此同时,受益于共享单车“绿色旅行”的概念和互联网技术的融入,以支付第三方为首的许多品牌同时进入共享单车的市场,各大品牌纷纷发起“金融大战”。
据目前披露的公开资料显示,我国已经公开数据的11家共享单车创业公司,在2016年的下半集资超过近30亿元人民币,仅以最有典型的的ofo和摩拜单车为例,在半年的时间之内,摩拜单车已经在2017年的第一周完成了四次融资,ofo 单车就完成了五次融资。在过去的2017年,共享单车行业获得了了大约30亿美元的投资,而OFO于2017年7月完成了融资,总体而言,它拥有超过13亿美元的资助。摩拜单车更是提前于6月完成了融资,金额超过了10亿美元。
共享单车的迅速发展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了实用的新选择,在城市建造绿色出行系统的过程中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共享单车快速的发展进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一些中小企业没有找到适当的运营模式,对于自身在发展中市场的定位不明确,2017年底我国一共有6家共享单车企业关闭,而ofo和摩拜一共占领了我国95%以上的共享单车市场。这些公司的关闭导致人们质疑共享单车的未来发展状况,因此本文将重点分析国内共享单车的金融风险问题。
二、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的金融风险问题
共享单车作为近年来深受市场欢迎的商业模式,经历了爆炸性的增长,每一个共享单车公司都增加了投资。然而,由于共享单车的市场准入门槛低,竞争日益激烈,伴随共享单车企业发展的还有一系列的系统性风险,尤其由共享单车服务发展衍生的押金带来的金融风险。
(一)非法集资风险
共享状态下的经济押金模式允许企业在短时间内融集大量的资金,而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共享单车公司并没有建立賬户来将自己的资金与客户的押金分开。在企业盈利模式还未成熟之前,这些沉淀资金恐怕会成为企业主要的盈利方法,很有可能会被转移到私人贷款或是股票投资之类的其他风险领域。根据中国的《担保法》,押金是一种动产,如果没有资金提供者的允许,共享经济的企业就不能够动用,否则会涉嫌参与非法集资。然而,从联合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来看,只有ofo和摩拜单车同中国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签订了一项战略合作协议,用以开设存放押金的银行账户,以确保押金的安全性。除此之外的共享公司没有为押金设立专用账户,而只是非书面化承诺不用于其他目的。
(二)押金退回风险
由于大多数合作经济的企业没有由第三方保管押金的政策,也没有完善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因此企业一旦遭遇资金短缺或者平台跑路的问题,消费者押金的退回便是遥遥无期。摩拜、OFO、hellobike、TOGO等共享单车企业都曾经遇到难以退还消费者押金的情况,消费者在App上的押金退还申请审理时间超过了App最初规定的时限。
数据显示,市场上共享单车的押金从99元到299元不等,有四家共享单车企业施行免押金骑行,黑拜单车是第一家免押金的的公司。然而,在共享单车市场上的两家最大的企业ofo及摩拜并没有使用免押金的模式。尽管在预付资金的监管方面共享单车有必须开立账户的要求,共享单车企业一旦退出市场,对于企业能够退还押金的金额和退还押金的方式没有对应的清楚依据。
(三)洗钱风险
少数共享单车平台至今仍然不使用实名制系统来检查交易,当中或许存在洗钱风险。当前共享单车企业除了战略融资之外,还有大量的押金存款。公司只需要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就可以任意提取,这使得对交易的核查变得更加困难。另外,共享单车企业有庞大的客户体系和极为简单的注册方法,鉴于互联网上的交易不是面对面的,这种交易的匿名性和非追溯性的特征,很容易导致非法分子利用监管漏洞从事非法融资或者洗钱的活动。
以上所述的金融风险存一定程度上显示共享自单车的发展进程或许超出了政府目前的控制水平,这不仅揭示了中国的市场创新充满潜力,同时还暴露了许多潜伏的风险。创新的商业模式经常与政府监管的领域相对应,促进相关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是确保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跟上创新的步伐。
三、共享单车发展建议
(一)改进关于共享单车押金模式的法律和条例
共享单车消费者群体的快速增长导致了大量的沉淀资金积累,因此需要对此类资金进行标准化管理,并建立一个基金托管系统,以防止和尽量规避金融风险。单纯避免这种情况只会增大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降低其市场声誉。如果资金积累和流动性不足等许多问题得不到有效的监测管理,那么企业遭遇的金融和道德风险的概率就会增加。建议政府和工商部门以及金融监管部门共同组织和研究关于共享单车押金管理的政策和条例,制定和实施共享单车行业标准和工作准则,并且鼓励实施相关规定。清楚定位共享经济的企业押金确定的法律性质,规范收集、使用、偿还和保管押金,同时强制企业定期进行进行交易检查,防止洗钱的风险。
(二)透明化共享单车企业沉淀资金的用途
共享自行车的用户数量的快速增长导致了大量的押金金额增加,所以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资金的托管制度和增大押金的透明度是防止共享单车企业金融风险的必不可缺的措施。对于共享单车的沉淀资金,必须短期内建立一个押金监测机制,以使其交易透明化,以便消费可以实际控制他们的押金。共享单车企业的押金监管问题可以参考第三方支付平台一贯的监管方式,可以把企业的押金全权交给金融监管部门,公开必须的企业信息,并确定监管部门监护義务的范围。与此同时,建立良性商业信息的托管交流平台,加强监督和惩罚机制的力度,惩罚共享单车企业、托管银行和违反管理条例的雇员,使得市场形成严格遵守有关管理制度的风气。
(三)明确共享单车押金孳息归属
在共享单车的押金孳息具有矛盾性,一直以来,“占有即所有”押金孳息的问题争议不断。大多数持负面观点的学者都是由于押金是为了担保,并非持续流通,但是共享的自行车的押金是没有流通功能的。与此同时,若是站在“占有即所有”的角度分析,那么共享单车运营商将不可避免地意味着有吸收公款的嫌疑。但是从另外的角度看来,若是这些押金最后被分配给消费者,那么每个消费者的孳息都是非常少的,然而站在共享单车企业的角度,他们必须在管理这沉淀资金方面投入很多成本,极大程度会降低企业的效率。此外,一些研究人员建议消费者和共享单车企业双方协商并决定押金孳息的分配,但是相对许多消费者而言,采用协商机制似乎并不稳妥,反而增加很多不必要的成本,因此,共享单车的押金孳息应该交给专业的运营商。
(四)保护好共享单车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作为个人,通常无法与大公司抗衡。在共享单车公司向消费者收取押金后,这些押金的去向也不得而知,个人消费者并没有能力了解细节,这导致了共享单车公司在押金方面容易产生道德风险问题,同时又导致了在共享自单车行业的“一车多押”的金融风险问题。虽然个人消费者不能动摇现有的共享单车商业模式,但全体消费者的一致意见可以改变消费者在共享单车行业的地位。在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方面,政府必须起到正面引导作用,而且媒体也必须发出他们的声音,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对于共享单车公司来说,也必须知道所处的行业迅猛增长不是基础标准,消费者的利益是需要有保障的,只有消费者有一定的企业品牌忠诚度,整个共享单车市场才能够保持良好的发展势态。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的服务形式,其的押金盈利模式有利于提高国家财政资源分配的效率,并在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一定作用,但对公众利益和国家金融秩序还存在一定的潜在危害,在积极发展时期,共享单车企业需要强化内部业务的管理创新,管理用户、企业和市场之间的三方平衡,除此之外,政府也需要带头发展工业的规范性发展,共同实现经济和环境保护和维护双赢局面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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