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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保险的风险问题及以对策研究

时间:2024-06-05

王鑫

【摘 要】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经济连续多年持续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质量显著提高,与国际经济接轨节奏加快。促进了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趋势的形成和发展,在此背景下,银行保险应势而生。它是由银行和保险公司提供的销售以及多元化的金融业务。20世纪80年代,银行保险自从诞生以来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本文总结了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和现状、存在的风险,在此基础上提出控制和规避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银保业务;发展现状;风险分析;应对对策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实施,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经济质量明显提高,实现了粗放型经济向节约型经济的过渡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入新阶段,国内市场中企业经营环境更加公平合理,中国经济已经成为国际经济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背景下,由银行和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业务应势而生,在20年左右的时间里持续健康发展,伴随宏观经济的发展自我完善,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银行保险的概念和产生背景

(一)银行保险的内涵

在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银行保险是由金融一体化衍生出来的金融创新。它是金融创新的一种形式,国际上的定义有很多种,并且从多种角度进行了界定包括经营策略、业务范围、组织形式等。下面的三种解释比较有代表性。

1.渠道说:银行保险最直接的理解,1992年SIGMA在《亚洲的银行保险》提出银行保险是银行给保险公司供应保险产品销售的渠道和客户。

2.产品服务说:该学说的代表人物是MICHAEL D.WHITE,在1998年将银保理解为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提供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客户的产品需求和服务,银行保险业务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它的侧重点。

3.经营策略说:该种学说更深入了一层,提出了银保的本质,它认为银保是银行和保险公司采取双赢战略,目的是为了面对竞争,确保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二)银行保险的产生背景

上世纪80年代,银行保险延生,开始出现在保险行业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银保的诞生本质是在世界金融发展的大趋势下,金融管理的观念快速创新的结果。

西方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陆续出现了人口老龄化,各国纷纷鼓励建立私人的养老体系,这使寿险产品市场得到了很快的发展。随着经济的不断地发展,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人们不会再把钱存在银行里边。这种局面使银行面对客户减少、利润快速下降的状况,银行被迫更新产品、代理保险公司的业务来得到利润。另外,由于放松了金融监管,银行保险的发展铺平了道路,混业经营的金融体系也就形成了。

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和现状

(一)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

同西方国家的保险相比,我国银保的起步、发展相对来说都比较落后。然而,我国加入WTO以后,由于我国金融行业的合作意识、发展意识、竞争意识都越来越强。对外开放给我们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在金融发展的大潮流下,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了自身的发展,开始从事银行保险的研究。在很短的时间内,银行保险业务得到了很快的发展。

1.萌芽阶段(在1996年以前)

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我国保险进入了起步以及恢复阶段。这个时候,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是很少的。银行合作当时还没有一个统一发展模式,银行网点也开展保险销售,银行仅是为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双方合作的基础不是以客户服务为导向的。当时银行保险的概念还没有形成。在这个时期,寿险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是通过个人代理人来实现的。代理保险是当时银行保险的表现形式,因此当时银行保险主要集中在兼业代理、团体保险、代办所等等。所1996年之前,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的进展还不明显。

2.起步阶段

1999年伊始,我国的金融业出现保险公司和银行的合作浪潮,合作的规模也在步步扩大。2000年后,银保有了新的动向,双方合作更加频繁,国有、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建立合作,合作的内容延伸到了电子商务、融资业务、联合发行信用卡、客户信息共享、保单质押贷款、金融咨询服务、资金划款网络结算等等。由此可见,我国的银保市场开始启动,并快速地进入了飞速发展时期。

21世纪后,为了规避利差损风险、抑制通货膨胀,保险公司开始推出新型产品,包括投资类产品、分红类产品。银行保险产品也有了新的投资方面的功能,同时银行存款开始收税,这对银行保险是一大利好消息。从银行数据来看,银行的银保业都起色很大,银行保险也有协议合作向战略联盟发展。

3.发展阶段

从2002年以后,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加强合作,并且建立了银保战略联盟,这促进了银行与保险公司的深度合作。这有利于银保双方在产品开发、代理业务、培训、电脑联网、综合咨询服务等各方面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为银行保险走向成熟提供了经验。在这个时期,银行保险发展迅速,主要有分红型的储蓄产品,银行的保险收入也翻倍的增长。虽然国内银保取得了一些成績,还仅处于把资源简单地介绍给保险公司,还是保险业务员去拓展业务,还只是代理的层面,与国外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

1992年,我国银保开始合作,资金融通和代理保险业务是合作的内容。银保产品主要是分红型储蓄产品。“银保合作”的热潮出现在1999年,合作的业务量也增速很快。我国银保代理机构在2005年达到了65853家。现在,从国有四大银行到广发、华厦等中小银行都在代理保险产品。许多外资的保险公司也纷纷参与,中英、友邦也推出适合中国人的银行保险产品。外资保险公司的界入,使我国国内银行保险业面临机遇和挑战。“银保合作”或者“银行代理业务”是我国银行保业的称呼。它的合作模式主要有两种:其一是代理模式,其二是股权融合模式。

三、我国银行保险的风险分析

银行保险业务的行为人主要是有银行、保险公司、消费者。由于信息不对称会引起银保产品的风险和误解,引导错误购买。银行作为保险公司的代理,不生产保险的产品,也不会担当经销保险产品的风险。银行主要承担的风险是银行的品牌和信誉风险。

(一)产品开发方面的风险

开发新险种时非常复杂,它的整个过程包括资料收集、信息反馈、方案的筛选、营业分析、定价以及推向市场。如果其中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都会有风险产生。我国银行保险主推分红型保险,这跟我国人民大众的保险意识不强有很大的关系,与保险相比,人们更愿意接受传统储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保险公司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制约开发的产品缺乏价格竞争力和对人们的吸引力。

(二)营销渠道方面的风险

1.合作时间短

大部分国内的保险公司与银行的代理协议的期限都是一年的,由于时间短,随意性很强,没有办法保证稳定和持续的保费收入。如果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没有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对双方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2.经营成本增加

保险公司为扩大业务,集中精力与银行的网点进行合作,然而却忽略了开发合适的产品。相反银行运用自身手中的信息、网络、良好的信誉、客户来占用了银行的保险业务,收取了高额的手续费,引起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提高。在2002年,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增长了67.45%,手续费用增长了212.99%,佣金增长了28.92%。2003年,新的《保险法》开始实行,一个银行可以代理好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如果不同保险公司的佣金有很大的差别,银行会和回扣高、佣金高的公司合作。由于激烈的价格竞争,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三)经营技术方面的风险

1.投入大量的技术,对于银行保险的发展尤为重要。由于银行是一个非常系统的工程,只有专门的技术才能支持它的发展。目前,银行有现成的网点和柜台,保险公司主要承担大量新技术的投资(例如银保产品的开发、银行柜台人员的培训、计算机系统的开发等),一旦技术投资不能在短期内节约成本,则会引起规模不经济,技术风险就会出现。技术风险有可能引起保险公司长期的不景气。

2.银行保险的技术含量远远高于传统保险的经销方式。传统的保险仅需要引进一部分的管理模式,然后在内部消化。但是银行保险需要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所以运用一些新技术时,可能增加银行保险方面的经营风险。

(四)操作方面的风险

保险产品和银行储蓄产品不同,销售保险产品时,就是签订保险合同。在银保业务环节可能会出现下面的风险:

1.操失不当或者银行人员不按规定操作引起保险公司的损失。具体表现有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或者是保险公司指令不当,或者相关信息没有及时传递给银行工作人员;二是由于银行工作人员技能水平不高或者操作失误所引起的损失。

2.因为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道德风险。银保业务中有三个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银行销售人员希望客户真实地告诉保险标的风险;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希望银行的工作人员强化承保的管理;保险公司也希望本公司的业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核保、核赔管理。但是,因为三方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目标函数的不一致,三方都从自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引起保险公司的道德风险。

(五)法律政策方面的风险

法律政策风险的含义是金融交易合同由金融机构或者其他的经济主体所签订的,由于不符合法律或者金融管理部门的要求或者受到国家政策的调整不能实际执行,而给合同的当事人带来损失。银保法律方面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三个方面:

1.复杂的银行保险代理关系,容易产生法律风险。在开展银行保险业务,会有多个当事人,法律关系也是多重关系组合,涉及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2.银行保险产品的创新同法律的相对落后矛盾突出,导致法律风险 的产生。目前为止,银行和保险合作的成文的法律还没有出台,因此银行保险缺乏有利的法律支持。

3.国家政策对银行保险影响很有大,政策风险突出,例如资金运用、税收、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等等。

四、银行保险的防范与规避

(一)提升保险公司产品的研发能力

保险公司的一部分产品有银行销售,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产品的销售率,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的形象会弱化,因此需要保险公司开发新的保险产品,需要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創新,来满足客户对金融产品的需求。

(二)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

客户是企业的上帝,加强客户的服务,维护现有的客户,开发新客户,满足客户的需求,促进产品的研发和维护客户的利益。消除客户对保险产品的障碍,让客户感受到银保产品能够给他们带来效益。

(三)银行和保险公司长期合作机制的建立

保险公司和银行合作越来越紧密,银保双方均应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建立长期合作的机制。首先,保险公司要有战略眼光,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双方合理利用现有的金融资源,充分地合作。

(四)加强对银行保险的监管

银行保险包括银行以及保险这两个行业。如何监管这个新事物,是我国监管部门面临的问题。首先,监管部门需要保持独立性,保险公司完成保险产品的设计和生产,保险公司来承担风险,保险监管机构的责任更重大,所以要健全监农牧民的法律体系,建立监管标准和明确的法律法规。其次,加强保监会与银监会的合作,加强合作研究和风险评估。

【参考文献】

[1]许丽华.我国银行保险风险防范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2007.

[2]郭颂平,郑荣年.我国银行保险经营风险及防范[J].保险研究.200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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