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范柳 杜静
【摘 要】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启动,国家开始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当前,PPP模式在我国具备了一系列得以深入推广的条件,但是PPP项目风险分担的不合理性导致了许多项目的失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PPP模式的推廣。本文统计和分析了2005-2015年间关于PPP项目风险分担问题研究的中文期刊文献,从项目风险识别,项目风险分担的原则,项目风险的分担流程三个方面对文献进行梳理。最后,总结了PPP项目风险分担问题研究的不足,并指出将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关键词】PPP项目;风险分担;风险管理
一、文献统计
本研究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数据库中以全文为“PPP项目风险分担”、文献类型为期刊、年限锁定在2005-2015年进行检索,检索到相关文献共2871篇。按照上述限定条件,发现仍有大量文献跟本文的研究内容不相符,因此,需要作进一步的筛选。在中国知网高级检索中再次进行全文检索(PPP项目风险分担),最后得到符合本文研究要求的PPP风险分担文献230篇。
本文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基于时间的维度分析,PPP项目的风险分担问题是一个延续性的话题,研究一直没有间断过,这说明该问题在PPP项目实施过程中一直存在,没有得到有效的方案解决;基于数量的维度分析,近三年来文献发表量呈递增趋势,在2015年达到顶峰76篇,这反映出国内学者对于PPP项目风险分担问题的研究热情越来越高,该问题有进一步研究的价值。
二、文献分析
PPP项目风险分担是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所以遵循风险管理的程序。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对风险管理的内容进行了定义,主要流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及监督。因此,基于风险管理的概念,结合PPP项目的具体特征,本文将PPP风险分担分为风险识别、风险分担原则、初步分担、谈判分担和跟踪再分担五个部分进行总结。这里需要说明,风险的跟踪再分担阶段不是指一个具体的时间段,它代表的是风险分担工作的起点或者终点。如果一个项目风险识别工作做得很好,依照风险分原则进行的风险分配各参与方都比较满意,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没有什么预料之外的意外情况发生,那整个风险分担流程一次到位,跟踪再分担阶段就是终点;反之,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新的风险出现,就必须再次识别分担,风险分担流程开始循环,跟踪再分担阶段就是第二次风险分担流程的起点。综上,在整个项目的风险分担确定过程中,循环工作并不是一定发生。
(一)PPP项目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分担的基础和前提。
最多的风险有10类:信用风险,建设风险,技术风险,运营及完工风险,政治风险,市场风险,金融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数据显示,发生频率比较高的风险中大部分是公共部门与企业部分通过一定途径可以进行消除或者减弱的,并非人力不可改变。因此,风险识别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对风险分担后续工作的开展是至关重要的,应该引起重视。
(二)PPP项目风险分担原则
针对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原则问题,国内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相关研究。
对于PPP项目风险分担原则,学者做了大量的研究,学术界引用得较多的是王守清教授提出的三条风险分担原则,但近年来许多学者开始提出风险分担的动态原则,基于PPP项目建设周期长、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并综合下文对风险分担流程的详述,本文认为动态性原则应该纳入PPP风险分担原则中。
(三)PPP项目风险分担流程
PPP项目大多数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特许期较长,所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不能很好的把握,各个阶段可能发生的风险是不同的,在此基础上进行风险的合理分担,以风险分担原则为指导,公共部门与企业部门进行协商确定。综上,风险分担的过程也具有阶段性,对此学术界已经达成共识,根据王守清(2006)、杨秋波(2008)、孙哲(2014)、杨飞雪(2014)等学者的研究,分担流程包括初步分担、谈判分担和跟踪再分担三个阶段。
1.初步分担
在项目的可行性阶段进行风险的初步分担。刘新平和王守清(2006)认为公共部门对项目发生地的情况掌握比较完全,所以此阶段由公共部门主导。通过对风险概率、风险损失和风险效益进行评估,基于风险分担与控制力相匹配原则和PPP项目的特有属性对双方控制力内的风险进行分担。杨秋波和侯晓文(2008)和孙哲(2014)认为初步分担就是公私双方基于风险分担与控制力相匹配原则,对公共部门确定的双方控制力之内的风险进行分担,剩余共担风险在谈判阶段讨论。杨飞雪和黄丹林(2014)认为公共部门基于风险分担与控制力相匹配原则确定各自承担风险范围后,私营企业可以基于风险承担自愿准则权衡利弊决定是否承担,不愿承担则需谈判决定。
2.谈判分担
在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对初步分担方案进行谈判调整。刘新平和王守清(2006)、杨秋波和侯晓文(2008)、孙哲(2014)认为谈判阶段由私营部门的两次自我评估主导。首先是私营部门对初步分担结果进行初次评估,验证初始方案是否符合风险分担与控制力相匹配原则,不符则重新分析。接着是私营部门对共担风险的谈判结果进行风险价值计算和二次评估,提出风险补偿价格双方进行博弈,直到双方意见一致,签订合同。刘新平和王守清(2006)认为通过风险博弈达成合同后,还需基于风险上限原则设置调整条款。杨飞雪和黄丹林(2014)认为谈判阶段的主要对象是共担风险。通过数学模型进行分担比例的确定,私营企业通过根据自身条件与公共部门进行博弈,基于权、责、利对等的原则达到双方统一的状态。
3.跟踪再分担
合同签订后即进入跟踪再分担阶段。刘新平和王守清(2006)、杨秋波和侯晓文(2008)、杨飞雪和黄丹林(2014)认为跟踪再分配阶段有两个目标。一是判断是否出现未识别的风险因素,;二是判断已分配风险的发展是否在意料之中。一旦出现新的风险,则需重新对风险进行识别分配,若风险向不利的方向变化,需根据分析分担原则重新分配,若风险向有益的方向变化,带来的收益双方共享。刘新平和王守清(2006)提出若已分配风险发生对项目有利的变化,带来的收益应该双方共享。孙哲(2014)认为PPP项目实施周期长,变化因素多,应该时时监控,因此,项目跟踪再分担阶段侧面反映出风险分担的动态性原则。
综上,本文认为,风险分担流程就是以风险分担原则为指导思想,以风险清单为分担对象,参与双方基于自身情况和目标述求进行博弈,达到共赢的过程。
三、结论
PPP项目风险分担问题直接关系到参与方的利益,各方都比较关注,尤其是在PPP项目中,公私合作,对于企业部门,从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项目的收益是其积极参与的唯一动力,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败,所以PPP项目风险分担是PPP项目研究的热点之一。本文通过对PPP项目的三个方面,即风险识别、分担原则和分担流程进行分析整理,得出了PPP风险分担研究的不足及可以深入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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