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王时凡 李英 余洪华
2006 年,总行颁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对规范县支行业务操作,促进县支行稳健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县支行内设机构的整合、职能的调整和各项业务的迅猛发展,县支行所面临的内部风险也不断增加,业务领域的潜在风险日趋加剧,从目前通报的县支行发生的案件来看,显现了支行在内部风险防范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风险防范的范围和难度也越来越大,亟待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1.人员结构风险。目前,基层县支行普遍存在干部出多进少、减多增少、人员偏少、年龄偏大、知识老化等突出问题,兼岗、顶岗现象时常出现,尤其是一些重要岗位、重要岗位人员的配备难以达到内控管理要求,强制休假制度流于形式,难以落实到位,重要岗位轮换制度执行更是难上加难,为县支行预防各类风险及案件埋下了风险隐患;因年龄老化,员工接受新知识和新业务的能力日渐减弱,多凭老经验、老套路做事,对新制度、新规定无所适从,可能造成时常出现差错,形成潜在风险隐患。
2.业务操作风险。业务操作风险是指所评估业务领域的主要风险类别,存在个别岗位人员风险意识淡薄,不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业务,复核责任落实不到位,业务主管对重要业务的审批流于形式;存在重要凭证、印章、操作密码保管使用不严,有的随意放置,有的在办理交接手续不符合规定要求;存在业务操作员离开操作系统时没有及时签退,有的操作人员为方便自己记忆将业务员操作密码设置过于简单,以生日或简单的数字设置密码,修改密码时也不规避他人,有的业务人员临时外出时,将自己的操作密码告知临时代班人员进行业务录入。
3.岗位设置风险。从目前县支行现有的人员来看,难以达到岗位设置和岗位分工的要求,以XX 县支行会计国库股的岗位设置为例,该股室按要求要设置20 多个岗位,而人员配备却只有7 人,不可规避存在一人多岗、相互兼岗的情况,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制度难予落实落地;另外,该支行内设机构来看,该支行设置4 个股室,而对口上级科室或专业就达17 个,一个股室要对口上级行多个科室的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精力大都放在应付上级的检查、调研和日常工作等方面,对本部门的业务风险的防范与监督把关上难以投入更多精力。
4.管党治党风险。有的县支行对中央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够重视,对中央及上级重大事项只是简单学习,没有研究具体的落实措施,在研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时,未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存在“一言堂”;有的县支行对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开展不多,内涵不丰富,缺乏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思想道德的培养;有的县支行对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存在走形式、走过场;有的县支行对《廉洁交往规定》学习理解不透,不能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之间的关系;有的县支行对意识形态监督不到位,对员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深,对舆情监测不到位,导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难落实落地。
5.监督管理风险。目前基层县支行都已配备了纪检监察、审计人员,但由于人员短缺,绝大多数县支行的纪检监察、审计人员兼职多,有些还身兼数职,无法正常实施同级监督;另外,县支行纪检组长体制不顺畅、机制不健全,虽然目前纪检组长履行了监督专责,但纪检组长仍是县支行党组成员,存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存在监督者置于被监督者的领导和管理之下,导致同级监督难到位,监督检查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均受到较大影响,严重制约同级监督作用的充分显现。
1.安全排查不留死角,守牢底线思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责任人员,确保县支行安全、有序、稳健运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岗位风险防范指引》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核算安全、财产安全、人身安全、资金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突击性检查,重点对会计财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等进行逐一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遗漏、不留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过硬措施落实整改,做到不留一丝风险,不留一处隐患。
2.教育培训不走过场,提升员工素质。持续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增强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执行力、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丰富廉政文化内涵,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让廉政文化融入到各个角落,增强渗透力,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记在心里的敬畏”,教育职工永不触摸腐败的“高压线”,让廉政准则成为工作上、生活上的“安全阀”,使党员干部时刻得到警醒,让廉政文化入脑、入心,使遵廉、守廉、倡廉成为员工的一种行动自觉;加大内控制度、业务操作技能等培训力度,提升职工综合素质和责任心,弥补县支行人员老化、人员少、人员素质差的短板。
3.内控管理不能松懈,确保稳健运行。树立内控优先理念,根据巡视、巡察、审计和各线条检查提出的问题,排查制度漏洞,补齐内控短板,确保各项内控制度落地生效;合理设置不相容岗位,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对重要岗位实行定期轮岗,落实强制休假制度,增强制度的约束力;结合案件防范工作的要求,以“权、钱、物”的管理为切入点,把监督制约机制渗入各项内部管理,紧紧围绕领导班子决策理财、财务管理、干部任用、基建招标、大宗采购、重要岗位、重要业务等方面,完善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开展内控风险自我评估,找准问题,形成内控管理长效机制,使职工做到“心中有规、心中有章、心中有度”,有效保障支行持续稳健运行。
4.监督管理不流形式,堵塞风险隐患。内控合规是衡量一个单位风险状况的重要标志,防范内部风险纪检、监察、内审责无旁贷。因此,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设,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重要抓手,树立审计监督靠前服务理念,关口前移,实时掌握各业务事前、事中、事后制度执行情况,对业务流程进行全程跟踪,围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及“三重一大”事项,抓实抓细日常监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分析评价体系,分层次划分各类风险指标,对各类风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判断和评估,提出防范风险措施和建议,防范各类风险隐患,确保支行安全、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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