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8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全面实施市县直机关公务员和乡镇公务员双向交流机制,着力补齐机关公务员基层工作能力欠缺和乡镇公务员理论能力不足等问题短板。
该市制定《机关和基层公务员双向交流办法(试行)》,明确双向交流人选、时限、岗位和交流期满考核等内容。交流人选由个人申请后经单位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审定,并根据能力欠缺程度划分为半年、一年不同的交流时限。交流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全面参与交流后所在岗位工作。交流期满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对交流公务员进行能力专项考察,考察合格后可申请调动留岗工作或返回原單位,对考察不合格的进行诫勉谈话并继续留岗锻炼半年。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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