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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返乡创业和设立农民工创业园(区)调查研究报告

时间:2024-06-1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课题组

广西是一个人力资源大省,有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或者返乡创业。但是他们在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2014年2—3月份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成立专题调研组开展调查研究,旨在发现农民工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研究解决方法和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和创业环境的改善。

本调研组通过抽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工业园区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本次调查向广西各县(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发放调查问卷2684份,回收2521份,回收率93.9%;向28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调查表,回收26份,回收率92.8%。召开座谈会,与80名多打工者、创业者、基层工作人员座谈;实地考察4个工业园区。在深入调查和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本调查研究报告。

一、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现状

据统计,广西2012年年末总人口5240万人,农业人口3202万人,占总人口的61.1%;乡(镇)村从业人数为2427万人。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

据统计部门调查, 2013年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为1165万人,其中:区内503万人,区外662万人。务工地域以区外为主,占全区转移就业人数的56.8%;区外就业以广东为主,占区外转移就业人数的94.1%。据统计,全区尚有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215万人。近两年外出务工人员开始逐步出现返乡现象,2011—2013年外省务工人员返乡人数分别为5.1万、7万、8.6万,分别增长了38%、 23%。据调查,外出务工群体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在年龄方面,我区外出务工群体年龄分布跨度较大,但还是以青壮年为主,以21—30岁青年居多,其次是31—40岁。二是在性别方面,外出务工人员中男性数量高于女性,男性比女性多出35个百分点。三是在文化程度方面,以初中文化为主,占60.7%,其次是高中,占16.5%。四是在成长环境方面,大部分在农村长大,少部分随父母在城市长大,随父母在城市长大后参加工作的只占7.8%。五是在务工目的方面,大部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首要目的是赚钱以提高生活水平,占79.5%,其次是改变生活方式、开阔眼界、喜欢城市生活、随大流外出。六是在务工时限方面,打工年限在1—6年的居多,约占56.4%。其中,打工了1—3年的占28%,4—6年的占28.4%。七是在务工行业方面,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低、对人员素质要求不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制造业、建筑业等。八是在变换单位方面,外出务工人员变换单位较频繁,44.1%务工人员变换单位3次以上。九是在工资收入方面,2013年我区外出务工人员人均月劳务收入为2568元,收入幅度在2000—3000元之间居多,占55%。

(二)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

根据对收回的26个县的抽样调查,返乡创业人数占转移到区外就业人数的3.1%。按全区区外转移就业662万人测算,全区返乡创业人数约为20.6万人。但地区差别较大,经济较发达或者靠近广东地区的返乡创业人数较贫困地区的多。返乡创业呈逐年递增势头。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在年龄方面,返乡创业群体以30—40岁为主,其次是41—50岁。二是在文化程度方面,以初中文化为主,占49%。三是在投资规模方面,以5万以下为主,占46.5%,其次是5—10万元,占38%。创业类型以微型企业和个体经营为主,2013年我区给予注册资本金补助的新创办微型企业中,农民工占76%,成为微型企业的主力军。四是在创业行业方面,以规模种植养殖为主,占38%,其次是批发零售,占20.4%,再次是从事农产品加工、交通运输业或者住宿餐饮业。五是在带动就业方面,平均每户创业带动就业5人。

(三)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情况

目前广西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处在起步阶段。2012年广西贺州八步区、容县、灵山、浦北、罗城、岑溪、武宣7个县(市)被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列为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县,目前7个县(市)正有序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百色市实施综合型农民工创业园先行先试,目前已有6个县完成创业园区的规划编制工作。

二、农民工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农民工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促进了城乡之间劳动力和资金的双向流动,既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也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成为农民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的主渠道

外出务工拓宽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使劳动力资源得到有效配置,缓解了我区农村的就业压力。外出务工成为了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据统计部门调查,2013年,广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712元,占纯收入的比重为39.9%,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9.5%,拉动纯收入上涨7.8个百分点,成为我区农村居民增收的第一动力。“一人打工,全家脱贫”的现象非常普遍。

(二)促进了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农民工进城务工,为城市二、三产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低成本劳动力,满足了加快工业化进程对劳动力的需求。据测算,农民工在我区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所占比例约40%,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主力军。农民工在各行各业中做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我区的工业化进程,同时也加快了城镇化进程。2012年我区城镇化率是43.6%,比2005年的33%提高了10.6个百分点。

(三)带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不少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开始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不仅带回了技术和市场信息,促使资金、技术、信息、 人才等流向我区城镇,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小城镇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更推动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为当地农民就业和增收提供了有效途径,缓解了留守老人、儿童等社会问题。据测算,全区返乡创业带动了逾百万人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正不断扩大。

三、我区农村劳动力在就业创业方面的意愿和期望

本次调查对外出务工人员的个人价值取向、发展意愿以及期望也作了调查。

(一)在政府公共服务方面,农村劳动力最希望政府在劳动就业方面提供帮助,占65.5%,其次是社会保障、合法权益维护、收入分配、培训、住房、子女上学等。

(二)在转移就业的价值取向方面,务工人员最为看重的是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占63.4%,其次考虑个人锻炼和发展前景的占17.7%,考虑工作地点的占9.6%,考虑老乡和熟人的占5.2%,考虑单位环境的占3.6%。

(三)在就业服务方面,大部分农村劳动力在外出打工时最希望政府提供各种就业服务帮助找工作,占44.6%。

(四)在自主创业意向方面,外出务工人员创业意向较强,大部分不打算一辈子都在打工,占75.2%。务工人员中表示目前有意向创业的占38.6%,表示计划积累一定经验和资金后创业的占36.6%。

(五)在选择创业地点方面,大部分务工人员倾向在家乡附近的县城或者大城市创业,占71%。倾向在家乡附近的县城或者乡镇创业的占39.2%,在家乡附近的大城市创业的占33.2%,在务工地创业的仅占13.9%,在农村创业的占13.7%。

(六)在选择创业行业方面,涉及行业领域较宽,但偏向于批发零售业和规模种植养殖业,这与目前已实施的创业状况基本一致。

(七)在政府创业服务方面,返乡创业人员最希望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贷款,占46.6%,其次是提供创业培训、提供税费优惠、提供场地。返乡创业人员希望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贷款的占46.6%,提供创业能力培训的占24.7%,提供税费优惠的占19.1%,设立园区提供场地的占9.6%。

四、存在问题

通过对外出务工人员工作、生活现状的调查分析,以及比照农民工群体的期望,我们认为,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不足

我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特别是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市场和劳动者的需要。我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滞后,没有建立起双向互动的就业信息渠道,农民外出就业存在很大的盲目性、无序性,不仅增加了社会成本和农民工个体成本,也是造成当前“企业招工难、劳动者求职难”结构性矛盾的原因之一。

(二)就业的稳定性和质量不高

虽然大部分农民工常年在外打工,但其就业岗位并不稳定,流动性很强,难以实现高质量的稳定就业。据调查,我区中小企业员工的流失率在20%以上。大部分农民工从事没有技能含量的普工,经常成为企业经营不善时的首要裁减对象。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处于企业生产一线,工资待遇水平低、工作强度大、工作条件和环境较差,就业质量不高。

(三)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困难

返乡农民工创业意向很强,但真正实施创业都感到困难重重,困难集中表现在:一是融资困难。资金是农民工返乡创业首先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目前,返乡创业资金以自筹为主,少量向银行信用贷款,无法实施抵押担保贷款。申请银行贷款门槛高,农民工没有符合条件的担保方式,缺少可以抵押的生产资料和固定资产,贷款成功率很低。信用贷款额度小,不能满足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需求。二是创业场所难解决。目前大多数农民工返乡创业都是租用民房或利用自家住房进行生产运营,存在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农民工创业进入现有的工业园区面临着较高的投资门槛。申请创业用地指标非常难,“地难批、用地难”问题较突出。农民工创业园区推进缓慢。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区)是一个庞大的综合工程,需要发改、工信、国土、规划、财政、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共同配合运作,而目前各相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园区建设推进缓慢。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区还缺乏统一、规范的扶持政策和管理措施。三是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难以享受。我区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税费减免,以及土地、水、电等优惠政策,没有充分惠及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身上。四是配套设施不完善。县、乡镇两级的通信、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相关产业链不配套,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投资附加成本,降低了利润空间和市场竞争力。

五、对策建议

为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农民工朋友的期盼,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多方采取措施,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应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

1.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巩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适当增加编制,增加经费,配备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配备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二是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全覆盖,并逐步延伸到村,促进劳动力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逐步解决就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2.加强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一是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普遍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二是对企业在岗的农民工,按照企业岗位和产业升级发展需求,重点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提高他们适应技术升级和职场转换的能力。三是针对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积极引导和组织他们进入技工学校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结束后可选择继续接受学制教育,也可由学校或人力资源市场推荐就业。

3.进一步改善用工环境。积极引导企业建立一套长期稳定的工资增长激励机制,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升企业文化,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创造“全心留人”的工作生活环境,吸引更多农民工稳定就业。同时,进一步推进户籍、住房、教育等改革,解决农民工后顾之忧,提升就业质量。

(二)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优化农民工自主创业环境

引导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是破解农民工问题的一个更高层次的思路和做法,因此除将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吸引外来投资者的政策也适用于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外,还应当根据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制定扶持政策措施,从政策上加大支持和激励,优化创业环境,促进自主创业。

1.税费优惠扶持。对返乡农民工初次创业的,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返乡农民工,参照扶持失业人员创业的办法,实行一定期限的税费减免政策。

2.财政金融扶持。自治区财政拨付2亿元作为全区农民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以后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扩大投入规模。由自治区相关部门评估确定1—2家商业银行作为重点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机构,提供政策性贷款,方便农民工申请贷款。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一般期限为2年,贷款额在10万元以下,按不超过担保基金5倍的额度发放贷款。通过允许创业农民工联保互保、允许扩大农村地区抵押物范围、允许农民工纳入信用社区(村)推荐贷款等方式,降低反担保门槛,甚至取消反担保。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指定商业银行按一定比例加大对创业农民工,特别是担保贷款期满农民工的商业贷款力度,对经营正常、现金流较好、信誉较好的农民工予以直接信用贷款,允许使用土地经营权、商品林权、农房、农业生产设施及产出物等实施商业抵押担保贷款。

3.创业用地扶持。鼓励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以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发展产业,或者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发展特色种养和加工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对创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优先审批建设土地;对从事养殖业发展、兴办“农家乐”等需占用农用土地的,按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审批,免收相关规费;对通过租赁等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用于种养殖业生产的,适当放宽经营年限。加强园区建设,增强承载返乡创业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创新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方式,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没有条件的地区在现有的工业园区内规划“园中园”,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设置与农民工返乡创业相适应的准入门槛。加快推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五通一平、标准厂房等建设。允许返乡创业农民工享受与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企业相同的扶持政策,保障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获得生产要素和资源。

4.创业服务扶持。利用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加强对农民工创业的指导和服务,免费提供项目信息、项目开发、创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加大对农民工的创业培训,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推行农民工创业联合审批和一站式服务,为农民工创业提供快捷便利服务。加大创业扶持政策和返乡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关爱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强县乡基础设施建设,为返乡创业提供更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三)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工作合力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返乡创业是涉及社会各领域各部门的民生大事,它需要各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充分发挥部门工作合力,切实把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人社部门抓好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发改、工信、国土等部门推进创业园(区)建设,积极帮助解决创业用地难问题。财政、金融部门加大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信贷和创业资金的扶持,协助创业者解决筹资融资困难问题。工商、税务部门通过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加大对农民工返乡从事规模种养殖的扶持力度。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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