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1)审计项目总体情况。
近三年,江西省人民银行内审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审计检查、调查和核查,共组织开展审计项目334 项。
从审计项目可以看出,江西省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注重对重点领域的审计,尤其是与资金使用、权力运用和内部控制相关方面的内容。共开展财务审计75 项,经济责任审计97 项。二是将任中审计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逐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履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从三年时序数据来看,2019 年开展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占全年总审计项目数的比重较2017 年增加2 个百分点。三是关注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后续审计。三年每年均有开展针对以往审计项目的后续审计。
(2)审计发现问题情况。
近三年,江西省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共发现问题3000 余个,其中财务问题占据大头。从各类问题的数量来看,前四项中,有三项为财务管理类问题。
从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风险情况来看,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问题严重程度”在“较严重”以上的问题数量非常少,占总发现问题的比重不足百分之一。二是在风险分类上,存在操作类风险的问题超八成。仅“操作风险—业务流程”风险问题就占到总问题的近七成。基本涵盖了人民银行各项职能领域,有货币政策、调查统计、预算管理、外汇管理、支付结算、征信业务、货币发行、经理国库、安全保卫、科技管理等等领域。
对照新形势下内审工作的新要求、新挑战可以发现,目前,江西省人民银行内审工作面临着以下困境。
(1)内审力量不够充足,满足工作新要求有难度。
一是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指导意见》中指出“内部审计要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近三年,江西省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共投入上万审计人次,开展审计项目334 项,但与全覆盖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从江西省人民银行内审人员数量看,共有专职人员94 人,兼职人员119 人,其中50岁以上人员的数量占比超四成。
二是专业人才欠缺,难以满意审计问题全反映的要求。内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审计队伍的知识结构,对所审计项目的认识和了解,直接关系到审计问题的发现数量和质量。目前,江西省人民银行内审人员中八成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但是具有CPA(注册会计师)资格和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的并不多。从专业背景来看,会计专业背景居多,审计、管理、法律、金融等专业人才较为缺乏,懂货币信贷、征信、外汇管理等业务的人员较少,在查深查透上仍存在一定难度。
(2)审计发现问题不够深入,“评价”职能有待提升。
江西省人民银行大部分内审人员,尤其是地市及县级人民银行内审人员,限于能力和审计习惯,多对照各项制度的条条框框开展审计监督,只判断业务开展的“对”与“错”,“行”与“不行”,缺乏对所审计业务中涉及的绩效及体制机制思考。近三年,江西省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超五成为“轻微”类问题。由于审计发现问题不够深入,无法揭露其背后真正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使得审计成果的运用局限在就事论事,无法达到以点带面、评价绩效的效果,从而在完善组织管理、优化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作用大大削弱。
(3)审计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监督”职能有待强化。
内部审计作为内部风险防控的“第三道防线”,在督促审计问题整改程度上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和衡量标准,被审计对象的工作业务考核与审计成果的关联度不高,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行为缺乏明确的处罚手段。这些使得审计后期整改效果不够理想,削弱了审计监督的力度。江西省人民银行近三年审计发现问题中已整改的不足七成,有近三成为长期改进。
(4)审计结果运用不够充分,“建议”职能有待推进。
由于对审计成果运用平台、方式和渠道等的构建不够重视,未能充分发挥通过审计成果运用来建议和督促业务部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的作用。近些年,江西省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审计成果运用进行了积极探索和研究,初步形成了一套包括风险提示、问题反馈、审计公告和交流磋商在内的成果运用方式,但由于不够完善,效果不够明显。近三年,同一问题在同一地市反复出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针对目前江西省人民银行内审工作所面临的困境,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是用好现有审计系统,开展非现场审计。审计全覆盖的要求使得非现场审计成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而人民银行总行辅助审计系统的应用,为非现场审计的开展提供了可能。目前,江西省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辅助审计系统的使用还多局限在国库审计和预算审计。未来,需积极开发辅助审计系统数据转换子系统,推动辅助审计系统在征信、支付结算、外汇管理等重要业务领域的应用。
二是用好大数据分析技术,做好深度挖掘。借助专业审计软件ACL 以及数据分析软件Python,不断研究和完善现有审计模型,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系统和数据分析工具的作用,促进审计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同时,以应用为导向,从具体案例着手,定期邀请外部专家和行家里手,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工具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的使用培训。通过不定期的审计信息化理论探讨和实际操作比拼,逐步培养出一支有技术、懂业务、能审计的审计信息化人才。
一是优化审计专职队伍的配置。一方面数量上要有保障。省市级人民银行需要根据业务实际以及对下管理的具体情况,配足审计人员,而县级人民银行至少需要配置一名专职内审员以保证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另一方面结构上要合理。在审计队伍配备上,可以通过“有进有出”的制度也可以通过“内部升级”的形式,保证内审队伍结构的长期合理。
二是加强审计队伍的后续教育。江西省人民银行内审人员需加强后续学习,尤其是人民银行重点业务的学习,如货币信贷、国库、计算机、支付等知识,持续拓展知识面,加强知识储备,成为能适应多种业务的“通才”。
三是做好外部审计人才的引进。新形势下,人民银行业务工作外延不断扩张、内涵持续深化,审计人员在人员配备和知识结构上很难做到时刻紧跟各业务发展的水平。在“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下,新增员工和加大培训都存在一定的瓶颈,江西省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可以通过部门推荐、统一考核的方式,从本单位其他部门筛选优质人才充当“助理审计员”参与到审计项目中去。充分发挥各业务条线人才的专业技能优势,补齐内审人员在开展政策执行审计时面临的知识结构短板。
一是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完善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对项目准备阶段、现场实施阶段、审计报告阶段和审计后续阶段所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实现审计项目开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审计项目质量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具体来看,主要是现场审计前进行清晰的职责划分,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并做好充分的数据收集和线索采集工作,通过数据分析确定现场审计重点。审中,明晰审计流程,规范文书撰写。审后,给出恰当的审计评价和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并提供具有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审计建议。
二是完善审计成果运用机制。审计人员在推动审计成果运用中,要注重拓宽思路,改变“就事论事”的传统思维,从绩效评价、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多个角度出发,不仅在业务处理上给出审计建议,更要从管理制度上提出改进做法。一方面针对现有的审计成果运用制度,需结合实施中存在的难点、重点,对其进行优化完善,以取得更好实效。另一方面,结合本单位风险评估的实际,梳理、总结各类易出现、易忽视的规律性问题,以专题信息、风险提示和案例汇编的形式发送单位各部门。
三是完善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机制。为避免出现“责任分散效益”,需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各问题的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目标。同时,采取飞行检查、后续审计等方式掌握整改动向和实际整改成效。同时,为避免审计发现问题屡查屡犯、前查后犯现象的发生,需将现有“事后监督”模式转为“事前预警”,通过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跟踪的方式,强化高风险事项的全程审计,预防“红线”、“底线”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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