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浅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立法

时间:2024-06-18

顾朝烨

摘要: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交流的主要方式,网络安全也成为了不容忽视的课题,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而言,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不仅会对其身心健康造成危害,长久下去甚至会影响国家的发展。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尤为重要,在众多网络保护措施里,立法无疑是最重要也最有效的,而且尽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也是有效依法治国的必要条件,因此,起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势在必行。本文就重点讲述了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立法的过程,首先,文章分析了起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对于依法治国的意义,并且阐述了起草立法的基本思路及制定出的征求意见稿的大概框架。

关键词:未成年人;依法治国;网络保护条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当今时代,网络不法信息已经成为了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第一大杀手,维护网络秩序,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的安全成为了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对此,我国在2016年10月起草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后将正式立法实行。

一、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对于依法治国的意义

依法治国一直以来都是我国不懈的追求,想要做好依法治国,主要有四方面的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就从这四个方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战略部署,会议指出,目前,我国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是完善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关键步骤,也是使依法治国方略“有法可依”的关键[1]。

对于现实生活来讲,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它针对的主体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肩负着祖国的未来发展,其自我保护能力又比较弱,该条例的起草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其次,网络是现代人工作生活的必备工具,近年来,网络犯罪也层出不穷,关于网络保护方面的立法能够有效抑制网络犯罪行为;最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起草是我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反映,也表明了国家打击网络犯罪的决心。

二、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现有的法律条文

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之前,我国虽然没有专门用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条文,但在其他的法律中对网络保护和未成年人保护都做出了相关规定。

1、关于网络保护方面的规定。在我国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条文中,都针对不同程度、不同性质的网络犯罪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从法律方面为网络保护提供了保障。

2、对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现有法律。在我国,保护未成年人主要依据国家法律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有六条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做出了规定,主要内容是:第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及时预防和禁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第二,在中小学等未成年人经常活动的地区,不允许开设营业性网吧。第三,监护人及网络运营商等应避免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网络产品。第四,鼓勵多开发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第五,切断非法和不良网络信息的传播途径。第六,互联网服务营业场禁止接纳未成年人[2]。

除了以上内容,各地方也在地方法律中做出了有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相关固定。不难看出,我国法律中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条文并不少,但是缺乏一部专业、全面的法律来进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制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征求意见稿起草的基本思路

1、注意权利、义务之间以及引导、预防、惩罚的关系的处理。在此,我们要明确起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时不会受到不良网络信息的影响,使其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能够身心健康地成长。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家庭社会以及网络信息提供者应履行自己维护网络健康的义务,未成年人本身也要捍卫自己绿色上网的权利。除此之外,征求意见稿也需要将引导未成年人安全上网、预防未成年人收到网络侵害以及惩罚危害网络安全者这几方面的关系处理好[3]。

2、协调处理各方面间的关系。在进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时,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网络是非常复杂的,仅靠行业内自我约束难以达到网络保护的目的,通过国家立法来进行干预是必要的,因此,要处理好国家干预和行业自我约束之间的关系;其次,要明白网络的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这需要我们在网络的创新发展和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最后,网络平台上往往有人打着言论自由的幌子传播不良信息、恶意中伤他人,对此,我们需要在保护表达自由的同时应加强法律监管,处理好网络监督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关系。

3、注意与现实问题的结合。征求意见稿最终还是会作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实行,因此,在起草时,一定要多多关注现实中的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问题,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难题为目的,不要脱离现实生活。

四、征求意见稿的基本内容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共有八章,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方方面面做出了规定。

第一章主要阐述了其立法依据与目的,并对治理模式做出了规定。

第二章主要明确了什么是违法与不良信息,规定了网络信息提供者、新闻媒体等有关各主体的义务以及违法传播不良信息的惩罚措施。

第三章讲述的是未成年人隐私保护方面的措施,规定了新闻媒体等相关主体都有保护未成年人网络隐私的义务。

第四章对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健康上网做出了具体规定。

第五章规定了学校、家庭及其他社会组织等主体在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方面应当承担的具体义务。

第六章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国家干预行为做出了规定,同时倡导互联网行业进行自我约束。

第七章主要规定了相关主体违反本条例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

第八章为“附则”,主要对条例中的相关概念进行了解释。

参考文献

[1] 吴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立法[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5(2):75-79.

[2] 张华.网络时代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制度探析[J].青海社会科学,2008(2):151-154.

[3] 卢家银.未成年人网络立法保护的国际视野与中国经验[J].教育传媒研究,2016,(4):89-95.endprint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