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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央企开展产融结合的思考

时间:2024-04-24

邢 通

(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 100027)

1 引言

央企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央企的规模效益在2021年高速增长的基础上保持了平稳增长,同时,央企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革,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产融结合是指央企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利用自身优势,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发展,以促使央企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并实现外部交易内部化,保证内部交易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同时提高央企金融服务的个性化特色,实现资源整合以及资本集中化,进而增强央企综合实力[1]。

2 产融结合概述

2.1 产融结合概念

产融结合是指产业部门和金融部门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为追求经济利益,提升资本运营档次,有效分散风险,以参股、持股、控股和人事参与等资本连接方式,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机结合和一体化发展的一种制度安排[2]。央企产融结合具有以下四方面特点:第一,单向性。产业资本单向流向金融资本。第二,方式多样性。央企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灵活选择参控股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多种产融结合方式。第三,范围的广泛性。当前我国有至少1/3的央企开展了产融结合业务,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降低内部交易成本,同时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第四,动态性。央企能够通过金融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与金融板块的重组和整合,使产融结合具有动态性。

2.2 产融结合主要模式

2.2.1 产业+金融子公司模式

产业+金融子公司模式是指央企直接持股各子公司,而各子公司之间又相互独立,属于较为简单的产融结合模式。在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背景下,以产业+金融子公司模式为主的产融结合模式被广泛应用,其中财务公司具有典型性。财务公司作为办理央企内部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能够灵活运用存贷款、内部结算、票据贴现、服务咨询等金融手段,实现经济与信息流、物流与货币流、内外部资金流的有机结合,增强央企资金使用率。据国资委公布的名录,截至2021年年底共有的97家央企中,绝大多数都设立了财务公司,以节约成本。

2.2.2 产业+金融控股模式

产业+金融控股模式是指金融资产占绝对主体,对产业资本进行分业管理的控股型平台公司,属于较为理想的模式选择,可以对各金融板块进行统筹管理,打破各子公司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各方信息协调共享以及资源合理配置。既能避免因分业经营而出现监控盲点,以全面监管央企经营状况以及风险情况,提前预防各子公司之间的风险相互传递,又能有效遏制内部交易,并对央企内部金融机构起到有效整合、协调发展的目的[3]。现阶段,以中航工业集团、五矿集团、中石油集团等为代表的资产重组上市,并成为新一轮央企改革的标杆。

2.2.3 产业+商业银行模式

产业+商业银行模式是产融结合的最高级形式,由银行主导型和央企主导型两种模式组成。第一,银行主导型是指在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互协同过程中,因商业银行占据主要领导地位,进而运用自身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投资和参股央企的形式构建以大银行为核心的金融财阀,有利于风险管理与金融稳定。第二,央企主导型是指具有垄断地位的大型央企,通过发起设立或兼并收购商业银行的形式,形成以大央企为核心的商业财团,以降低交易成本。

3 央企开展产融结合的意义

3.1 降低交易成本

央企开展产融结合,将自身具有发展优势的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本相结合,不仅能够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现象,减少市场不确定性,避免央企在市场经济运作中出现选择风险或配置盲区,提高央企内部处理外部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还能通过资金外部循环内部化,转变传统央企过于依赖外部金融机构进行市场经济运营活动的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节省外部交易成本,增加央企内部利润,增强央企核心竞争力[4]。如国家电网公司资产总额38088.3亿元,拥有员工190万人,每年需要支出的保费巨大。为降低自身交易成本,国家电网公司通过成立财产保险和寿险公司的方式,整合内部保险资源,将外部业务循环内部化,不仅能够节省大量交易费用,还能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2 实现协同效应

通常情况下,经济周期现象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央企经济稳健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变化,而将经济运行特征各具特色的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能够实现各方资源信息共享以及资源协调利用,有效缓解央企因经济周期波动而带来的市场风险。尤其是有效整合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在资本、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并以自身产业资源优势支持金融产业发展,又以金融资本为助力推动央企产业资本发展,有助于提高央企内部管理质效,增强央企核心竞争力。央企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时期的发展过程中已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开展产融结合不仅可以发挥产业资本优势,还能借助金融资本优势促使各子公司之间实现资源协同效应,进而助推央企稳健发展。

3.3 达成规模经济

资金是保障央企有序运营的基础与前提,也是增强央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央企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竞争形势,尤其是央企具有管理层级多、链条长等特点,对资产规模和资金需求较大,仅依靠传统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央企发展的实际运营资金需求,且各级子公司分别开设银行账户的方式不仅会增加管理难度以及央企风险,还会导致央企资金分散,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央企开展产融结合,将金融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深挖金融资源潜力,高效转化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可以保障央企经济利润稳定增长,进而提升央企规模实力,为央企稳健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助力。如招商局立足产融结合模式,按照“4+N”的布局思路,加强了在保险、直投和资产管理领域的布局,形成了集团全产业链金融服务能力,有助于稳定央企股权结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4 服务实体经济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产业金融作为金融发展的一种模式,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坚实的市场基础和严密的技术逻辑,是产业金融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央企开展产融结合,重视投资和发展金融业,不仅能够发挥金融资本利益较高的特点,提高产业资本经营管理效益,还能通过市场扩展、产品细分、资产管理等方式,弥补产业资本整体收益不足的短板,带动产业资本扩大经营,并形成规模效应,促进央企主业发展,尤其是在信息交互背景下发挥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互补效能,平抑产业周期风险与金融资本周期风险,并推动产业结构和管理结构创新发展,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有质效的金融服务。如中化资本始终坚持产融结合,以融促产,助力产业单位开展产业投资、重组整合、并购等资本运作,逐步扩展产融服务产业链和生态圈,能够精准服务中国中化主业和实体经济。

4 央企开展产融结合面临的风险

4.1 组织结构风险

央企开展产融结合的目的是促进产业更好地发展,进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产融结合效能发挥的前提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在发展规模与比例层面处于一种动态平衡状态,避免因过于倾斜金融资本而影响央企有序运营。组织结构风险是指央企在开展产融结合之后,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股权转让时的收购溢价过高、无法发现被收购企业潜藏的风险以及被收购企业不交付实际控制权等现象,导致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无法达到预期协同状态,使整个央企的运行状态受阻并产生内耗,不仅会降低产融结合率,还会阻碍央企稳健发展。

4.2 内部交易风险

当前央企开展产融结合的根本动因之一是将外部交易内部化,以降低交易成本,同时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经营风险,促使资源合理配置,但内部交易的出现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内部交易风险是指随着央企开展产融结合模式的逐渐扩大,增加了内部交易的发生频率,同时使整个供应链结构更加复杂,一旦出现信息披露不及时、央企监管不到位等情况,致使监管部门无法全面了解央企真实的经营状况和风险信息,无法及时进行预警和防范,便会在错综复杂的交易下出现资金链断裂现象,进而引发严重的经营危机[5]。

4.3 危机扩散风险

央企开展产融结合旨在实现外部交易内部化,即加强各个子公司之间的协同管理,实现资源内部配置。危机扩散风险是指央企开展产融结合后,当一家内部子公司出现风险时,央企通过周转的方式进行救助,便会导致各子公司之间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同时使风险在各个子公司之间传播,极易增强央企整体风险。另外,在经济周期性波动以及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下,央企通过与各个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形式获取贷款,任何一家子公司经营不善,都会导致整个金融行业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甚至以速度更快、范围更广的形式扩散到实体产业。

5 央企开展产融结合的发展策略

5.1 完善央企治理体系

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央企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竞争形势。为实现稳健发展,央企要立足时代发展步伐以及市场发展趋势,正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之间的内在关联,明确开展产融结合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并结合自身实际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情况、金融需求、业务表现以及资本实力,优化完善央企治理体系,以通过规范内部交易管理流程、构建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式,提高自身对产融结合的重视程度,并将产融结合纳入日常管理规划,确保央企能够根据自身发展模式而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控制在相对平衡的状态,以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在资本、战略、业务等方面的高效协同,进而提升央企经营效率与竞争实力。

第一,央企要建立完善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明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落实责任问责机制,细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权力边界,同时加强政府监管职能的发挥,以塑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第二,为降低交易成本、达成规模经济、服务实体经济,央企要立足全面深化改革背景,明确高素质人才在推动央企改革方面的重要性,进而优化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并建立更加细化的内部激励约束制度,以调动人员能动性,提高央企内部经营管理效率[6]。第三,央企要持续规范内部交易管理,并根据相关政策披露信息,以提高信息管理的透明度,严格控制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的权力关系,进而增强央企经营稳定性。

5.2 合理选择发展模式

第一,央企要加强内部管理,并根据整个央企融资结构中占比较大的部分合理选择产融结合方式。如生产流动资金较大则可与银行、证券公司或财务公司相结合,而建设项目用资较大则可选择与租赁公司、担保公司或投资公司相结合,既要节约成本,又要提高经营效益以及金融收益。第二,央企要明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趋势,切实拓展金融服务实业的功能,不断优化资产结构,既可以利用金融机构渠道广泛的优势为实业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实业找准战略方向,又可以利用供应链金融平台以及央企治理模式助推实业发展,以加强实业供应链金融管理,优化实业内部组织架构,形成长期稳定的产融结合机制。

5.3 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产融结合模式的开展为金融领域风险和产业领域风险的相互渗透提供了可能,尤其是部分央企的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外加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健全,都会增加央企开展产融结合后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因此,为有效防范产融结合后带来的风险,央企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政策,健全央企主业与金融业务板块之间的风险隔离机制,并采用精细化管理模式,建立责任问责机制以及风险预警机制,以形成事前预警、事中管理、事后监督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央企产融结合模式规范运行[7]。

第一,央企要了解产融结合后的风险具有外溢性,明确风险预警和防范在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等方面的重要性,进而坚持“独立风险管理”原则,明确风险管理部门职能,确保风险管理部门能够在发现风险的第一时间完成信息上报与应急处理,并结合风险防范实际情况而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增强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及时性,动态改善风险测量模型,定期评估风险危害,及时预警风险过大的交易事项,同时筑牢风险“防火墙”,避免各子公司之间风险互相转化。第二,央企要完善风险控制程序,不仅要结合产融开展情况而优化业务决策、报批、审查制度,还要健全风险识别、规避、转移机制,以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解决已暴露的风险,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有效防范风险扩散。

5.4 构建资源协同机制

央企开展产融结合的目的是提高资本市场运作效率。针对当前资本市场规模有限、交易品种匮乏的现象,央企在开展产融结合时要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构建资源协同机制,既要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增强资本市场流动性,实现产融结合协同效应和规模经济,又要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将产融结合开展情况纳入央企考核机制,并严格落实奖惩机制,以调动各部门积极性,促使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而科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进而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协同发展。

第一,央企在开展产融结合时要坚持“政府扶持,市场主导”的思路,既要推动央企资金、资本、资产、资源等高效运作,又要推动央企主业与实业、金融业、信息业、中介服务业等多产业融合联动发展,以实现央企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协同发展,促使央企产融结合模式有序开展。第二,央企要积极拓展股权、债券、商业票据等融资渠道,并面向内外部客户提供多层次、综合化、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以提升金融市场地位,助力央企提质增效。第三,央企要加强信息披露机制,既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善央企经营管理,又要优化资本市场竞争环境,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进而提高资源配置与资本运作效率。

5.5 加强法律监督管理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央企有序开展产融结合模式的重要保障,关乎央企经营风险的防范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针对当前我国产融结合相关法律体系以及监督制度有待完善等现状,结合因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分开监管模式而导致央企产融结合效果不明显等现象,国家和政府要立足全面深化改革背景,在《关于加强非金融央企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等政策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结合央企开展产融结合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风险,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管理,完善法律监管体系,以防范化解系统化风险,推动央企有序开展产融结合。

第一,国家和政府要发挥自身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系统、审计系统之间的信息沟通,有效解决因分开监管而存在的监管真空、监管重叠等管理问题,有效缓解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央企面临复杂经营管理风险的问题,全面监管金融控股公司日常经营状况以及风险情况,有效防范风险交叉传染。第二,国家和政府要综合考虑央企的产业现状、资金投向、发展需求以及风控能力,进一步细化产融结合模式,以加强对资本、行为、风险的全面、持续、穿透监管,同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确保央企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开展产融结合,以促使央企树立合规经营理念,进而维护金融稳定。

6 结论

央企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骨干力量,加快推动产融结合,促使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协同发展,形成“以融助产”“以产带融”“产融结合”的新局面,能够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为助力实现长效发展目标,央企要树立前瞻意识与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明确开展产融结合模式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结合自身经营现状以及发展需求,优化完善央企治理体系,并合理选择产融结合发展模式,同时构建资源协同机制,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另外,央企要明确开展产融结合后风险的外溢性,正确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风险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以及时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同时加强法律监督管理,实现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有效监督,进而推动央企长期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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