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8
冯娟
《男孩》是库切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记录的是作者8岁至13岁在南非的少年生活。
“他们生活在伍斯特城外的住宅区,那地方夹在铁路线和公路之间。”开篇第一句,作者便以白描手法,为我们勾勒了他生活的那个地方。城郊的大房子,常年刮风,致使很新的房子里亦满是尘土,呼啸而过的火车,尘土飞扬的马路。
整个故事中,他不以“我”叙述,却以“他”介入。那冷静寂然不动声色的语气,仿佛书中所述所写皆与他无关。他亦藉此从往事中抽身,站在高远开阔处,从容回看过往时光。
像所有即将步入青春期的男孩一样,他敏感、害羞、自卑却又自命不凡。
在课堂上,老师有体罚学生的行为,为了避免教鞭落在自己身上,他一直表现得规规矩矩。他说,不担心皮肉之苦带来的疼痛,更担心它们带来的耻辱。他为此作出了种种最坏设想,比如,愤而离开课堂,一去不返。
他和其他孩子一样骑自行车、看书、打板球、热衷在农场漫游。他很喜欢在夏日黄昏里,当别的孩子都被父母叫回家,他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穿过伍斯特宽阔空旷的街道,孤独地在外面,像个国王。
他在母亲身上毫不吝惜笔墨。他甚至坦言,母亲是他生命中最重要最坚实的东西,是他脚下的基石,没有她,他就会失去一切。他希望母亲爱自己,又担心母亲给予的爱过多,他恐惧爱会成为束缚,更害怕母亲会索取回报。
因为这些反复提到的关于母亲的内容,很多人认为,库切有恋母情结。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这是一个与母亲感情深厚的男孩健康正常的表达。
对父亲,他并不亲近,他看不起父亲凭“慷慨”维系人际关系的方法,更觉得他没尽到一家之主的责任。他与父亲唯一一次亲密接触,还是在一次收听拳击比赛的实况报道时,他们共同的偶像维西·托威尔获得了世界冠军,父子激动地相互拥抱。他不知怎样表达欣喜才好,竟然不由自主地揪了父亲的头发。父亲惊愕地缩回脑袋,用异样的目光盯着他。他们于是在奇怪、尴尬的氛围中分开。
书中最生动的部分,要数库切回忆“百鸟喷泉”农场。他像一个虔诚的游子,一寸寸抚摸自己的故园般,一个字一个字,带着隐隐的兴奋和幸福感,为读者描述他热爱的农场。
他写四季变化中的草场,写驯良的羊群,写坚忍不拔的劳作,写蚂蚁碌碌耕耘的年复一年。他甚至可以清晰地回忆起观看剪羊毛的一些具体细节。所有这些之后,他竟然还担心表达得不够,干脆直截了当地说:我是属于农场的,而农场亦属于我。
必然的,我们在他明亮的世界背后,亦看到阴影,看到了冲突和挣扎。彼时,《男孩》所处的那个南非,种族主义甚嚣尘上,白人主人对黑人僮仆的毒打,黑人用过的杯子必须摔碎的习俗,学校里因种族歧视而爆发暴力事件……一幕幕都在男孩身边真实发生,使他陷入恐慌和愤恨,使他在天真之外总伴着丝丝忧郁。
当然,亦就是这时隐时现、无处不在的烦恼,才使他在生活的欢乐之外,不忘探索自身情感的内核,以及自省。
整本书的语言洁净透彻,充满张力,恍如那拉满弦的弓,随时准备把它饱含着美和哲思的利箭,射向读者的心中。
(编辑 赵莹 zhaoyingno.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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